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2)

第十七章

語出《禮記·檀弓下》:“晉獻文子成室,晉大夫發(送禮)焉。張老曰:‘美哉輪焉,美哉奐焉。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文子曰:‘武(我)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於九京也。’北麵再拜稽首。君子謂之善頌善禱。”善頌善禱,善於頌揚和祈求。美輪美奐,形容房屋高大、眾多。

以此聯為新居所用,的確切題切事。其實,還有一層言外之意:聯作者巧用字形,暗含譏諷。聯中“善”、“美”二字的上半部恰巧與“差”字的上半部相同,原來是以此來譏誚房主人是差頭出身。讀此聯可使人體會漢字、漢語的無比奇妙,趣味橫生。

“馬兒”巧對“雞卵”

有個姓花的人,官提舉(官名),與浙江鄞縣學官顏某交往比較密切。

一天,花某出句讓顏某來對:

雞卵與鴨卵同窠,雞卵先生、鴨卵先生

以雞卵和鴨卵哪個先生出雛,來調笑顏某這位教書先生。

顏某反唇相譏道:

馬兒和驢兒並走,馬兒蹄舉、驢兒蹄舉

以馬兒和驢兒的蹄子舉起來,來巧罵花某這個“提舉”。以獸對禽,也算工穩而又巧妙。

“犬子”巧對“豺郎”

朝中某給諫(官名)的兒子為諸生,但不專心於學業,每遇考試,就請人代筆。學使則以他為要人的兒子,往往置於前列。

這一年,給諫休假還鄉,對兒子的事有所耳聞。正遇上歲考,他親自送兒子去考試,考試結束後,也不許兒子到處找人。這次試題為“嫂溺不援”六句。語出《孟子·離婁上》:“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給諫兒子把試題中的“豺狼”寫成“才郎”、“權也”寫成“犬也”,正文則是白卷。試官不知道他是給諫的兒子,就把試卷判為六等。給諫大怒,痛打這不成器的兒子,兒媳也因羞慚而自盡。

按慣例,試官在考試、閱卷結束後,要到當地的名賢、大戶人家拜望。到給諫家時,談及此次考試,說諸生中竟有寫“才郎”、“犬也”的,給諫說那正是我的不肖之子。試官一聽,驚愕得不知所措,急忙告別而去。把給諫兒子的試卷又改為一等。

第二天,有人在給諫家的大門上貼了一副對聯:

權門生犬子

烈女嫁豺郎

巧用試題中的別字,諷其為“犬子”、“豺郎”。“犬”與“豺”、“子”與“郎”,恰成的對。“烈女”當指給諫的兒媳。

鄉裏又傳出給諫兒子為“六一居士”。這原是宋代文學家歐陽修的別號,而此處則指給諫兒子的試卷由六等改為一等。

對聯與稱呼配套,趣味橫生,令人噴飯。

“黑令”與“黃犬”

有個縣令,麵黑如漆,人們稱他“黑兄”,他也響亮地答應。每次外出,他都隨身帶著一條黃狗。遇上宴會,黃狗就臥在旁邊,縣令吃,它也吃。

一次,縣令身穿羊皮大衣,到某人家吊唁。有人寫了副對聯:

黃犬作青衣,席上一呼,舞爪張牙驚客座

黑兄穿白套,靈前三叩,搖頭擺尾入官廳

對聯巧在“黃”、“青”、“黑”、“白”幾個表顏色的詞,各安其位;更妙的是狗的“舞爪張牙”與縣令的“搖頭擺尾”,讀之令人捧腹。

巧改縣衙大門聯

甲、乙、丙三人同路經過某縣衙門前,見懸有一副對聯:

眼前皆赤子

頭上有青天

無疑這是縣令在標榜自己這父母官為政清正廉潔。

甲看了對聯說:此聯須換兩個字,似乎更確切:

眼前皆赤地

頭上有黑天

乙說:依我看,可改為:

腹中皆白字

頭上有黃金

完全可以作為那些捐官者的寫照。

丙說:我建議改為:

手中持白刃

頭上戴紅纓

很顯然,說縣令用百姓的血染紅了自己的官帽。

原聯含“赤”、“青”兩種顏色,而甲、乙、丙三人所改對聯巧借此法,也都含兩種顏色,隻是寓意已大不相同了。不但妙趣橫生,而且諷刺中有揭露,入木三分。

縣官入寺斥醉僧

某縣官下鄉辦案,天晚回不了縣城,便到一座寺院借宿,心想或許清靜整潔一些。

進入寺院,縣官見住持僧一個人在飲酒,已至半酣。住持僧見縣官進來,上前說:“長官,請來同飲三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