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十五篇德章〔王本五十二章〕(1 / 3)

第十五篇德章〔王本五十二章〕

天下有始, 世界上的眾生命有始祖,

以為天下母。 就把它作為“天下母”。

既得其母, 既然知道了“天下母”的作用方式,

以知其子; 就可以推知它的兒子(當世君主)的政治法則;

既知其子, 既然知道了當世君主的政治法則的依據,

複守其母, 那麼,更應該回複並堅守“天下母”的立場,

沒身不殆。 這樣,即使遭遇滅頂之災,也不會有什麼危險。

塞其, 哪怕築牆阻隔,

閉其門, 關門自守,

終身不堇; 終其一生,不會導致匱乏;

啟其, 哪怕開放壁壘,

濟其事, 成就事功,

終身不棘。 終其一生,不會招致逼迫。

見小曰“明”, 能看清細枝末節,稱為“明”;

守柔曰“強”。 能摶氣至柔,稱為“強”。

用其光, 用光照亮,有助於觀察,

複歸其明, 但歸根結底要眼明(不要認光為明,也不要因光太強而損眼力),

毋遺身殃, 不要給生命帶來禍害,

是謂襲常。 這就是按有利於生命長期存活的規律辦事。

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天下”指的是“天下之物”,不是指的空間,這從“天下母”的稱謂可以看出。“天下母”,按《道經》構成的哲學體係來說,應該是指“恒”(自然),因為它是“天地之始”、“萬物之母”,是生萬物的“眾妙之門”;與《第三十篇道章[王本二十五章]》中所言“先天地生”而“可以為天地母”的昆成之物不同,因此,不能以“道”稱之。“天地母”是指其“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相當於“養育”的功能,即《第一篇道章[王本第一章]》中“恒”之“有”名所標誌的功能。這功能,在《第十四篇德章[王本五十一章]》中歸於“德”,“德畜之”。從《道經》、《德經》對“道”、“德”、“天下母”、“天地母”的不同的定義,也可以看出,《道經》雖有承接《德經》處,卻是自成一嚴密的邏輯係統,對一些概念作了重新定義;而《德經》各章之間概念定義往往不同,甚至有相抵牾處,可見非出自一人之手。以往注家無此意識,把《道經》、《德經》中不同概念混為一談,造成了解釋的含混與矛盾。

既得其母,以知其子。

既知其子,複守其母,沒身不殆。這句話“母”既指“恒”,“子”則指當世君主的政治法則。這句話意為,可以從“天下母”(恒)的作用方式來推知君主的政治法則。這就為君主的政治法則確立了一個形而上的前提。有三點需加留意。

一、光知道幾條原則還不夠,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隻有認同了推出這幾條原則的立場,才能自覺堅持,以不變應萬變。

二、提出“重身”的觀念。“身”即指生命,而《老子》中“生”,作名詞時,往往指“生活”、“物欲享受”。《老子》是生命哲學,生命為第一要義,為衡量事物利弊的最基本的標準。以前,有注家看到《老子》反對“生生”(求生之厚),就望文生義地認為《老子》有厭生、棄世的消極傾向,實在是沒有仔細研究、區別《老子》中“身”與“生”之含義造成的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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