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2 / 3)

某公派人拿秤來稱,果然如此。於是派人將以前曆次驗屍的仵作召集到現場。嚴加審訊之下,有個仵作隻得供認:地方人士第一次告發時,他就接受了被告的賄賂將頸骨偷換了。某公便派差役將原來的頸骨追回,查看之下,傷痕非常明顯。

那個放蕩男子到此地步已無法抵賴,隻得承認是他夥同後母將妻子灌醉,然後用竹笆鬥猛力打擊她的頸項而將她弄死。案情在白,以兩個被告被處死告終。

胡縣官斷替罪案

河北省有一位姓胡的縣官,某天受理這麼一樁奇案:有個瞎眼的中年男子來到縣衙門,聲淚俱下地說,自己在狂怒中不慎失手打死了年老的父親,要求胡縣令給他治罪。

胡縣令隨即去現場查勘。進門一看,隻見一位白發老翁麵朝黃土,倒在血泊中。胡縣令發現死老後腦勺有三個傷口,這些傷痕有規則地分開排列著。胡縣令心生疑竇,這似乎不像一個瞎子幹的。他不露聲色地對瞎子說道:“你殺了人,是要抵罪的。跟我們走吧!你這一去再別想回來了!家裏還有什麼人!叫來和你決別!”

瞎子臉色陰沉地說,家裏僅有一個兒子。兒子被傳來了,畏畏縮縮地站在瞎眼父親的身邊。此時,胡縣令在一旁大聲地說道:“你們父子有什麼話就快說罷,今天可是最後的機會了!”

聽罷這話,兒子抓住了父親的手,低頭鳴咽起來。父親也哭著對兒子道:“兒啊,以後可要好好做人,隻要你今後好好地過日子,你父親此去也沒什麼牽掛了。不要想念我,我眼睛瞎了,也不值得想念!”那兒子神色淒然而又慌亂,一語不發地低著頭。

縣官立即喝令他兒子退下。過了一會兒,他又叫瞎子退下,立即將那兒子叫來鐵青著臉高聲叫道:“剛才你父親把一切都招認了,是你打死了你祖父,還想要你父親來抵罪,你知道該當何罪嗎?還不快招供?否則……”

那兒子“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哆嗦著說:“我確實打死了祖父,但我父親前來投案認罪是他自己的主意,這跟我不相幹,請大人饒命!”說完連連磕頭。

原來他家共有四口人,他還有位叔叔,那老翁由於大兒子是瞎子,所以常常偏袒小兒子。這孫子就記恨在心,趁著有一天老翁一人在家,掄起石塊就砸。父親回來可嚇壞了。為了門庭這條根,就想出了替罪的辦法。

事後,人們驚奇地問胡縣令怎麼會得知其中的曲折。胡縣令說:“你想啊,瞎子發怒打人,一般都是亂砸一氣,而那三處傷口卻排得清楚整齊,這顯然是眼明之人所幹的!我一看現場,就有懷疑。隨後我叫來了他的兒子,故意讓他們生離死別,一看那兒子不自然的舉動、不符常理的神情,我心裏就有了譜,再趁他心神不寧之時一追問,實情不就水落石出了嗎?”

費縣令依圖斷案

山東淄州縣費縣令接到一樁案子:有個商人在外出途中遇害,他的妻子上吊自盡。費縣令速趕現場察看,發現商人腰間錢袋內裝有不少銀子,並沒被人動過,他斷定此案不是圖財害命。費縣令先把商人的左右鄰居找來調查,可人們都說商人忠厚善良,並無仇人。幾天下來毫無線索。

過了半年,此案仍沒破。一日,有幾個人違法被捉到衙門。審問之時,費縣令眼睛忽然一亮,盯住了一個叫周成的漢子身上掛的錢袋。周成莫名其妙,以為縣太爺要搜他的錢袋,便解下呈上。

費縣令看了看問他:“你家住哪兒?”

周成答:“周村。”

費縣令又問:“去年被殺的那個商人是你何人?”

周成聞言臉色驟變,可嘴上回答不認識。

費縣令大怒道:“你殺了人還說不認識嗎?來人,大刑伺候!”

周成聞之魂飛魄散,跪下求饒,果然招供。

原來,商人的妻子十分貪圖虛榮。一次準備串親戚,向別人借了首飾裝扮得富貴顯赫。從親戚家回來時裝首飾裝入布錢袋,不巧失落。她賠不起,又不敢告訴丈夫,急得要死。這天,周成正好撿到這布袋,一瞧上麵的字樣,便知是商人老婆丟的,心中大喜。他早就對此女子的姿色垂涎,想以此要挾她就範。晚上,他探得商人外出不歸,便翻牆越進商人家。天很熱,商人的妻子睡在院裏,他過去便開始調戲,女子驚恐大叫。周成趕緊捂住她的嘴,出示撿到的錢袋和首飾。商人的妻子頓時不敢吭聲,隻得任周成輕薄。事後女子關照就此一次,下不為例。周成不甘,事後多次想前往,偏偏商人長久不外出,無計可施。一怒之下,將商人騙出殺害。商人妻子聞訊痛哭,覺得有愧便自盡了。

費縣令查清案情,將周成判處死刑。人們不明白費縣令根據什麼吃準周成是凶犯。

費縣令笑道:“事情很簡單,我隻是處處留心罷了。當初檢驗屍體時,發現商人裝錢的布袋上繡著一個萬字圖案,而周成的錢袋也繡著同樣圖案。我辨認後發覺此圖案出自一人之手。等我詢問他時,他搪塞應付,神態不正常,這是我斷案的依據。”

