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評判的一種形式。在《讓自己過上悲慘生活》一書中,作者丹·格林伯格(DanGreenberg)詼諧地揭示了比較對我們的影響。他建議讀者,如果真的想過上悲慘生活,就去與他人做比較。他給初學者介紹了幾個練習。第一個練習是,根據當代媒體的標準,展示完美男人或完美女人真人尺寸的全身照。他建議讀者先量好自己的身體尺寸,然後與照片上的美女或帥哥的尺寸做比較,並用心體會差別。
這個練習實現了它的承諾:在比較時,我們開始覺得自己活得很慘。此時,我們的心情極為低落。可是,翻到下一頁,我們發現,第一個練習僅是熱身運動。既然形體美不是特別重要,格林伯格現在請我們比較要緊的事情:成就。他從電話簿中隨機挑出幾個人讓讀者進行比較。他聲稱他看到的第一個名字是大音樂家莫紮特。格林伯格列出莫紮特能說的語言以及他在少年時期的主要作品。他接著建議讀者想想他們現在的成就,然後和莫紮特十二歲時的成就做比較,並用心體會差別。
比較也是一種評判。
讀者即使不做上述練習,很可能也會認為比較蒙蔽了我們對人對己的愛意。
們對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動負有責任。可是,人們廣泛使用“不得不”這一短語。例如:“不管你是否喜歡,有些事你不得不做。”顯然,這種表達方式淡化了個人責任。“你讓我”是人們常用的另一短語,例如:“你讓我傷透了心。”此時,我們的表達方式忽視了我們情感的內在根源。
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書中,作者漢娜·阿倫特(Ha)紀錄了審判**戰犯阿道夫·艾希曼(AdolphEi)的過程。據她的記載,艾希曼及其同事借助“Amtssprache”回避責任。“Amtssprache”大意是“辦公室語言”或“行政命令”。例如,如果問他為什麼采取了某種行動,他也許會說:“我不得不做。”如果追問為什麼“不得不做”,他就會答道,“長官命令”、“公司政策”或“法律規定”。
當我們根據以下理由行動時,我們也就試圖回避責任。
·受說不清楚的力量驅使。
為什麼打掃房間?
?因為我不得不做。
·我們的個人情況、成長曆程、自我形象等。
為什麼喝酒?
?因為我是個酒鬼。
·其他人的行為。
為什麼我要打自己的小孩?
?因為他跑到街上去。
·上級的命令。
為什麼欺騙顧客?
?因為老板叫我這樣做。
·同伴的壓力。
為什麼要抽煙?
?因為我所有的朋友都抽煙。
·機構的規章製度及政策
為什麼我要將你停職?
?因為你違規了,根據學校規定,我必須這麼做。
·性別角色、社會角色或年齡角色
為什麼我必須做我討厭的工作?
?因為我不僅是一個丈夫,而且還是一個父親。
·無法控製的衝動
為什麼吃巧克力?
?因為吃巧克力的衝動征服了我。
我們可以用負責任的語言代替回避責任的語言。
有一次,在與家長和老師討論回避責任所帶來的危險時,一位女士氣憤地說:“但有些事,你確實不得不做,不管你是否喜歡!我認為,告訴孩子有些事他們也不得不做,並沒有什麼不對。”於是,我請她舉例說明什麼事她“不得不”做,她有點不屑地回答:“這太容易了!今晚離開這裏後,我不得不做飯。我討厭做飯!我早就受夠了!但二十年來,每天我都不得不做飯。即使有時累得像一條狗。因為這是你不得不做的事情。”我告訴她,聽到她長期做自己討厭的事情,我很難過。我希望非暴力溝通能幫她找到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