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曆與陽曆(1 / 3)

陰曆與陽曆

曆的起源

“曆”的作用,是用來判別節候、記載時日、規定計算時間標準的。太古時之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隨著人類逐漸進化,關係日益複雜,需要有一計量時間之準繩,此單位須采取一種所經時間有一定的固有事項為依據,且須人所共認者。於是以一晝夜為一日,是即一般曆法之基本單位;以月球盈虧為一月,是即太陰曆之基礎;以一寒暑為一年,是即太陽曆之基礎。

中國相傳天皇氏製幹支,伏羲氏作甲曆,黃帝氏命大撓作甲子,太昊氏設曆正、顓頊氏作新曆,帝堯氏命羲和敬授人時,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與近世推算回歸年略相等。夏後氏頒曆夏時,以建寅之月為歲首,商以建醜之月為歲首,周以建子之月為歲首,秦以建亥之月為歲首。漢初因秦製未改,武帝時始改用夏正。王莽改用殷正建醜,其後魏明帝、唐武後及肅宗,先後改朔,但都未久,仍沿用夏正,以迄於清末。

西方古代曆法,非常紊亂,古希臘曆,與我國舊曆最相近,亦是采用太陰曆。羅馬人建國時所定之曆法,一年為10個月,共304日,公元前46年,羅馬大帝由利士愷撒命執政官改正曆法,為現今所用太陽曆之鼻祖,至公元1582年經羅馬法王格列高裏更加改正,即今世界各國通行之公曆。

陽曆與陰曆

“陽曆”又名“太陽曆”,係以地球繞行太陽一周為一年,為西方各國所通用,故又名“西曆”。我國自民國元年采用陽曆,故又名曰“國曆”。為與我國舊有之曆相稱,故又名曰“新曆”。

“陰曆”又名“太陰曆”,係以月球繞行地球一周為一月,再配合地球繞日一周之時數為一年,實際上等於陰陽合曆,我國在民國紀元前采用此曆,為與現行之曆相對稱,故名之曰“舊曆”。一般人以為陰曆適合於農家,而名之曰“農曆”,實際上並不如此,參閱二十四節氣的陽曆日期一節。

我國用這種太陰曆,因歲首之不同,而有四:秦建亥,即以現行的陰曆十月初一為正月初一。周建子,即以現行的陰曆十一月初一為正月初。《四書·孟子》內有“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之句,其中所謂七八月,即現在陰曆的五六月。商建醜,即以現行的陰曆十二月初一為正月初一。夏建寅,以周曆的三月為正月,為寅月(十一月為子月,十二月為醜月)新年春聯寫“鬥柄回寅”,意即在此。因現行的陰曆,是夏朝采用正月建寅的太陰曆,故又名“夏曆”。

陽曆的計算

年有三種:地球繞日一周,曆365日6小時9分9秒,謂之“恒星年”,太陽過近地點循黃道東行一周,複過近地點,曆365日6小時13分48秒,謂之“近點年”;太陽過春分點,循黃道東行一周,複過春分點,曆365日5小時48分46秒,謂之“回歸年”,亦稱“歲實”。因2分點(春分點秋分點)每年沿黃道向西逆行約50秒,故回歸年較恒星年之時間為短,相差20分23秒,謂之“歲差”。

此三種年之時間不同,欲使每年之節氣寒暑不變,故取回歸年為製曆之年。為便於記憶起見,有歌訣如下:

地球繞日一周年,要知時間有多少?

