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德章 [王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 從以往獲得整體同一性的來看,
天得一以清, 天具有了整體性,就呈現出水一樣的青色;
地得一以寧, 地具有了整體性,就顯示出寧靜的本性;
神得一以靈, 生命潛能得以集中,歸於同一,就能發揮超常的影響;
穀得一以盈, 川穀形成一定的整體高度,水就能貯積起來;
萬物得一以生, 難以計數的、形體各各不同的動物、植物,具有同一的生命力,所以都能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生長壯大;
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侯王了解全體成員的共同利害、共同願望,才能決斷天下大事。
其致之也, 如果丟棄了它,
謂天毋已清將恐裂, 天就不能保持青青的正色而恐怕要裂開;
地毋已寧將恐發, 地就不能維持寧靜的狀態而恐怕要崩坍;
神毋已靈將恐歇, 生命潛能就發揮不了超常影響而恐怕要停歇;
穀毋已盈將恐竭, 川穀就貯積不了水而恐怕要幹涸;
萬物毋已生將恐滅, 萬物就不能生長而恐怕要滅亡;
侯王毋已貴高將恐蹶。 侯王就不能保有貴重、高級的地位而恐怕要栽下來。
故貴以賤為本, 故而,貴以賤為根本,
高以下為基。 高以下為基礎。
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 正因為這樣,侯王自稱“孤”、“寡”、“不穀”。
此非以賤為本邪,非乎? 這不正是以賤為本嗎,不是嗎?
故致數輿無輿。 故而,脫離、苛責大眾,就失去了大眾。
是故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由於這個緣故,誰也不願像好玉好石因顯露出來而遭遇開采的危險。
正確理解本章,要弄清一個關鍵詞“一”,把握一個關鍵句:“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
先來看“一”。
這個了不得的“一”,到底是什麼意思?
《高注》認為“一”就是“道”:“《王弼注》:‘昔,始也。一,數之始而物之極也。’第四十二章經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王注:‘萬物萬形,其歸一也。’‘一’字均指道言。‘天得一以清’,即天得道以清也。下文皆如是……”但既然“一”即“道”,那怎麼又言“道生一”呢?如此不變成“道生道”了嗎?
但持有與高明先生相似意見的還真不少。如《陳注》:“得‘一’,即得‘道’……嚴靈峰說:‘一者,“道”之數。“得一”,猶言得道也。’”又如《老子譯注》(馮達甫撰,以下簡稱《馮注》)說:“《韓非子·揚權》:‘道無雙,故曰一。’《說文》:‘一,惟初太極,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一,道之別名。得一,得道。”
但依馮先生所引《說文》“道立於一”語,顯見“道”與“一”是“二”而非“一”,否則,“道”就無法立於“一”。《說文》指“一”為“太極”,似含有將“道”視為“無極”之義在。然而,馮先生卻好像未察覺到此引證於他不利。
黃瑞雲先生大概看到了這一矛盾,他在《老子本原》(以下簡稱《黃原》)欲加以調和:“一,道也。四十二章‘道生一’,則一為道的最初生成物,然在老子用語中,‘一’往往即指道。”黃先生說《老子》中對“一”的定義有不同,但他沒有舉例說明。《老子》中除本章與《第五篇德章[王本四十二章]》外,用到抽象的而非數字、序數之“一”的僅有兩處:“三者(微、希、夷)不可至計,故混而為一”(《第十七篇道章[王本十四章]》);“是以聖人執一為天下牧”(《第二十五篇道章[王本二十二章]》);請問,這兩個“一”中,哪個“一”可以確認是“道”而非“道的最初生成物”或其他什麼呢?
