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信誓旦旦(二)(2 / 2)

“我想知道,你們華夏人之間的男女情事,是怎樣的呢?”

“男女情事?”陶弘景稍稍有些吃驚,“你是說婚俗麼?很麻煩...婚姻之禮有六,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迎親...所謂納采,便是男家請媒人向女方提親;所謂問名,便是女方答應議婚後男方請媒人問女子名字、生辰等,並卜於祖廟以定凶吉;所謂納吉,便是...”

陶弘景正欲一口氣說完,可婚姻六禮才說到一半便被匆匆打斷了。

“我不是問這個。”刑星搖了搖頭,“我是說,你們華夏兒女間的婚事都是怎麼定的,比如我們刑天部,就是根據決鬥的名次來決定男女婚事。強者與強者結合,弱者與弱者結合。你們呢?是根據什麼決定的呢?”

“額,這個嘛,一般來說都是父母之言、媒妁之命,雖不像你們這樣定了死規矩,但大抵也得根據家世、。王侯貴室家的子弟與王侯貴室家的子弟聯姻,窮苦人家的兒子就和窮苦人家的女兒搭夥過日子。若是有貴室公子娶了貧人之女,或者是富家千金嫁給了窮苦小子,都是會被旁人冷眼嘲笑的,他們的父母也會將此視為奇恥大辱。”

“原來你們也和我們差不多。”刑星的話音從何時開始、忽而變得有些苦澀,臉上也掛滿了沮喪,“我還以為隻有我們才有這規矩,原來天底下處處都一樣....都是逃不了的命。”

陶弘景看著刑星這副模樣,似是隱隱猜到了什麼,他正思索著該怎麼詢問,不想刑星已經搶先一步開口了:“那...那如果你們華夏人夫妻之中有人變心了會怎樣呢?”

“變心?你是說另有新歡麼?”陶弘景愣了一愣,他不明白刑星為何會突然這麼問。

“嗯...”刑星點了點頭。

“《秦律》載:男女浩誠,夫為寄之,殺之無罪。秦律規定奸夫淫婦,人人可殺,且殺之無罪。後漢文帝以秦律太過嚴苛,故將死刑廢除、改為肉刑。所謂夫有二妻則宮,妻有外夫則閉。”

“什麼是宮?什麼是閉。”

“額,宮就是宮刑,閉就是幽閉。”

“那什麼是宮刑,什麼是幽閉?”刑星仍是有些疑惑,顯然她並不能理解陶弘景這套隱晦的說法。

陶弘景愣了愣,他想了好久實在是不好開口,便找來一根樹枝,將其豎放在刑星的眼前,而後猛地一掌劈過,將其切成兩截。

“這個,就叫宮刑。”

他說完之後,又來到一處樹洞之前,他把先前的樹枝一扔,轉而拾起一株極其粗壯的樹杆,而後奮力一拋,將其往樹洞中砸了過去。

“這個,就叫幽閉。”

刑星望著斷成兩截的樹枝以及被砸成稀巴爛的樹洞,縱然她再是單純,也能猜到這代表了什麼,她震驚了好久,才瞪大了眼睛道:“你們...真是群變態...”

陶弘景見刑星的目光中滿是鄙夷,亦隻能無奈道:“此律法確實太過殘忍,不過執行得卻也並不嚴格,而且大多也隻用在平民百姓身上。對於顯貴之家而言,不論夫家還是妻家多少都有些權勢,故而即便是有奸情,夫妻也往往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不撕破臉皮。”

“那你們華夏人中的負心漢、負心女多嗎?你們華夏人的婚姻可稱得上美滿嗎?”

陶弘景聽了刑星的提問,有些哭笑不得:“我一個道士而已,又不是媒婆,上哪裏去打聽別人的這些閑事?”

“那便算了,問了也是白問...”不知怎的,刑星忽然間便沒了興趣,目光也在一瞬間黯淡下來,“反正該來的總會來的。”

陶弘景一聽刑星此言便猜到她是婚期臨近了,正欲捧手作揖、表示恭賀;卻不料刑星忽而把身子轉了過去,她呆呆凝望著不遠處的高台,高台之上的篝火仍未熄滅,熾熱的火光映在刑星的眼睛裏,可她的語氣卻像是寒霜一樣:“還有三天,就輪到我站在那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