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文化思想上的啟蒙,維新派的確“狂得其所”,有摧枯拉朽之功。但是,在那個時代,一部分人對變革的期待過高,而另一部分人又籠罩在文化保守主義的迷霧裏,隻幻想回到過去。所以,從社會心理的角度,維新派命裏注定難以在政治舞台上有所作為。農民恰恰屬於那個時代的保守主義者,在外來的大潮衝擊下,他們更多地隻是想回到過去。農民屬於天然的維新變法的政治主張的反對者,盡管他們對變法的反對並不激烈。
所以,“康黨”與農民的隔膜,不僅是階層上的,而且屬於兩種對立意識流向的歧異。在對待農民深惡痛絕的洋教上,維新派一般持比較理性的客觀態度,康梁譚諸人均把基督教與孔教、佛教並列,把它當成一種客觀存在的宗教現象視之,客觀地指出基督教的優長。如康氏認為:“耶教言靈魂界之事,其圓滿不如佛,言人世間事,其精備不如孔子,然其所長者,在直捷,在專純,單標一義,深切著明;日人類同胞也,日人類平等也,皆上原於真理,而下切於實用,於救眾生最有效焉,佛氏所謂不法二門也。”盡管他們對洋教在中國的活動也有警惕之心,但他們對打教訛言的迷信與打教行為上的盲動傾向,卻持堅決而明確的否定態度。譚嗣同認為,農民的鬧教打教徒招外人壓迫,所謂“從前土耳其之削弱,亦因鬧教起事,俄人首興問罪之師,英、法、德、奧又從而抑勒之,遂至今不能複振。”在他看來,農民燒教堂,打洋人“明知無益,而快於一逞”,實在得不償失。皮錫瑞也以為反洋教屬於“殺彼者以為快心,而不知適中彼計,若而人者非為中國出力,實為外國出力,而助彼以攻我,非為我君分憂,實召外國之兵,以貽我君之憂也。”維新派所設計的應付基督教的策略,一是以教抗教,即把儒學化為孔教,采用精神上的固本之術。二是完善法律,參修西法以定教律。兩者’實質上均有向西方學習的意味。顯然,這與農民打教排外的思想行為,是背道而馳的。不問便知,維新派對於後來的義和團運動,自然不會有好感,他們把義和團稱為“亂民”、“拳匪”,認為義和團係頑固派的“後黨”陰謀的產物,而隻強調其落後、蒙昧的一麵。
農民實際上並不了解維新派的政治主張,也無從體察他們救國救世的良苦用心。在近代曆次重大事件中,維新運動在農民中留下的印象最為淡薄。鄭焱先生寫道:“查一下湖南地方誌,就可感到邊遠地區和農村並沒有受到維新運動的波及。如《嘉樂縣誌》對鹹豐年間的太平軍的活動記錄極為詳盡,而戊戌年的記載卻未提及維新運動一字;《安鄉縣誌》記有該縣戊戌年三件大事:一、‘南洲門設站’;二、‘夏五月十三大風雨,屋多傾頹’;三、‘匪賊寇焚衙署,毀民居,縣紳集民兵禦殺之’,均無一件與維新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