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忙跪於地上分辯道:“冤枉,這不是贓物,而是家父留下的遺產,請老爺明察。”
宋清又喝道:“大膽!事到如今,不說實話,還想蒙哄本官!”
王大夫妻嚇得直哭道:“這些錢,真是家父留給我們哥倆的遺產哪!”
宋清見王大夫妻說出實話,命人取下口供。然後,叫來王二,說:“這兒有一份你哥哥的自供,說這些錢是你父親留下的遺產,請你拿走一半吧。”
見此,王大夫妻再也出聲不得。王二這才明白宋清的良苦用心。夫妻倆感恩不盡。王二媳婦當即取出若幹銀元寶給哥嫂,以謝撫養王二之恩,王大夫妻慚愧不已。
顧縣令鐮刀斷案
有一年夏天,天特別熱。有一個村民到城裏賣了一車西瓜,晚上回家時路過一片小樹林,被躲在樹後的一個人殺了。
案子送到縣府,顧縣令起先認為是搶劫錢財而殺人。經檢驗,死者的衣服都在,錢也沒少,身上有鐮刀砍的十幾處刀傷。顧縣令認為,強盜是殺人取財的,但現在死者衣物都還在,而且有多處刀傷,估計是仇殺。於是,顧縣令傳來死者妻子問道:“你丈夫與誰結下的仇恨最深?”
死者妻子回答:“我丈夫從來與人無仇。不過,最近外村有一個人來借錢,沒有借給他。他臨走時對我丈夫說:到期不借錢給我,便要如何如何。”
顧縣令記住了借錢人的住處,派人通知那個村上的居民拿出自家鐮刀交給官府檢驗。有隱瞞不交者,就一定是殺人凶手。全村一下交出七八十把鐮刀,一一排在村口老樹下。
天熱得火辣辣,突然樹上的蒼蠅一窩蜂朝鐮刀中間的一把飛去,叮得滿滿的,少說有幾十隻蠅。
官吏便拿起那把鐮刀問:“是誰的?”
其中一個長著滿臉胡須的人說:“我的。”
顧縣令喝道:“給我拿下!”
原來,這把鐮刀是那個外村借錢人的。馬上將此人提到縣衙門審問。
起先,他死活不肯服罪。
顧縣令說:“別人的鐮刀沒有蒼蠅叮,你曾用鐮刀殺過人,腥味還在鐮刀上,所以蒼蠅聞到腥味便叮住你的鐮刀,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殺人者隻得供認不諱。
楊逢春二更審案
明朝時,南京刑部典吏王宗一天正在部裏值班,忽然有人趕來飛報,說他的妾被人殺死在客舍臥室之中。王宗大驚,急忙跑回客舍,隻見愛妾屍橫臥室,慘不忍睹。他痛哭流涕跌跌撞撞回刑部向上司報案。刑部尚書周用即把此案交給河南司追究查問。
河南司查察數日無結果,便懷疑此案是王宗所為,下令拘捕王宗到庭,嚴加審問。王宗連喊冤枉,辯解道:“我那日當班,是聽人報告後才回去的,這是眾人所見之事。並且據我所知,我的妾在外麵並無對不起我的勾當,平常和我們十分恩愛,我為什麼要殺她呢?”
河南司官吏將他拷打審問多日,王宗咬住原供始終不變。河南司隻得將審理情況稟報都察院。都察院把此案交給了浙江道禦史楊逢春審理。
街頭出現一張楊逢春的告示,說定在某天晚上二更以後審問王宗的案子。
那天晚上二更,審理如期進行。楊逢春審訊了一會兒,突然打住話頭,命令兩旁的差役:“門外有人偷聽,給我抓來!”
差役聞命出動,果真從門外抓進兩個人。
楊逢春喝道:“鬼鬼祟祟偷聽,為何原因?從實招來!”
