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後,自然更不能談“不上賢”的本義了。故不管“上”是否改成“尚”,都隻作“不尚賢”來理解了。有時候,上層建築的變化要滯後於經濟基礎的變化,而上層建築中,製度與觀念的變化也不一定同步,有時觀念先於製度而變,有時則滯後於製度。像“不上賢”的恢複本意,就滯後於皇權專製製度的被推翻。今天,應該到了它返本歸真的時候了。
不上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不亂。這三句話,除對“不上賢”的理解外,曆來的注解分歧不在說了些什麼,而在為什麼這麼說。不上賢,為什麼能使民不爭呢?不貴難得之貨,為什麼能使民不為盜呢?不見可欲,為什麼能使民不亂呢?有多方為之解的,有提出種種質疑的,在此不一一列舉。依我看,這三句話其實是一種特殊的互文,要聯係起來解才更圓融。按今人的理解,這三句話應改成:“不上賢、不貴難得之貨、不見可欲,使民不爭、不為盜、不亂。”不是一因對一果,而是多因對多果。這樣,為什麼這麼說的問題就易解答了。
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這句話,曆來的注解,都把“其”所指解為“民”,其實應該是“聖人”自己。上古時,“聖人”專指有德的君王,這是推舉製族盟社會遺留下來的話語,《老子》中“聖人”無不是有德(道)之君,故而指“聖人”也就是對侯王提出的要求。
這樣解釋有兩條理由。
一、《老子》中凡“使民”,“民”是決不省略的。如本章“使民不亂”句,王本與傅本、範本作“使民心不亂”,河本、龍本等作“使心不亂”,帛書甲、乙本均作“使民不亂”,可見《老子》原文是決不肯將“民”承前省略的。這也可見《老子》一書專為侯王而作,所以對言及“民”處要特別標明,而“使”的是侯王則不需。後人因不明《老子》設下的這一標誌,故對“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等生出種種錯解。
二、王本等世傳本作“聖人之治”,將“之”理解為虛詞“的”,將“虛其心”雲雲理解為“聖人之治”的內容。若如此,後文實不必作“恒使民”,可以直接將“無知無欲”連上。而“之”又可理解為介詞“於”。帛書作“聖人之治也”,語氣更接近“聖人於治也”,這樣“虛其心”雲雲,就不是“治”的內容(果),而是以之去“治”的方式或根據(因)了。這樣,也與《老子》全書的思想一致,一些揚棄世俗、比較高的修養要求,是隻對侯王提出的。這是因為,其一,侯王憑借他們手中的權力,可以比較容易地攫取財富,滿足私欲,而這樣做,正會反過來對他們的身家性命構成極大的危害與風險。其二,侯王能以身作則,揚棄物欲,就能移風易俗,使民風歸於淳樸,使社會和諧太平。所以,《老子》倡無為而治,侯王唯以修身自律為務。以德治國,唯執政者自身有德,方能以之施治;就像以法治國,唯執政者自身守法,才能推廣實行一樣。因此,“虛其心”雲雲,無論從內容看,還是從文法看,都以“其”指代“聖人”(侯王)為妥。
《文子·九守》篇中對“實其腹”有這樣一種解釋:“夫血氣者人之華也,五藏者人之精也。血氣專於內而不外越,則胸腹充而嗜欲寡,嗜欲寡則耳目清而聽視聰達,聽視聰達謂之明;五藏能屬於心而無離,則氣意勝而行不僻,精神盛而氣不散,以聽無不聞,以視無不見,以為無不成,患禍無由入,邪氣不能襲。”
故“實其腹”不是吃飽肚子,而是精氣充實胸腹。古人認為,精充於內,則誠信於外,故此是一種精神境界。以此類推,“強其骨”與“弱其誌”相對,與“實其腹”同位,“骨”不是實指人體骨骼,而是一種比喻,如今人所說“骨氣”之類。骨是身體的支撐,以“骨”為喻,當指支撐力與承受力,引申為責任感。讀者隻要與《第一篇德章[王本三十八章]》注解中提到的“九德”對照一下,即可知這是對侯王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