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3 / 3)

麵前是一片焦土,這是火化劉衡的地方。王繭庵問劉通的鄰居,劉衡是不是被虎咬死的,鄰居們回答說:“我們沒看見劉衡被虎所傷,是劉通告訴我們的。”

王繭庵帶領差役搜查了劉通的住所,在角落裏發現了一把斧子,上麵有血點,王繭庵說:“這是殺人的凶器!”

劉通臉色沮喪,但他不肯服罪。

王繭庵說:“我會讓你心服口服!”他吩咐在火化屍體的地上燒炭,並撒上芝麻。過了一會兒,又把炭塊兒掃去。這時,原來從屍體上流出來以後凍結的脂肪因受熱而開始融化,芝麻也因受熱而爆裂滲油,兩相融合交流後,焦土上就呈現出一具人體的形狀,看上去手、腳以及肢體都齊全。屍體左肋下爆裂了芝麻數十粒,肚臍等幾處要害的地方所爆裂的芝麻,有的多,有的少,都是受傷的地方。王繭庵指著左肋及肚臍等幾個地方,說:“你在這幾個地方砍了幾個斧頭,這是很明顯的事!”

在精明的法官麵前,罪狀已無法隱瞞了,劉通隻得跪倒在地,供認了犯罪的事實。

周元亮審扇子

山東青州府益都有個叫範小山的人,一天外出做生意,不料年輕貌美的妻子賀氏在家中被人所殺。現場隻留下一柄扇子,上有詩句,題款是王晟贈吳蜚卿。王晟是何人無人知道,可吳蜚卿卻是當地有名的闊財主。範小山立即執扇上府告吳蜚卿。

郡縣衙門立即拘捕吳蜚卿,可吳蜚卿卻說冤枉。重刑之下,他吃不住,吳得承認指定的罪行。這個案子經過多名官員審核,認為沒有出入。

不久,新任青州刺史周元亮複審此案,心中生疑:吳蜚卿殺人證據隻有一把扇子而已,況且那個王晟是何人亦不知曉,證據顯然不足。再說被害婦女是春天被殺,那天夜裏陰雨綿綿很是寒冷,扇子根本是用不著的東西,怎麼會有在幹那緊急匆忙之事時拿把扇子當累贅呢?想到這裏,他將那把扇子取出再三觀看題詩,覺得似曾相識,再一細想,猛然記起以前在城南某店避雨,看見牆上有題詩,而且就是這首。

周元亮發下傳簽,馬上把城南那店主押來。周元亮問他:“你那店裏的題詩是何人何時所題?”

店主道:“去年有二三個日照縣的秀才到我那兒喝酒,喝醉了,就有個叫李秀的在牆上題詩。”

周元亮又命人到日照縣把李秀提來,怒言道:“你身為秀才,為什麼要殺人?”李秀大驚否認。周元亮把扇子扔給他說:“明明是你寫的,為何假托王晟之名呢?”

李秀一看說“詩確是我作的,可字不是我寫的。”

周元亮問“你看筆跡是誰的?”

李秀回答:“像是臨沂王佐寫的,那天他跟我們幾個一塊兒在城南喝酒了。”

周元亮馬上把王佐拘捕到衙,王佐交待:“這扇麵是益都商人張成叫我寫的,他說王晟是他表兄。”周元亮把張成抓來,隻過一次堂,他就認了罪。

原來,張成偷看到賀氏長得漂亮,心生歹意,偽造了吳蜚卿的詩扇,冒充吳蜚卿前往引誘賀氏。他打算事成以後就亮出真名,不成就嫁禍於吳蜚卿。他跳進院牆,見賀氏已睡,摸進去想偷襲行奸,誰知賀氏枕下藏刀,驚恐之下竟操刀直刺張成。張成奪刀後想逃跑,卻被賀氏揪住,而且喊叫起來,這下張成可急紅了眼,一刀殺了賀氏,扔下那柄扇子就倉皇而去。

吳蜚卿被無罪釋放,冤案得到了昭雪。

張船三閑談擒盜賊

清朝,山東萊州有個強盜,凶狠奸詐,罪行累累,被官府捉拿後常常翻供,審訊的官員拿他無法,不知如何定罪。

新任太守張船三一到職,離任太守便向他移交此案。問清案情,張船三笑道:“這類小事,在下3天便能結案。”

第二天早晨,張船三到衙門客廳,伸開兩腿坐在炕上,茶幾上放著一大盤金華火腿,台階上放著一缸紹興美酒。書僮扇爐暖酒,書吏記錄口供。

張船三把強盜叫來,邊喝酒邊問:“你是郯成人嗎?”