甲嚇得直哆嗦,指著乙說:“是他拉我陪他到這兒來,不知道什麼原由。”
楊逢春問:“他是何人?”
甲答:“客舍的賬房。”
楊逢春微微一笑,便放了甲。接著命令差役將乙鎖住,嚴加盤問,乙終於露出馬腳,招供了罪行:原來,乙和客舍老板娘勾搭成奸,不巧被王宗的妾撞見,怕事情敗露,驚恐之下便將她殺死滅口。
楊逢春馬上把乙關入死牢,同時將王宗無罪釋放。
人們深感驚詫,問楊逢春竅門何在,罪犯為何投身上門?楊逢春說:“不是與自己有密切關係的事,誰肯深更半夜前來偷聽?”
劉宗周循刀緝凶破命案
明末,江南曾發生過一件寄冤命案。有位富商子弟到海安(今江蘇泰縣)經商,停在碼頭上,閑得無聊,見有一豔妝女子在一花船上探頭探腦。二人搭訕,談得火熱,相約晚間在女子處幽會鬼混。
晚上,天無月色。那女子未拴房門,隻等那富商子來賺筆大錢。正巧,這時一竊賊晚間出來偷竊,見這裏房門虛掩,便摸進來。那女子以為富商子弟來了,起身撲過來想先給他個驚喜。竊賊一見有人撲來,以為中了人家口袋計,忙從腰中拔出刀子捅過去。雙力合一,那女子叫了一聲,連刀把都進了腹腔一半。竊賊顧不上要刀子了,回頭就跑。
那富商子弟喝了幾蠱酒,看天色已黑,樂悠悠地來女子家幽會。見房門大開,心想:這小女子倒開通。一步邁進房去,口中的“小親人”剛喊出一半,便“撲通”一聲跌倒在地,鮮血沾了一身。用手一摸,卻是一個人倒在地上,肚子上傷口還往外流血。富商嚇得“嗷”一聲剛要叫,猛然用手捂口,悄聲退出來,連滾帶爬地回到船上,吩咐船家開船。
船家聽說半夜開船,已起了疑心,又見商家子弟滿身血跡,以為他作了殺人命案,怕受連累,口中答應,卻磨磨蹭蹭,並暗中吩咐一人去報告官府。這樣,天色剛亮,船開出沒十裏,官家船便趕來抓住了富商子。
押回衙門,正巧這時有人來報城外一妓女夜裏被人捅死。沒動大刑,富商子便講了全部經過,更不承認自己殺了人。
這時,正是劉宗周在此地任縣令。他命人拿出凶器,見是一把剔骨刀子。心想那富商子是約好了去幽會,斷不會帶殺人凶器的,看來這案子定是另有凶手了。想來想去,他想出一個破案辦法。
第二天,他傳令城內及城郊所有肉鋪的掌刀人帶剔骨刀來衙門檢驗。人來之後,留下刀子,命他們第二天來取認。
第二天早上,劉宗周讓人從那批刀子中留出一把,羼上那把凶器,讓掌刀人認領。各人取走了自己的刀子,隻剩下一把刀子了,就是那凶器。有位掌刀人最後到來,卻不撿那刀子。劉宗周問為什麼?那人說:“這刀不是我的,是王三的,他怎麼拿錯了?”劉宗周一聽,命這掌刀人帶路,速去緝拿王三。哪知到了一看,王三卻已逃遁了。
劉宗周一聽,又作了布置。從獄中提出一殺人犯,把他裝扮成富商子,押赴法場砍了頭。王三聽說富商子被正法,料想此案已結,於是回來開張賣肉,正被衙役等著,押回去審問正法。
智破疑案的蔣非磷
蔣堅,字非磷,是清朝康熙年間人。長大以後,在山西澤州府(今山西省晉城縣)當幕僚,為人精明強幹,極善於偵破疑難案件。多麼複雜的案件,許多辦案能手都搖頭歎氣的疑團,在他麵前都迎刃而解,一時名聲大作,以至連鄰近州府的官員也常以非常隆重的禮節請他去幫助破案。在辦理眾多疑案中,蔣非磷為不少人洗清了不白之冤,解救了很多無辜受害的老百姓,深受人們敬愛。
要說蔣堅能破案的故事,竟可以從他七歲那年說起呢。
七歲,一般孩子還是在父母麵前、膝下撒嬌玩耍的年齡,可七歲的小非磷,卻已經由於他的機智聰靈,善於觀察和判斷,在家鄉有很大影響,人所共知了。
蔣非磷是江西鉛山縣人。在他七歲的時候,有一天和叔叔到鉛山縣一座山間寺廟進香。峰回路轉,水淺林疏,正是中秋時節,陽光普照大地,一派明淨。待快到廟門時,小非磷卻停下腳步:“叔叔,我看咱們還是回去吧。”
叔叔一怔:“為什麼?”
