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字需解釋一下: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的“之”,指的是“生命活力”。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個特征是“泛生命論”,認為這股生命活力,不僅生命體(物)中有,非生命體(如“水”、“火”)中也有,而非生命體中的生命活力則在“器”中表現出來。如水對堤岸的衝擊顯示它的活力,火對器皿的燒炙表現它的熱力。依此義,同時,“物”與“器”對舉更合宜,故將王本中“勢”依帛書改為“器”。
“命”,帛書甲、乙本作“爵”,“命”是“任命”義,引申為“下達任務、命令”,“爵”是“封爵”義。“恒自然”,即恒久地“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第二十七篇德章[王本六十四章]》)。此“恒自然”是萬物“恒自然”,“莫之命”的“之”,指代的是“萬物”而不是“道”與“德”。《任譯》將“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恒自然”句譯為:“‘道’所以被尊崇,‘德’所以被重視,並沒有誰來命令,它從來就是這樣的。”《高注》、《古談》、《馮注》、《徐解》、《陳解》、《郭說》等解說與之相似,其實,這樣解譯,與後文“故道生之”雲雲連不上,那個“故”字就落實不了。河上公注:“道一不命召萬物,而常自然應之如影響。”《陳注》:“道所以受尊崇,德所以被珍貴,就在於它不加幹涉,而順任自然。”《徐注》、《黃原》等解說與之相似,我認為這樣解釋才與上下文貫通,是較為合宜的。
“畜”,就是“養”,泛指“養育”,一般對弱小者而言。而“養之”之“養”,與“覆之”聯係起來看,應特指“贍養”,對老病者而言。“覆”,帛書甲本缺失,乙本作“複”。古人視死亡如回家,故稱之為“複”,返回的意思;棺材入葬後上麵蓋土,故也可稱為“覆”。“覆”土正隱含有使生命回“複”之意思在。“覆”與“複”也在這一點上可以相通借用。因此,將“覆”譯成“保護”(如《任譯》),欠妥。
“亭之、毒之”,《龍本》、《河本》、《嚴指》等許多世傳本作“成之、熟之”,帛書甲、乙本與王本作“亭之、毒之”。傅奕引《史記》雲:“亭,凝結也。”《廣雅》雲:“毒,安之。”高明先生認為:“從文義分析,‘長’、‘育’而謂體魄,‘亭’、‘毒’而謂品質,‘養’、‘覆’則謂全其性命耳。”但依我看,“生”、“畜”、“長”、“育”、“亭”、“毒”、“養”、“覆”,指的是生命過程的各個階段。最初是“生”,出生後很弱小,隻能靠哺育,故“畜之”,以後使其生長(長之)發育(育之),成(亭之)熟(毒之);最後是老病有所養(養之),死有所葬(覆之)。故“亭之毒之”還是解作“成之熟之”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