強盜回來說:“是的。”

“你年齡多大了?”

“37歲了。”

“你住在城裏還是鄉下?”

“住在城裏。”

“你有父母嗎?”

“小人不幸,父母都死了。”

在旁記錄的書吏感到好笑,不知新太守何故老是問些細碎小事,如此審訊哪能結案?

第二天,張船三依然問強盜說:“你年齡多少了?”

答道:“39歲。”

“你住在鄉下還是縣城裏?”

“住在鄉下。”

“有父母嗎?”

“父親早死了,隻剩下母親。”

這時書吏更覺好笑,認為太守所問和昨天沒有什麼不同,看來這位新太守是個糊塗蟲。

到了第三天,張船三傳衙準備刑具,聽候結案。他照例來到客廳喝酒,又把強盜喊來問道:“你年齡多少了?”

答道:“41歲。”

“你住城裏還是鄉下?”

“有時住城裏有時住鄉下。”

“你有父母嗎?”

“小人全福,父母雙在。”

書吏在旁暗自搖頭,想太守所問就如老太婆談家常,怎麼能就此定案。

這時張船三連飲三杯,嚴肅地對強盜說:“看案卷,你犯罪事實確鑿,為何屢屢翻供?”

強盜回答:“小人實在冤枉,懇求大人憐憫詳察。”

張船三拍案斥責道:“少來這套,人家說你狡詐,確實沒有說錯!我和你閑談3天,都是家常小事,你3天所答,前後不符。小事尚且如此出爾反爾,談及案子本身的事更是如此!如果再敢掩飾強辯,我就把你3天所答的小事,用來證明你的反複無常,即使用嚴刑處死,也不算過份。”強盜還想辯解,張船三命令衙役:“狠狠用刑,打死勿論!”

強盜這時嚇得急忙求饒,情願交代,發誓不敢再翻案,並在供詞上簽字畫押,這件案子就此了結了。

那位書吏見狀恍然大悟,對新太守張船三歎服不已。

段光清智捕內賊

清朝福建閩縣知縣段光清,善斷疑案。

一次,福建省總督府簽押房中失竊700錠銀子。總督要段光清限期破案,段光清一口應諾道:“多則10天,少則6天,下官保證將盜賊緝拿歸案。不過請大人答應三件事:第一請準許本縣差役守衛總督衙門四周;第二,凡從大人衙門口出入者,一律準由卑職派人檢查;第三,卑職來見大人,不論何時何地,望勿拒絕。”

總督一一答應,段光清立即回縣衙部署。一連幾天,段光清接二連三求見,白天深夜一天來幾趟,總督因事先答應,也不便拒絕。可段光清到了總督麵前卻又一句話也不說,隻是在前後左右看個遍即告辭。總督莫名其妙。

第6天一早,段光清帶著衙役和刑具,直奔總督府。正逢總督想出巡,仆役前呼後擁走至門口。段光清上前行禮後便道:“案子已破。”

總督大喜問:“竊賊何在?”

段光清指著總督身邊的一個隨從,厲聲道:“就是他!拿下!”

總督見此乃他心腹之人,大驚道:“有何證據?”

段光清並不答話,隻是領眾人來到督府中的花廳,裏麵有一張床。段光清令人將床抬走,隻見床下有一堆鬆土,挖掘開來,裏麵果真藏著一大包銀錠,一數隻有200錠。段光清對被捕者道:“老實交代,還有銀子藏於何方?否則嚴懲!”

被捕者嚇得渾身發抖,隻得供出其餘500錠銀子的藏匿地點。

總督欽佩地問段光清:“你是怎麼破此案的?”

段光清笑道:“簽押房是機要重地,隻有內賊才有機會行竊。可此地吏員仆役甚多,何人作案難以判斷,故向您提出三條要求。盜賊心虛,一定急於了解我的行蹤及破案情況。我來求見,他必定設法窺聽。不出所料,我每次來總見該人悄然窺視竊聽。如果不心虛,何必如此呢?但是,所失之銀藏於何處,我還不知。便在府中到處觀察。一次走過那間花廳,無意發現裏麵床被人移動過,再一注意,又見那仆役的眼神也時常盯著床處。於是,我斷定這兒可能便是藏贓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