“我覺得今天廟裏氣氛不對,還是改日再來的好。”
叔叔低下頭,望著小非磷閃著清光的大眼睛,“氣氛不對?我怎麼沒感覺到?”
小非磷說道:“剛才不是和廟裏出來打水的小和尚錯肩而過嗎?我看他臉上神色有些異樣,惶惶不安似的,本想問他幾句什麼,可他用眼角匆忙掃了我一眼,又慌忙閃開,急急地走了。您想,和尚為什麼不敢和我們進香的人搭話呢?一定受了什麼驚嚇,有什麼疑慮。另外,我剛才又聽到廟裏有激烈的狗叫聲。您再想想看:寺廟裏若都是僧人,自然狗都認得,絕不會對熟悉的人狂吠。而一般進香的外人,也不會擅自闖入有狗護衛的寺廟深處。哪裏有大殿前、庭院內拴幾條狗嚇唬香客的道理呢?那就隻有一種可能:有外人強行闖入不該、或者是廟裏人不想讓外人進去的地方了。那麼再進一步,什麼人才非要進入和尚們不想讓他們進入的地方呢?不外兩種:官差或匪盜。叔叔,在這種時候,我們不是應回避一下?”
叔叔聽過非磷這一番活,覺得有些道理。可又認為,事情真會那樣嗎?總要進去看一看才是。就說:“不管如何,我們已經走了很多路來到了這裏,還是進去吧。無論官差或強盜,總不會對進香的我們叔侄下手的。何況,真就一定像你想的那樣?”
非磷不再作聲,隨叔叔進了廟門。
廟裏香客果然不多,稀稀落落的。叔侄二人進香之後,又到廟裏各處觀賞一番,倒也沒有什麼可疑、怪異的現象,就從後院轉到前殿來。
叔叔一怔,拽住非磷的胳膊:“你看!”
前殿外的石階上,站著兩個官府衙役,手握鋼刀,麵容嚴肅。西配殿內,有個都頭模樣的人,正用審視的眼光遠遠注視著前殿內念經的二十幾個和尚。和尚們目不斜視,半睜半閉著眼,坐在佛座下,抑揚頓挫地念誦著經文,給人一種超然物外、脫塵離俗的氛圍。
非磷沒作聲,默默看了和尚們一會兒,靜靜傾聽那非哭非笑、似喜似悲的不無神秘感的誦經聲。
叔叔帶非磷走向西配殿,衝那都頭拱一拱手:那都頭認識非磷的叔叔,連忙起身還禮、讓座。
叔叔見那都頭一臉嚴肅中又含著無奈神色,便問道:“這深山古寺、佛家淨土,了無塵緣。官人有何貴幹來此,莫非是來燒香拜佛不成?!”
那都頭苦笑,搖頭:“真要是燒香拜佛能幫我們破案,我及我這幫兄弟寧願磕頭上香,長跪不起呢!隻怕佛祖也不能幫我們脫離苦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