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孫大令斷姐弟案
孫大令擔任安徽合肥知縣時,有個廬江人某甲本來是有錢人家的子弟,後來不學長進,淪落為別人的佃戶。某甲姐姐嫁給一個富裕人家,由於丈夫不成器,公公臨死前將數千兩遺產都托付給媳婦說:“好好保管,不要讓我那個敗家子揮霍掉!”
某甲探聽到消息後,就去求姐姐:“我為別人種田始終沒有出息,我小時候就懂得做生意,就是缺乏資金。請姐姐幫我。”
姐姐就借給他數百兩銀子,某甲開設了一家米店,過了一年居然獲得利潤。於是,又去求姐姐:“我本當歸還你借的資金,可是最近有便宜米可買,估計日後要漲價,就是拿出我所有的錢來購置儲存也還不夠,如果能再借千兩銀子作資金,所獲利潤將成倍翻上去。”
姐姐又借給他1000兩。之後,某甲又去借錢,說:“某貨如果購進,奇貨可居,可發大財。”
姐姐又借給他1000兩。幾次下來,姐姐的錢借光了。某甲善於經營,幾年間成為殷實富戶,還捐錢買得官銜,儼然成為地方紳士了。
又過了幾年,姐姐的兒子長大成人,都要舉辦婚姻大事了。她想弟弟已經富有了,可向他討還借款了,便對丈夫說:“兒女婚嫁要用錢,你去向我弟弟求助。”
姐夫便向小舅子開口,小舅子說:“近日來我家經濟也困難了,愛莫能助。”
姐夫又羞又恨,回家大發脾氣。姐姐頓起疑心:“難道弟弟懷疑我丈夫還是過去那樣不檢點嗎?”便親自登門索還借款。
誰知弟弟發火道:“你說什麼話?過去,外甥輩年幼,我稍微幫助你們一點,為的是盡姐弟情誼。今天你倒誣賴我欠了你的錢了?”
姐姐又急又驚,跟他辯論,弟弟置之不理。姐姐隻得向廬江縣府哭訴。
某甲穿著官服到案,一本正經地辯白道:“外甥輩幼小時我常資助他們。今天他們要婚嫁了,竟向我獅子大開口求助,這些都是各人家自己的事,我力不勝任,所以委婉拒絕了。誰知姐姐達不到目的,竟誣告我欠他的錢!”
縣令便問姐姐“有借款憑證嗎?”
姐姐答:“沒有。”
“有公證人嗎?”
“沒有。”
“有經手錢款的第三者嗎?”
“沒有。”
縣令說:“都沒有,叫我怎麼判案?!”
那姐姐無法,隻能號啕大哭而歸。
有人憤憤不平,告訴姐姐說:“縣令糊塗,難以斷此疑案。合肥孫知縣是個聰明公正的父母官,可以前去告狀。”
姐姐說:“難道可以到鄰縣去告嗎?”
那人答道:“一般來說鄰縣不會管你的事,可隻要你苦苦哀求,孫大人慈祥仁愛,也許會受理。”
姐姐就去合肥告狀。
孫知縣說:“我不便越出範圍代辦啊。”
姐姐便哀哀哭訴很久,孫知縣便詳細詢問了她的家世和弟弟幾次錢款來往經過,說:“你安心等待吧,我來為你索還款子。”
姐姐拜謝回了家。
孫知縣將監牢中兩個偷竊犯喊出來,秘密囑咐道:“你們替我辦一件事,辦成,可以減輕你們的刑罰。願意嗎?”
兩人叩頭說:“願意。”
孫知縣附耳言語:“如此如此。”
一犯人穿了華麗的衣服去某甲的米店,同他談生意。甲認為他是販米人,便款待他酒飯。兩人正談笑間,另一犯人蓬頭垢麵狂奔而入。合肥縣差役跟蹤追來,叫道:“逃犯!”上前捆捉,忽見前一犯人,故意叫道:“你為什麼逃到這兒?”
犯人指指甲說:“他是我的舊主人,為什麼不能來?”
差役將兩個逃犯捉拿歸案。孫知縣故意升堂公審,逃犯說某甲是他們的舊主人。孫知縣說:“嘿,他是窩主!”立即書寫公文送廬江縣府引渡某甲,至公堂對質。某甲連喊“冤枉!”
逃犯說:“你不要狡辯!你以前還是個佃農,如果不是靠我們偷了錢供你,你會有今天嗎?”
甲說:“冤枉啊!我所以有今天,是姐姐的緣故。”
孫知縣說:“數百兩的本金,10年內能積聚如此家財嗎?”
某甲說:“後來又借了幾千兩。”
孫知縣即傳他的姐姐到案,姐姐曆數弟弟抵賴之情,甲不敢聲辯。
孫縣令笑道:“我早知你不是盜賊。但不用此計,你不肯坦白。聽著,除你一身外,其餘財產都是你姐姐的。對你10年經營的勞苦,姐姐酌情付給酬勞。如不老實,就卸掉你的官銜,依法懲辦你!”
