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1 / 1)

第七章

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

第四十九條 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報表分為月份(或季度)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

月份(季度)財務報表包括科目餘額表和收支明細表等。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分配表。

第五十條 村合作經濟組織應按規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製財務報表,定期提供給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並向全體成員公布。

第五十一條 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會計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毀清單等。

第五十二條 村合作經濟組織要加強對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財務(會計)檔案室(櫃),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不具備條件的村合作經濟組織,可將其財務檔案委托鄉(鎮)經營管理站(辦公室)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