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十三篇德章 [王本五十章](3 / 3)

其三,“十幾”被表示為“十有幾”,“十分之幾”被表示為“十幾”,在先秦古文中也不是十分穩定的語法規則。在春秋戰國文獻中,同一本書裏,經常有的地方用“十有幾”表“十幾”,有的地方就徑言“十幾”,而有的地方,“十幾”又表示“十分之幾”了。而“有”在古文中用途非常廣泛,按字麵來理解,把“十分之三”表述為“十有三”,不是難以讓當時人接受的。

特別要提一下的是,《春秋梁傳·莊公二十七年》有雲:“衣裳之會十有一,未嚐有歃血之盟也,信厚也。”按唐朝楊士勳疏,“十有一”作“十一”解,即衣裳之會有十一次。但據我的考證,這“十有一”正是“十次中有一次”的意思(見《附論·“衣裳之會十有一”考》)。若我之考證成立,則更能說明,上古時未必沒有“十有幾”表示“十分之幾”的語法現象。

讓我們暫且擱置一下“十有三”,繼續往下看。

蓋聞善執生者,陵行不避兕虎,入軍不被甲兵。“執生”,王本作“攝生”。《說文》:“攝,引持也。”引申為“保持”、“管轄”、“攝取”、“斂聚”,河上公據以注:“攝,養也。”這個“養”有“積蓄”之義,如“養精蓄銳”之“養”。執,《說文》:“捕罪人也”,引申為保持、主持、操縱。從要對付兕角、虎爪、兵刃來看,不僅要保持這股生命力,還要恰到好處地運用這股生命力,“執”兼有“保持”與“憑之以用”的雙重意思,故這裏較“攝”為優。

“陵行”,王本作“陸行”,“陸行”包括“陵行”,而“陵行”更突出環境的險惡,與兕虎出沒的關係更直接。“兕”(sì),《說文》:“如野牛而青,象形。”是中國古代犀牛一類的獸名,一說即雌犀。它是用角來攻擊敵方的。“蓋聞”雲雲,說明對作者來說,僅是耳聞,並非目睹,更不是親身經曆,可見古人立言之嚴謹態度。為什麼善執生者能“陵行不避兕虎,入軍不被甲兵”?因為,兕無所投其角,虎無所措其爪,兵無所容其刃。夫何故也?以其無死地焉。

徐誌鈞先生對這段話“義述”曰:“從‘蓋聞善執生者’一句始,老子以原始時代有關巫術與靈魂的材料來對生死問題進行解釋。”“細細考察這段文字,我們可以看到,它所表現的正是在現實的人身上不可能實現的東西,而恰恰卻是巫術作用下能‘做’到的東西。”“《抱樸子·登涉》記載用老君秘符入山可‘辟山川百鬼萬精虎狼蟲毒’。老子所述是巫術的效果與靈魂的表現。然而《抱樸子》卻把老子談到的原始觀念,看成了秘符本身。這是一種因果倒置的認識。正是這種錯誤認識造成了老子文‘為曆代神仙方術之士提供了造神的原料’。事實上,這正是原始思維成為宗教初期萌芽來源的很好的例證。”

徐先生指出《抱樸子》怎樣將《老子》談到的原始觀念變成宗教的秘符,劃清《老子》哲學思想與宗教方術的界限,這一點很正確。但說這段話就是“老子以原始時代有關巫術與靈魂的材料來對生死問題進行解釋”,竊以為不大恰當。《老子》在這裏傳達的是中國古代對人的生命潛能的一種觀念,這種觀念還是純然關乎“身”與“氣”的,是相當唯物的,與巫術和靈魂沒有什麼關係。在這種觀念看來,“它所表現的”,不僅“善執生者”“能做到”,而且,常人在特定的生命段(如嬰兒期)與特殊情況下(如醉酒與深信)也“能做到”。徐先生所謂“在現實的人身上不可能實現的東西”,這“現實的人”應該是已被文明打下深深烙印的現代人。

《列子·黃帝》篇中有幾段文字正是闡明這一觀念的。

列子問關尹曰:“至人潛行不空,蹈火不熱,行乎萬物之上而不,請問何以至於此?”關尹曰:“是(這是)純氣之守也,非智巧果敢之列。姬(坐下),魚(吾)語女(汝)。凡有貌像聲色者,皆物也,物與物何以相遠也?夫奚足以至乎先,是(這是)色而已。則物之造(始)乎(於)不形,而止乎無所化。夫得是(這)而窮(盡)之者焉,得為正焉。彼將處於不深之度,而藏乎無端之紀,遊乎萬物之所終始。壹其性,養其氣,含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始)。夫若是(這)者,其天守全,其神無(隙),物奚自入焉。夫醉者之墜於車也,雖疾不死,骨節與人同,而犯害與人異,其神全也。乘亦弗知也,墜也弗知也,死生驚懼,不入於其胸,是故遻(遌)物而不慴。彼得全於酒,而猶若是,而況得全於天乎?聖人藏於天,故物莫之能傷也。

這段文字,又見於《莊子·至樂》篇。

與此段文字同見於《列子·黃帝》篇又見於《莊子·田子方》篇的“列禦寇為伯昏無人射”的故事,以及《黃帝》篇中商丘開深信範子華能使“存者亡、亡者存”,故從高台躍下,投急流覓珠,入大火取錦而無傷的故事,都是闡明這一觀念的。《老子》書中“摶氣至柔能嬰兒乎”(《第十篇道章[王本十章]》),“含德之厚者,比於赤子;蜂蠆虺蛇弗螫,攫鳥猛獸弗搏”(《第十八篇德章[王本五十五章]》)等議論,也是基於同一種觀念。

這種對人的生命潛能的觀念,雖然還未能用西方生理學、醫學的觀點予以解釋,但已為“狼孩”等事例證實其存在。在中華文化中,這種觀念影響至今仍很深遠,如少林拳的鐵布衫、金鍾罩硬功,太極拳的以柔克剛、引進落空等,都與這種“純氣全天,莫之能傷”的觀念密切相關。我們不能因無法用西方話語(所謂“科學”)解釋而歸之於“神秘”。在中華文化中,它們多數是屬於常人經驗層麵的東西,是可以“學而知之”的。

將全章意思貫串起來看,我們似乎可以明白韓非子為什麼會把“出生入死”注成“生死”的修辭說法了。因為本章的中心思想,就是要民重死,而韓非子向秦王獻策的非常重要的一點,便是如何使民“貴奮死”。本章所否定的,正是韓非子所提倡的,難怪他要磨平《老子》否定的鋒芒,轉移否定的指向,把民本立場鮮明的政治哲學,解成超然出世的人生哲學。不是說《老子》哲學中無人生哲學之內涵,但將《老子》的政治哲學作為泛泛而談的人生哲學來理解,顯然是要降低其在社會生活中的效用,將至從話語的中心地位排斥至邊緣。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