其實,這兩個“一”,都是根據具體語境而定的特指的“一體”,既非“道”,也不是“道的最初生成物”,這且待注到時再詳談。
因此,黃先生的調和並不能算成功。曆來的注家中,或由“道生一”,依邏輯得出“一”為“道的最初生成物”的結論。
《淮南子·天文訓》:“道日規,始於一,一而不生,故分而為陰陽,陰陽和而萬物生,故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河本》:“一,無為,道之子也。”《嚴指》:“一者,道之子,神明之母,太和之宗,天地之祖。於神為無,於道為有;於神為大,於道為小。”《老子校釋》(朱謙之撰,以下簡稱《朱校》):“道生一,一者氣也。《莊子·知北遊》篇曰:‘通天下一氣耳,聖人故貴一。’李道純曰:‘道生一,虛無生一氣,一生二,一氣判陰陽。’趙誌堅曰:‘一,元氣,道之始也。古昔天地萬物同得一氣而有生。’”
看起來,把“一”解為“道的最初生成物”(元氣)比解為“道”要講得通些,但郭世銘先生還是從整章角度看出問題來。他分析了整章幾層意思的邏輯關係,得出結論:“因此問題就在於從那些‘得一’如何得到‘必貴以賤為本,必高矣而以下為基’?”從這個角度來“重新解釋‘一’”,就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結果:“實際上,這裏的‘一’仍是第十四章‘混而為一’的那個‘一’,是‘不為人所覺’、‘不為人所知’的意思。‘得’是‘達到’。於是‘得一’就是達到不為人所知、不為人所覺的境界:天達到不為人所覺的境界,就是清明的;地達到不為人所覺的境界,就是安寧的;神達到不為人所覺的境界,就是在各司其職,從而是靈驗的;穀是江河的源頭,穀達到不為人所覺的境界,就是水量充盈的(江河沒有斷流);侯王達到不為人所覺的境界,就是天下第一等的君主(即太上,參見第十七章)……‘得一’可以產生各種好的、高貴的結果,但‘不為人所覺’、‘不為人所知’卻常被看作是低賤的標誌,廣為人知才是高貴的象征。於是才有‘必貴以賤為本,必高矣而以下為基’的結論。”
郭先生的論述,作為讀後感來看倒是饒有新意,也能自圓其說。但作為注解來看,卻不敢苟同。
首先,“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郭說》據帛書,文字略有不同,但義相同,為約定俗成故,本書從《王本》),完全可以認作是緊接著上一句“侯王毋已貴高將恐蹶”而來的,一個明顯的標誌是唯有“侯王”一句提到了“貴”、“高”。因此,不是“那些‘得一’”都要與“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的結論有聯係,隻要“侯王”之“得一”與之有邏輯聯係就可以了。
當然,天、地、神、穀、萬物得到的“一”,與侯王得到的“一”是性質相同的;但借用佛教術語來說,相同性是在因地上,相同因可以產生不同的“果”。“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恰是針對侯王得“一”後產生的“貴高”之果而言的。郭先生所犯的邏輯錯誤,是把由個別果引出的結論,當作由相同因引出的結論了。
但為什麼本章自“故貴以賤為本”以下的後半段文字隻專對侯王的個別果發表議論呢?隻要知道《老子》一書是專對侯王而寫就能了然。因此,前半段天、地、神、穀、萬物的“得一”與“致之”,都可以看成為侯王的“得一”與“致之”作的興。
而且,盡管“視之而弗見,名之曰‘微’;聽之而弗聞,名之曰‘希’;之而弗得,名之曰‘夷’”,但此三者“混而為一”之“一”,是否即是“不為人所知、不為人所覺的境界”,尚可研究。即便真是如此,用到本章語境中來是否合適呢?此境界《老子》又名之曰“惚恍”,將“天得一以清”換言為“天得惚恍以清”,或雲“穀得惚恍以盈”,郭先生是否認為意思完全相同呢?
但郭先生提出問題的思路給了我不少啟發。除了侯王之得“一”必須能與“賤”“下”掛上鉤外,還使我想到,古人提出“一”的概念,而不直言“道”或“元氣”,是否另有深意?
如此轉換審視角度,果然柳暗花明,豁然開朗。
“一”,首先是個數字。數字,是對現實世界存在關係的抽象。前述種種解釋,都是把“一”作為存在物來定義的;作為存在物來定義,非此即彼,難免顧此失彼,失在太實。而東方哲學,以活潑潑的生命現象為研究對象,往往以功能態來給對象下定義,我們何不從這種思維特性出發,推進一步,設想古人名“一”,是要表示一種性質或關係呢?或者說,“一”不是對某種存在物(哪怕此存在物為無窮大,包容其他一切存在物)的定義,而是對某種性質或關係(譬如“無窮大”)的定義。這樣,便可以換一個角度,換一種方式,對世界進行描述。所以說,提出“一”,即是提出了另一套符號語彙。就像用文字符號語彙可以構建一個觀念世界,用數字符號語彙同樣可以構建一個觀念世界。文字符號語彙係統與數字符號語彙係統是可以溝通、互譯、交疊的,更不用說“一二三”的語彙係統與“天地萬物”語彙係統、“道德仁義禮智信”語彙係統等的交融、補充了。在形象思維、悟性思維的大係統中,古人對不同的語彙係統的區別一般是缺乏自覺的,隻有像老莊那樣的睿智聖哲,才在嚴格的邏輯思維網絡中遊刃有餘,從心所欲而不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