縣官巧破銀子案

從前,有個人在旅店過夜,第二天早上起來,發覺自己的50兩銀子不翼而飛。因為那天夜裏沒有別的旅客和他住在一起,因此,這個旅客懷疑是店老板偷的。於是,他就把失竊銀子的事告到縣衙門。

縣官傳令店老板到公堂,店老板自以為偷銀子時做得手腳利落,一點蛛絲馬跡也沒留下,所以矢口否認。縣官很有辦案經驗,初步確認銀子是他偷的。但由於店老板堅決不承認,沒有確鑿的證據,定不下案來。

縣官想了一會兒,終於想出一個好辦法。他叫店老板伸出手來,用毛筆在他手心底裏寫了一個“贏”字,然後對他說:“你到門口台階下去曬太陽,如果很長時間字還在,那麼你的官司就算打贏了。”這店老板好不奇怪,心想:“這縣官也真是個糊塗官,隻要我不去洗手,寫在手心裏的字怎麼會沒有呢?再說縣官把店老板支開後,馬上派差役到這家旅店。縣役按照縣官的吩咐,對老板娘說:“你家主人已在公堂承認夜裏偷了客人的銀子,請你把銀子交給我們帶回公堂,還給客人吧!”誰知,狡猾的老板娘心想,既然我男人已在公堂上承認偷銀子,為何不把他一起帶回來取銀子呢,這樣還少費些周折,肯定是縣官想用計謀來哄我。所以她便裝著什麼也不知道的樣子。公差見老板裝模作樣,便把她帶到了公堂上。老板娘見自己的男人在門口台階下曬太陽,也弄不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又不好跟丈夫說話,心中充滿了疑慮。隻聽得縣官又照前麵的話說了一遍,她還是不作回答。

縣官突然對她丈夫大聲說道:“店老板,你的‘贏’字還在不在?”

店老板唯恐“贏”字不在,所以馬上回答說:“在,在!”由於“贏字”與“銀子”的讀音相近,老板娘做賊心虛,她清清楚楚聽到男人已經承認“銀子”在,再也不敢隱瞞了,隻好把偷銀子的事實都講了出來,並且乖乖領著公差回到家裏,把窩藏的50兩銀子如數交還給了旅客。

徐昆訪啞女破案

清朝雍正年間,有位舉人出身的地方官叫徐昆,他長期擔任浙江金華知府。金華所屬各縣滯留了大量的案件,上報到府,徐太守都親自處理,該準的準,該複的複,該改的改,辦得清廉公正,百姓都很信服。

湯溪縣上報的一個案件卻使徐太守有了懷疑。該縣有鄉紳魏七十,中年喪妻,留下一啞巴女兒。後來他續娶了鄰鄉寡婦李氏為妻,李氏自己生有一個兒子,剛會走路。誰知結婚不久,李氏母子便雙雙死亡。有人在魏家牆外的池塘裏發現她倆的屍體,正遇李氏前夫的弟弟酈十九去探望嫂嫂。酈十九見嫂侄死得不明不白,便上告縣官。魏七十此時也來報案,說李氏母子溺水而死。湯溪縣官認為,屍體既是從池塘裏打撈上來,當屬溺死無疑。況且酈十九來告狀也拿不出任何證據,他懷疑魏七十,魏七十還懷疑他哩,於是對此事就作了溺死了結。

徐昆看了案卷,認為縣官處理該案過於草率。便換了民服,到案發地點進行察訪。他發現當地鄉民對此案都噤若寒蟬,默不作聲。越是這樣,越引起了徐昆的懷疑,他就徑直來到魏七十家。

那天魏七十正有事外出,家中隻有魏七十前妻留下的女兒。此女已長大成人,因是啞巴尚未出嫁。徐昆向她詢問,當然問不出什麼名堂。但他見啞女精神憂鬱,似有難言之隱,當他指著牆上啞女生母的遺像時,她竟忍不住哭了起來。徐昆曾在案卷中發現魏的前妻是被虐待致死的,他想到啞女可能知道李氏母子的死情,隻是說不出來罷了,他便向啞女比著手勢。徐昆並不懂得啞語,而那啞女手舞足蹈表演得相當真切,徐昆極其耐心地模仿著。凡對的,啞女則點頭認可;不對的,啞女就搖頭否認。費了不少精力,徐昆終於把案情摸清了。

徐昆回到金華,將該案的關係人都傳到府裏,他直截了當地對魏七十說:“李氏母子並非溺水而死,卻是被你打死的!”

魏七十聞言,大驚失色。徐昆繼續描繪了案發時的場景:那天,李氏正在蒸糕,孩子吵著要糕吃,拿糕時,孩子怕燙,不意打翻了糕盤。魏七十見了大怒,就猛打孩子,竟把孩子打死。李氏見兒慘死就揪住魏七十,魏七十一不做二不休,當場也將李氏打死。他將母子倆的屍體藏匿在空屋裏,隔天正遇酈十九前來探望,他就以母子兩人淹死作為搪塞。酈十九走後,他就假戲真做,將母子屍體丟入池塘裏,不久被人發現,當作是淹死的。

徐昆所說的竟與魏七十的所作所為一模一樣,像是在作案現場看見一般;而且又有鄰居作證,屍體上的傷痕都符合案情。魏七十見無法抵賴,隻得當堂招供認罪。至此,他還不明白徐太守是通過察訪啞女才獲得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