甲滿麵羞慚,諾諾表示伏罪,退下公堂,回去後按孫縣令的判決執行。
巡檢智辨失竊案
清代的魏息園有個朋友在常州府管轄的青城鎮北的小河地方任巡檢。正月十七日,忽然接到一件案子:城裏有個叫惲伯仙的人在孟河開了一爿南貨店,委托堂弟惲曙初照管。惲曙初申報店裏賬房失竊,損失銅鐵28貫,要求官府破案。
小河巡檢當即去現場查勘,隻見賬房靠近窗的屋頂上打穿一個洞,大小隻能出入貓鼠之類,屋內東西兩側均安置了床鋪,窗下安放記賬的條桌,正對著屋頂上的洞孔。
巡檢問:“你估計什麼時候被偷竊的?”
惲曙初答道:“天快要亮的時候。”
巡檢又問:“條桌有否移動?”
惲曙初說:“沒有。”
巡檢又四處細細觀察,查驗,臨走時滿口答應一定在短時期內捕獲盜賊。
第二天,巡檢派家仆去南貨店誘騙小夥計來到菜園,說是要詢問失竊詳細經過,以便辦案。小夥計欣然離店。誰知出店後,即被家仆挾持到巡檢府公堂之上,巡檢早已高座等候,文書和差役侍立一旁,大聲吆喝小夥計跪下,問道:“你們店裏在正月十六日晚上賭錢,有哪些人在場?”
小夥計眨巴著雙眼,結結巴巴說:“沒,沒有賭錢。”
“啪!”巡檢將驚堂木敲在案桌上,又猛地喝令:“準備刑杖,看這個小刁鬼還說不說謊!”
小夥計害怕得很,便全盤供認道:“大人,小店前晚是聚賭了。在場的有惲曙初和他的幾個賭友。”
巡檢審訊完畢,即派人送小夥計返回南貨店。惲曙初情知真相敗露,慌忙去巡檢府跪見巡檢,哭泣著哀求別再把此案追究下去。
事情透露後,人們對小河巡檢斷案如神十分佩服。有人向他請教:“您怎麼知道是惲曙初賭博輸錢,而不是失竊?”
巡檢笑道:“正月十六日下半夜下了瓢潑大雨,到天亮都沒有停歇,可是那店裏賬房的條桌正對著屋頂漏孔卻絲毫沒有水跡。再說,該店的柵門通常不關,惟獨那天夜裏卻關得十分嚴緊。從上麵兩點就可以推測:惲曙初是真賭博輸了錢,故意假報失竊,為的是蒙騙他的堂兄惲伯仙啊!我們這些擔任公職的官吏,對於人事乃至晴雨氣候都要時時留心,做到心中有數,頭腦清醒,否則便要被這班狡猾的家夥所愚弄了。”
在場的人聽了,無不欽佩。
督學查換頸骨案
浙江德清縣有個女子嫁給一個放蕩而輕薄的男人。這個丈夫素來品行卑劣,竟跟後母通奸。妻子察覺了丈夫同那女人之間的隱私,深深感到恥辱和痛苦。
一天,後母叫她做鞋子。鞋子做好後,後母細加審視,說:“稍微有點不夠端正,怎麼辦?”
媳婦說:“鞋子不正,有什麼關係?重要的是隻要走路端正就可以了。”
後母大為羞憤,認為這是媳婦在揭露她的醜行。夜裏她便同那放蕩的男人密謀,用酒灌醉媳婦,用東西猛擊她頸部使之喪命,然後以“暴病而死”向她娘家報喪。她娘家清貧而軟弱,不敢同男方的家族提出訴訟。
過了一年多,地方上的人都憤憤不平,議論紛紛,都說那個媳婦死得冤枉,就推派代表向縣府控告。屍首埋葬的時間已久,縣官令差役掘發墳墓,打開棺材,驗屍仵作查驗後報告說:“屍首沒有傷痕。”於是這場官司隻得作罷。不久縣官調任,地方人士不服,又向新縣令控告,新縣令再派員掘墳開棺,查驗結論跟前一次相同。越級上訴,還是沒有結果,事情就這麼拖了數年。
總算那死了的女子有個兄弟,入了翰林名籍在朝廷做官,為此事詳細寫了狀紙向刑部控告,刑部大臣照例向皇帝奏報。這時,正好浙江要換督學使者,某公接任此職。告別朝廷時,皇帝叫他把這個案子審理清楚。
某公到達浙江後,就將案卷提出來審閱,又訊問了當事人,覺得毫無頭緒,屍骨也驗不出什麼傷痕。他想,這個女人活得好好的怎麼會不明不白暴死?如果冤枉不能伸雪,那麼既不能告慰死者亡靈,又不能向皇帝交差。想了好久,心生一計,於是向外推托生病,閉門謝客,自己卻喬裝打扮成百姓,偷偷地出行到鄰省去,訪問到一個退休的老仵作,用重金聘用,同他一起返歸,同他一桌吃飯,一床睡覺,朝夕相處,形影不離,目的是防止有外人對他進行賄賂。不久,貼出通告,公布開棺複驗屍骨的日期。
到了那天,原告、被告雙方當事人全部到齊,四麵八方來觀看的百姓圍得水泄不通。老仵作對屍骨細細查驗,報告說:“確實沒有傷痕,但脖子一根頸骨已被調換了。”
某公的一顆心總算踏實,圍觀群眾頓時活躍起來,被告麵如死灰。
老仵作繼續解釋道:“死者青春年少,僅二十餘歲,其頸骨應該若幹份量才對,而現在的頸骨是四十多歲的人所有,份量不夠。因為年齡越大,頸骨越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