正文 十三 王安石和司馬光金殿激辯(3 / 3)

許遵見黃仁叫朱阿雲在供詞上畫了押,再三斟酌,以“謀殺已傷,按問自首,罪減兩等”判刑上報,阿雲固然保全了一餘性命,不想竟激起了軒然大波,官司打到了當朝皇帝趙頊那裏。這便是阿雲一案的始末。

垂拱殿在紫宸殿西,藻井上濃重而又略顯陳舊的色彩,更顯得肅穆莊嚴。守候在垂拱殿外的入內內侍省押班蘭元振高喝一聲:“翰林侍讀學士司馬光、翰林學士兼侍講王安石奉旨見駕!”隨即,司馬光和王安石一前一後走了進來行禮如儀。趙頊見司馬光和王安石於端肅中見安詳,自有一種臨事不亂,處變不驚的大家風範,心裏暗暗稱讚:“真乃社稷之臣!”嘴裏說道:“賜坐。”接著,他微微含笑說道,“阿雲一案,朝中議論甚多,想必卿等已有定見?”

司馬光看了王安石一眼,從容說道:“邪物出世,雷霆震之;惡草欺苗,農夫殳之。刑以糾民,乃先王之道。謀殺已傷,依律當死。臣以為審刑院和刑部所議極是,許遵所判欠當。”

趙頊點點頭,問王安石:“卿以為如何?”

王安石說道:“謀殺已傷,審刑院和大理寺以死論,律也。刑以弼教,當從教化天下之大道。以阿雲一案而言,臣以為許遵以‘按問自首’從謀殺減罪兩等,給人以自新之路,實有寬仁為治之心,所判極是。大理寺、審刑院、刑部但引斷例,一切按而殺之,塞其自新之路,殆非罪疑惟輕之義。”

司馬光瞪了王安石一眼,他對王安石所言感到意外,語氣便漸勁急。他緊接著王安石的話說道::“阿雲乃以婦弑夫,是為惡逆,罪無可恕,如何可減罪兩等?”

王安石說道:“阿雲行聘之時母服未除,與禮不合,隻能以常人論,不能判為惡逆。”

司馬光說道:“母服未除是實,但一經受聘,便有夫妻之名,阿雲行凶,也因此而起,故應判為惡逆,以儆效尤。”

王安石說道:“與禮不合便不能以夫妻論!按問自首,便應輕判!”

司馬光說道:“‘按問自首’,大宋刑律中無此條款,乃許遵異想天開。而此例一開,天下將何以製止徇情枉法之風?”

王安石一著不讓:“條款有無,可以增損。徇情枉法,無關條款。天下多恭親體仁之吏,賢良方正之士,何來徇情枉法之風?而奸險貪墨之輩,何朝沒有?”

司馬光說道:“大宋刑律乃先朝詔令,祖宗所製,不可輕改,豈可隨便增損?安石之言不當!”

王安石反駁道:“鹹平之刪,太宗詔令十存一二,何謂不可輕改?”

王安石和司馬光意見相左,王安石認同許遵所判,司馬光讚成大理寺、審刑院和刑部所斷,而且語鋒甚勁,竟是一場龍吟虎嘯。趙頊的目光在司馬光和王安石的臉上來回巡視,眉眼之間是抑製不住的笑意,他在心裏得意的高喊:“入吾彀中矣!入吾彀中矣!”趙頊心裏明白,王安石說鹹平之刪,已是心存忠厚。當年仁宗皇帝問輔臣:“先朝詔令不可輕改嗎?”宰相王曾說:“此乃奸人惑上之言,鹹平之刪,太宗詔令十存一二,何謂不可輕改?”王安石自重口德,也是給司馬光留點麵子。按趙頊私心,先朝詔令不能改,祖宗定製不能動,自己不能臨機處置,這皇帝還有什麼做頭?還說革什麼弊政?在這一點上,趙頊是讚成王安石的意見的。至於母服未除受聘一節,權且按“功疑從高,罪疑從輕”之義,可不作夫婦論。想到這裏,從容說道:“《書》曰:‘士製百姓於刑中,以教祗德’。先王用刑罰以糾其民,必溫慈惠和以行之,裁之以義,推之以仁。殺戳之威,非求民死,而求民生。是以立法之製嚴,用法之情恕。朕以王安石之言為是,可稱朕好生之誌。”

這是司馬光和王安石間的第一次爭論,是趙頊導演的第一次思想撞擊。他們一般的博覽群藉,學富五車,卻有著不同的感知,猶如生長在同一土地上而開出絕然不同顏色的兩朵花。

趙頊接著說道:“朕即詔告刑部、審刑院和大理寺,自今而後,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