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懋卿權衡再三,最終決定堅決要上這道奏疏,施不施行是聖上之事,有好的建議提不提出來,是臣子之事。提了建議,臣子盡到了自己的責任,倘若有好建議不提,那就是做臣子的不稱職。他避開永嘉錢氏父子,亦避開沙城鹽場,單就闡述自己此番出使鹽政期間,根據大明鹽場弊端,以及子雲從國外帶回來的先進經驗,所構思出的經營模式。等到事情真正落到實處,真正在全國推廣這種模式後,再祭出錢氏,方可保他父子平安與高升,永嘉百姓的既得利益才會有保障。否則,便要被人殺雞取卵,毀滅永嘉百姓福祉。
景修在奏章上提出子雲,是想讓聖上明白,鄢氏父子,皆是我大明王朝忠誠之士。自然,鄢子雲的確學到很多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值得在國內試驗。法國工業革命,取得了重要進展,國家越來越強盛。人家造出了洋炮,洋槍,鞏固國家地位,人民生活不斷改善。倘若我大明真能學到萬一,豈不造福萬民乎?
這份《大明鹽事疏》,鄢懋卿撰寫了三個月,足足五萬五千八百餘字。該奏疏分為四個部分,首先開宗明義,要施行新的鹽法,便要將全大明的鹽場收歸“國有”,國家直接管轄,直接經營,否則一切免談。
第一部分痛陳目前大明鹽場種種弊端,根源在朝中沒有一個好的政策。大明鹽稅,是國家最重要之經濟命脈,倘若繼續照此下去,朝廷將會窮得褲子都穿不起。而地方官吏,隻會變本加厲地盤剝國家公帑,隨時都會像螞蟻啃噬大象一般,將大明江山蛀噬一空,已到痛下決心革舊布新的時候了。這一部分大約用了一萬四千餘字,舉出了很多事例來論證產生種種弊端之原因。論據充分,論證合理,條理清晰,環環相扣,讓人挑不出半點毛病。
第二部分敘述了鄢子雲在國外學習來的種種先進管理經驗,闡釋了法國工業革命給國家帶來的巨大變化,人民生活水平之現狀,國家富強之程度,國防牢固之事實。這一部分大約用了五千餘字,全是以子雲見聞為經,自己理解與總結為緯,編織出一個西方“天堂”般的美好世界,具有非常強烈的感染力與說服力。
同時,景修還提出自己觀點,假如引進西方先進管理經驗,進行一次工業革命,我大明王朝用不了三十年,便可強大起來,且超越曆朝曆代之繁榮與強大。從小處入手,先借鑒一些先進經驗,與我大明江山社稷,黎民百姓生活息息相關之事開始,譬如鹽政,從鹽場到鹽商,從采鹽到銷售,製訂出一種“激勵模式”,激勵市場繁榮,鼓勵稅賦征收。所謂“激勵模式”,便是製訂一套《大明鹽法》,用法律來管理大明鹽事,將會起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第三部分展望了實施“激勵模式”即新《鹽法》後的大明經濟。鄢懋卿用“沙城模式”的實事做範例,但隱去了沙城,以及與之相關的字眼,以子雲國外先進經驗取而代之。表麵上看,像是他虛擬的一個事例,感覺沒有多大的說服力,可加上子雲學習來的經驗,那就不同了,讓人一看便產生聯想,感覺上可行性非常之高。
倘若一個年產量二萬石的鹽場,一年可向戶部交納二十四萬兩以上銀子,全國大小鹽場總共有四百一十二個,有三十五個年產二萬石以上規模,倘若取平均值,每個鹽場年產量有三千石,亦就是說,朝廷以每石食鹽十二兩銀子計,每年可收一千四百八十三萬兩白銀。比現在所收稅銀增長五倍以上,且是直接向鹽場收取,並不與廣大鹽商打交道,稅銀收取率將是百分之百。鹽法規定,市鹽價值不變,鹽商不向朝廷交鹽稅,隻向當地府衙交少量定額經營稅,產鹽地不收,在賣鹽地適當定額收取。批量價統一定為二十兩銀子一石,八兩銀子的差額,由鹽場按比例,作為鹽工薪水以及各種成本費用、上繳州縣府衙基本管理費用、鹽場贏利。這一部分約一萬二千餘字,主要是讓數據說話,而數據又環環相連,絲絲入扣,根本無瑕可擊。
最值得稱道處,便是《鹽法》規定了令鹽出場價,還規定了百姓購買價格,中間利潤便由大小鹽商按市場所需分配。利潤固定,要想獲得更大利益,便隻有獲得更為廣闊的市場,以及勤奮經營。而大小鹽商,隻要用心經營,必定不會虧損。因為,有《鹽法》保障其利益。此法便是“計劃經濟+市場經濟模式”,具有相當先進之思想。這一部分內容,定可讓皇上與滿朝文武大臣,心向往之,既而熱血沸騰。朝廷有了這麼大一筆銀兩,大小吏員每月薪俸,自然不會遭遇拖欠。千裏為官隻為錢,倘若年年發不出薪俸,年年拖欠,誰有精力為朝廷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