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之中, 炊煙嫋嫋, 雞鳴狗吠,十裏稻花飄香。
潺潺的溪水旁,李毓秀一身淡青色的衣裳,姿色出塵,正牽著一匹棗紅大馬在溪邊飲水。
初夏的微風拂過,草叢深處忽的傳來了窸窣的聲響, 似有什麼東西靠近。李毓秀警覺,猛地轉過一張濕漉漉的臉來, 沉靜的目光緊鎖住聲響傳來的方向, 手中的劍已出鞘半寸。
又是一陣窸窣的聲響,草叢被撥開, 一名年輕的黑衣男子抱著個小孩,從草叢深處闊步走來。
男子約莫二十來歲,身量纖細高挑, 容貌有著不輸於女人的豔麗, 正是星羅。
李毓秀鬆了一口氣, 望著他懷中那個穿著開襠褲、掛著鼻涕泡, 臉上還有兩坨質樸的紅暈的小孩, 問道:“你又將誰家的孩子抱過來了?”
“方才換米的時候路過村莊,看見這小孩一個人在村口玩耍, 就將他帶過來給你看看。”星羅絲毫不覺得自己這樣做有何不妥, 還興致勃勃地問道,“阿秀, 你不是說想要兒孫滿堂麼?雖然我不能讓你生孩子,但隻要你想,多少孩子我都能給你弄來。”
李毓秀微微蹙眉,“這樣不好,快將這孩子還回去,否則他父母該著急了。”
聞言,星羅癟了癟嘴,打量一眼懷裏懵懵懂懂的孩子,“醜是醜了點。”
“這與美醜無關,將他送回去。”
“還是說,阿秀你不喜歡男孩?若是要女孩也可以的,方才我還看見村裏有個三歲大的女童,生得可水靈啦!”
“不可以,星羅。”李毓秀聲音依舊清淡,但麵色沉穩了不少,帶著幾分告誡道,“不是我們的東西,就不可以去偷搶。”
“好罷。”星羅有些失落,抱著男孩又返回村口的方向,還不忘叮囑道,“那阿秀,你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毓秀望著星羅的背影,輕歎一聲。
這是他們相識的第十個年頭,亦是他們逃亡的第四年。
四年的心驚膽戰,杯弓蛇影,那樁驚動長安的血案隨著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漸漸塵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這並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說天道輪回,報應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落入恢恢法網。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獄,星羅也會跟著一起。
她的手終於染上了鮮血,墮落成和星羅一樣的罪人,可她從未後悔過。
入夜,星羅和李毓秀投宿在鎮上一間簡單的客棧中。
借著昏黃的油燈,李毓秀一顆一顆數著錢袋中的銅板,眉頭緊緊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幹了。”
李毓秀是個出身高貴的郡主,一不會女紅,二不會織布,星羅除了殺人外更是什麼也不會,流浪江湖的這些年,兩人一度捉襟見肘。好在偶爾給縣官們捉一捉身手高強的犯人,或是給富貴人家押送貨物,勉強尚能度日。
如今月餘沒有幹活,錢已經不多了。
“也好,好久沒活動筋骨了,手癢得很。”
星羅在燈下盤腿坐著,用棉布擦淨臂上纏繞的軟劍,抬眼笑道,“方才在鎮口的告示欄上看見貼了官榜,重金懸賞一名高手帶隊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羅卻是搖頭,“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傷還未好透呢。”
李毓秀堅持道,“山匪那麼多,你一個人應付不過來。”
“此事明天再議,睡覺吧。”說著,星羅屈指一彈,油燈熄滅,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靜謐。
李毓秀不再堅持,脫了外袍上床,隻是懷中還抱著長劍,這是她四年逃亡養成的習慣,以便隨時麵對危機。
片刻,月光從窗戶灑入,在地上、案幾上鋪了薄薄的一層霜。
星羅並未回自己的房間,仍站在黑暗中,一雙眼睛閃著亮光,良久才小聲地問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嗎?”
李毓秀睜開眼。
見她不語,星羅又著急道:“我知道你受了傷,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邊保護你。”
他哪裏還有殺人時的狠厲,像是一隻軟綿綿的奶貓,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並未多想,身子朝裏挪了挪,依舊是沒有波瀾的簡短語句:“上來。”
星羅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歡呼一聲,三下五除二脫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沒過片刻,他略微興奮的聲音再次響起:“阿秀,我可以抱著你睡嗎?”
“我不喜歡被人抱著。”李毓秀閉著眼說道。
星羅的眼睛黯了黯,隨即又道:“那,你抱著我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