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機會到世界各地講解非暴力溝通,體會它所激發的力量和喜悅,我深感幸運。
德評判是用道德標準來評判人,如果一個人的行為不符合我們的價值觀,那他就被看作是不道德的或邪惡的。例如:“你的毛病是你太自私了。”“他對人有成見。”“這是不恰當的。”批評、指責、辱罵、歸類、比較以及評論等都是在評判人。
蘇菲派詩人魯米寫道:“在道德與不道德的區分之外,有片田野。我將在那裏見你。”然而,語言使我們陷於是非之中。它擅長將人分類,把人看作好人或壞人,正常或不正常,負責任或不負責任,聰明或愚蠢,等等。
我從小就學著以貌似客觀的語言表達自己。一旦遇到不喜歡的人或不理解的事,就會想別人有什麼不對。如果老師布置的作業我不想做,那他就“太過分了”。如果有人開車橫衝到我前麵,那他就是“混蛋”。同樣的,要是達不到自己的期待,我也會覺得自己有毛病。我一心分析和確定錯誤的性質,而忽視自己和他人的需要。因此,如果女友想多一些體貼,那她就“太粘人了”。可是,如果我想多一些體貼,那她“冷漠得像個木頭”。如果同事更關心細節,他就是“有強迫症”。反之,如果我更在乎細節,他就是“粗心大意”。
對他人的評價實際上反映了我們的需要和價值觀。
我相信,諸如此類的評論暗含著我們的價值觀及需要。不幸的是,以這樣的方式提出主張,很可能會招來敵意,使我們的願望更難得到滿足。即使他們接受批評,作出讓步,通常也不是心甘情願的。如果他們出於恐懼或內疚來迎合我們,或遲或早,我們將會發現對方不再那麼友好。當然,他們也付出了代價。屈服於外部或內部的壓力,很可能使他們心懷怨恨,並厭惡自己。。
重要的是,在這裏,我們不要將價值判斷與道德評判混為一談。什麼是可貴的品質,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例如,我們也許會欣賞誠實、自由以及和平的價值。價值判斷反映了我們的信念——生命的需要怎樣才能得到最好的滿足。看到不符合我們價值觀的行為,我們可能會說:“暴力是不好的。殺人者是邪惡的。”然而,如果我們從小就學習愛的語言,我們將會直接說出我們的價值觀,而不會指責他人。此時,我們就會說:“對於使用暴力來解決問題,我很擔心;我主張通過其他方式來解決衝突。”
語言與暴力的關係是科羅拉多大學心理學教授O.J.哈維(O.J.Harvey)的研究課題。他從許多國家的文學作品中隨機節選了一些篇章,然後統計某些詞語的使用頻率。這些詞語涉及道德評判。他的研究結果表明,這類詞語的使用頻率越高,暴力事件就越頻繁。在一些社會中,人們習慣於將人分為好人和壞人,並認為壞人應該受到懲罰。在另一些社會中,人們傾向於圍繞人的需要來考慮問題。得知後一種社會的暴力現象遠少於前一種社會,我一點都不吃驚。在美國,在孩子們最可能看電視的時間段,有75%的電視節目在播放主人公殺人或暴打對方。將暴力作為節目的“高潮”是很典型的現象。看電視的人看得津津有味,是因為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