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十篇道章〔王本十章〕(1 / 2)

第十篇道章〔王本十章〕

載營魄抱一,能毋離乎? 能做到肉體、營氣、精魄緊緊抱在一起,不相分離、鬧矛盾嗎?

摶氣至柔,能嬰兒乎? 能做到元氣結聚又表現得極柔弱,像嬰兒一樣嗎?

滌除玄監,能毋疵乎? 能一直清洗、照鏡子,不時去掉疵點嗎?

愛民治國,能毋以智乎? 能夠不用智謀來施愛於民、治理國家嗎?

天門啟闔,能為雌乎? 天門開合,能像雌性動物一樣守靜處下嗎?

明白四達,能毋以知乎? 能夠不憑知見來了解四方的情況嗎?

生之畜之, 對待萬物,生它們養它們,

生而不有, 生它們而不占有,

為而不恃, 為它們服務而不居功,

長而不宰, 使它們成長而不控製,

載營魄抱一,能毋離乎?“載”,唐玄宗認為是“哉”字之誤,乃是從世傳王本《道經》第九章末句“天之道哉”誤劃到第十章首句前來的。然則帛書乙本(甲本此句毀損)為“天之道也”,雖然先秦文中亦有“也哉”說法,但畢竟更其勉強。故我於《第九篇道章[王本九章]》末句取“天之道也”。孫詒讓引《淮南子·道應訓》及《群書治要》均作“天之道也”,又引《楚辭·遠遊》“載營魄而登霞兮”句,王逸注:“抱我靈魂而上升也”,認為“屈子似即用老子語,然則自先秦西漢至今,釋此書者,鹹無異讀”,否定了唐玄宗的斷句。但也有古棣先生堅持認為是“營魄抱一”,並認為《楚辭·遠遊》作“載營魄”連讀及王逸注均不錯,理由是“以抱訓載,乃漢人故訓”,而“‘載營魄抱一’則不通,‘載’訓抱,抱靈魂抱一,不成話”。可見有些一眼看去很明白的地方,要說明白還真不容易。

劉師培從《黃帝內經·素問·調經論》中有“取血於營”句,結合上述《楚辭》王逸注文,認為“以‘靈魂’訓‘營魄’,是為漢人故訓。‘載營魄’者,即安持其神。”

朱謙之認為:“劉說雖是,但以‘靈魂’訓‘營魄’,似有未至。‘魄’形體也,與‘魂’不同,故《禮運》有‘體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為陽為氣,‘魄’為陰為形。高誘注《淮南·說山訓》:‘魄,人陰神也;魂,人陽神也。’王逸注《楚辭·大招》曰:‘魂者,陽之精也;魄者,陰之形也。’此雲‘營魄’即‘陰魄’。《素問·調經論》‘取血於營’,《注》:‘營主血,陰氣也。’又《淮南·精神訓》‘獨營指天’,知‘營’者陰也,‘營’訓為陰,不訓為靈。‘載營魄抱一’,是以陰魄守陽魂也。‘抱’如雞抱卵,一者,氣也,魂也。‘抱一’,則以血肉之軀,守氣而不使散泄,如是則形與靈合,魄與魂合,抱神以靜,故曰‘能無離?’”

高明又認為:“朱氏謂‘一’為‘魂’,似也未確。河上公注:‘營魄,魂魄也。’王弼注:‘“載”猶“處”也。’魂載魄,神歸舍,形神相依,抱一守道。虛靜無為,不以物累身,不以欲害神。‘能無離乎?’謂其易知而難行也。”

除上述兩種讀法四種解釋外,《陳注》和《徐注》認為“載”是虛字,但陳先生認為是語助詞,無意義;而徐先生認為是假設連詞,意為“如果”,不僅用於首句,應該通領以下每一問句。

而我則從朱謙之先生之說中得到啟發,認為“載”應取“車載”義,為名詞,代表肉體;而“營”與“魄”也獨立成詞,“營”為“營氣”,“魄”為“陰魄”,都為名詞;“載”、“營”、“魄”是三者抱為一體。理由有二:

一、朱先生引高誘注:“魄,人陰神也”,是對的,但他據此認為“‘魄’形體也”,則未妥。古人認為“魄”還是靈魂的一部分,故有“三魂六魄”、“魂飛魄散”之說。隻是“魂”為陽,主宰心理活動,“魄”為陰,主宰形體活動;這有點像今天的醫學科學認為大腦管思維、小腦管運動似的。“魄”為陰神,“營”為陰氣(指其運行於軀體內,地為陰,古人視凝固占位之物質為陰),則獨缺一載體——骨肉,“營”、“魄”離開肉體,無所憑藉,無所寄存,真可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也就無所謂“營”、“魄”,故三者必須“抱一”,身體才得健全。但生活中,每有“載”、“營”、“魄”相鬥相傷之情況發生,如酗酒,以失“魄”而傷“營”、“載”;縱欲,以耗“營”而傷“載”、“魄”;衣食違時,以侵“載”而傷“營”、“魄”,故曰:“能毋離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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