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秀拿他沒轍,幹脆閉目假寐。

星羅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嗎,阿秀,我很早就喜歡你了。那時的你對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麼清秀美麗,又那麼遙遠。我常常在想,牽著你的手是什麼感覺?抱著你的身子是什麼感覺?親吻你……又是什麼感覺?”

黑暗中,李毓秀輕輕吐納,嘴角泛起一個並不明顯的弧度,笑意轉瞬即逝。

她伸出一隻手,輕輕擁住星羅,平靜道:“睡覺,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遲鈍,她從來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樣的感覺,但她知道,星羅對她而言是獨一無二的。

十三歲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徹夜燈火齊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鳳樓觀賞金絲雀,中途喝醉了酒,醒來時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驛站趕。

就在那時,她在欲界仙都門口的角落裏,撿著了一身是血的星羅。

那時的星羅不叫星羅,他還沒有名字。

他穿著一身淩亂的、血紅的衣裳,麵上敷著細膩的□□,唇上點著丹朱,細長的眼尾染了一抹豔麗的桃紅,烏發如雲,雜糅了這個年紀最青澀的美麗和屬於風塵的豔麗。

李毓秀以為他是個遭人淩、辱的少女,心下一軟,便將昏迷的星羅撿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內傷,唯有身下那處最嚴重的傷,他死都不讓人碰,誰碰他便發了瘋似的要殺那人。

大夫說:“這孩子被強行去勢了,心裏的傷痕要大過身體,所以才諱疾忌醫。”

聽了這番話,李毓秀才隱隱覺察出不對勁。

那‘姑娘’依舊裹著那身血汙的紅衣裳,睜著一雙怨毒的眼打量著她,箱牙齒咯咯發抖,神情戒備。李毓秀的視線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頓時明白過來了。

原來她撿回來的並不是個‘姑娘’,而是個過於好看的少年。

而現在,這個可憐的‘少年’失去了男人應該有的東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少年了。

“你不用怕,我是來幫你的。”李毓秀朝他走了兩步,說道,“你流了很多血,再不救治,就沒命了。”

“讓我……死……”少年聲音暗啞,艱難地吐出這幾個字,每個字都帶著徹骨的仇恨。

“死,是天底下最簡單的事。你的死,除了白白便宜了那些傷害過你的仇人們以外,沒有任何意義。”

說著,李毓秀解下腰間的佩劍,丟到那少年麵前,平靜地說:“現在我們要給你治傷了,若你接受不了,可以選擇用此劍自裁,亦或者,殺了救治你的恩人。”

就這樣,她毫無芥蒂地握住了少年的手,示意大夫清理傷口。

清理上藥的時候,鑽心的疼痛讓少年生不如死。他攥著李毓秀的手,力度大到幾乎要將她的指骨捏碎,幾度想要揮劍自盡,皆被李毓秀攔下。

“別怕,忍忍就好了。”李毓秀下意識抱住了少年的身子。

她的懷抱很軟,很暖。

那時正值深夜,天地暗淡無光,少年卻覺得,仿佛有一束強光衝破黑暗的桎梏,照亮了他的生命。

李毓秀給了他一個很璀璨的名字,叫做星羅。

“你為什麼救我呢?我一無所有,已經不能和你交歡了。”傷好後,星羅睜著鳳眼,滿臉的疑惑。

所有人都在貪戀他的身子,他以為,李毓秀也不例外。

然而,李毓秀隻是麵無表情地收回劍,屈指在他腦門一彈,說,“以後不要將這些淫詞掛在嘴邊,會被哥哥罰的。”

“哦。”星羅捂著額頭,又問,“可是,究竟是為什麼要救我呢?他們都罵我是太監,是殘廢……”

“我不覺得你是殘廢,星羅。在欲界仙都見到你的時候,你雖然滿身是血,可我總覺得你的眼睛,”李毓秀指了指他的眉目,繼而道,“你的眼睛像星星一樣,是會發光的。”

星羅一怔,繼而狂喜,漲紅了臉道:“真的嗎?”

李毓秀鄭重點頭,“我向來是個冷情的人,生老病死都激不起我半點波瀾,唯有那夜遇見你,我卻心生惻隱。或許,這就是緣分罷。”

最後一句,幾乎成了低不可聞的喟歎。

“郡主,我不會發光,是你的光芒照亮了我。”星羅露出一個豔麗的笑,如此說道。

那一瞬,李毓秀心弦一動,被他過於豔麗的笑容照得睜不開眼。

“星羅,你以後想幹什麼?”

“跟著郡主,死也要報答郡主。”

“除此之外呢?你總要有一技之長罷。”

“服侍人算不算一技之長?雖然我不能人道了,但有很多技術還是可以用得上的,保證郡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