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十二篇道章 [王本八章](2 / 2)

居眾之所惡,下也,水性向下;柔也,水性柔弱。“利萬物”與“靜”,非水的自然性,故需“治”;而處下與柔弱,乃水的自然性,與生俱來,故幾於道矣。因此,“利萬物”與“靜”可視為水之德,是後天修為的結果;處下與柔弱是水之道,是先天自然的特性。本章開頭兩句,綜論水之道、德,以喻政治的道與德。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事善能,動善時;曆來作正麵理解,但“居善地”與“居眾之所惡”聯係起來讀,應可想到“居善地”或許有相反的意義。關鍵還在最後一句,王本與帛書乙本均作:“夫唯不爭,故無尤。”“尤”作“怨恨”解。但上述六“善”,除“心善淵”或見“不爭”之義外,其餘數“善”中“不爭”義並不明顯。照以往理解,“夫唯不爭”,乃有遞進義,即在此六“善”基礎上還要做到“不爭”,才得“無怨恨”。但照此解,“故無尤”就欠妥,應改為“則無尤”。而按甲本“夫唯不靜”解,則“居善地”是善於選擇位置,“心善淵”是善於與人相處,“與善仁”是善於獎勵鼓動激發人們的積極性,“言善信”是善於宣傳,“事善能”是善於辦事,“動善時”是善於選擇時機,這些都很好,但都是“動”,都很“有為”,故曰:“夫唯不靜”,隻可惜是不能取靜態,“故無尤”;“尤”在這裏作本義“特異的”、“突出的”解。《說文》:“尤,異也。”《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夫有尤物,足以移人。”杜預注:“尤,異也。”“無尤”就是“沒有突出的成就”。這段話,《老子》是用的欲抑故揚法,其義與“其出彌遠,其知彌少”(《第十篇德章[王本四十七章]》),“多聞數窮,不若守於中”(《第六篇道章[王本五章]》)相通;也與上章聖人“以百姓心為心”的主旨相呼應。“和大怨,必有餘怨,焉可以為善?”(《第四十二篇德章[王本七十九章]》)是這一思想的相反形式的表述。此即“不仁”也。

作如此解,“水”不是喻的“上善”者(“上善”在這裏隻是喻體,“上”也不是指的君上、上主,而是指的高級、優等),而是喻的聖人實行的政治,即“無為而治”。本篇德章論聖人“以百姓心為心”,乃“無智”;

本章論政治既要“善利萬物”,又需“靜”,乃“不仁”。“無智”對己而言,“不仁”對人而言,“無智”“不仁”,方能避免好心辦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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