三六五日加五小,四十八分四六秒。

自一月一日至次年一月一日謂之一年,年長本應與歲實相等,然一年之日數,必須是整數,不便將奇零之時數計入,故以365日為一年,每年餘5時48分46秒,積至四年約滿一日,故每四年增加一日,為閏日,謂之“閏年”,其無閏日之年,謂之“平年”,平年365日,閏年366日。

但四年之閏餘,僅23時15分4秒,今閏一日,未免過多,超過之44分56秒,積至25閏,為17時58分24秒,約合一日之3/4,故每滿百年廢一閏,至第400年又不廢。如是每四年置一閏,每400年減三閏,計超過2小時53分20秒,須8個400年後,即3200年後,始補足此一日之差。

置閏之法,為便利起見,按公元計算;凡公元年數能以四除盡者(例如1927年、1976年)皆為閏年;惟世紀年(例如1800、1900)則不閏;世紀數,可以四除盡者,(例如1600年、2000年)則仍為閏年;即西曆年數,若以百除之得整數,再以四除之而除不盡者,皆不置閏,其能除盡者則仍為閏年。

地球之軌道為橢圓形,故距日有遠近,一月一日,其距離最近,謂之“近日點”,七月二日距離最遠,謂之“遠日點”。一年的開始,謂之“歲首”,亦稱“年始”,陽曆以近日點為歲首,為元月一日。

陽曆的月大月小

陽曆每年分十二個月,每月的日數不規則,月大31天,月小30天,平年二月28天,閏年二月29天。陽曆的一個月,與月球之運行無關,不過是一年分為十二段,失去月的意義。

除二月份有平年閏年之分外,每年各月的天數均有一定:七月以前,單月是31天,雙月30天;八月以後,雙月是31天,單月30天。為了記憶方便,有歌訣如下:

“一三五七八十臘,每逢此月全是大;

四六九冬三十天,惟有二月二十八。

每逢四年閏一日,一定準在二月加。”

在這裏:冬,即十一月,臘,即十二月。陰曆的計算

月球運行的軌道,名曰白道,白道與黃道同為天體上之兩大圓,以五度九分而斜交,月球繞地球一周,出沒於黃道者兩次,曆27日7小時43分11秒半,為月球公轉一周年需之時間,謂之“恒星月”。惟當月球繞地球之時,地球因公轉而位置亦有變動,計前進二十七度餘,而月球每日行十三度十五分,故月球自合朔,全繞地球一周,複至合朔,實需29日12時44分2秒8,謂之“朔望月”。習俗所謂一月,即指朔望月而言。

因每月天數不能有奇零,故陰曆一個月為29日或30日。每月以合朔之日為首,即以朔日為初一日。每年以立春之朔日為歲首。

地球繞日一周,即月繞地球12次又1/3,一年內之月數不能有奇零,故一年十二個月,僅354日,與歲實相較,約餘11日,積至三年,餘33日,故每三年須置一閏月,尚餘三日或四日,再積二年,共餘25日或26日,可置一閏月,平均計算,每19年須置七閏。以有節無氣之月為閏月(參閱二十四節氣),有閏月之年為閏年,閏年有13個月,平年則12個月。陰陽曆的異同

地球繞日一周,365日6時9分9秒。自春分回至春分,須365日5時48分46秒,是謂歲實。蓋春分點逐漸西行,故歲實較地球周天之時刻為短,相差凡20分23秒,是為歲差,自正月一日至次年之正月一日,謂之年。授時之要首在節氣,必年長與歲相等,庶春秋之代謝有常。然一年之內,不能有奇零時數,故以365日為平年。每年所餘之5時48分46秒,積至四年約滿一日,故每過三年,增加一日,為閏年,但四年之閏餘僅23時15分4秒,今閏一日未免過多,所過多之44分56秒,積至25閏,約得一日之3/4,故每滿百年廢一閏,至每400年又不廢。如是每四年置一閏,而每400年中減三閏,平均計算,每年得365日5時49分12秒,須3000年後始有一日之差,置閏之法,為便利故,取西曆紀元計算凡西曆年數之可以四除盡者,悉為閏年,惟世紀年則不閏。世紀年之世紀數、可以四除盡者,則仍為閏年。例如1912年、1916年、1932年等,皆為閏年。1800年、1900年,則不閏。1600年、2000年,則仍為閏年。至年之首日,則據閏法推算而定,實與節氣天象無關,此陽曆年法之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