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十五篇德章〔王本五十二章〕(3 / 3)

對“明君者,閉其門,塞其途,其跡,使民毋由接於淫非之地”句,尹知章注曰:“既閉出非之門,又塞生過之途,成罪之跡莫不掩匿,如此,則自然端直,欲接淫非之地,其路無由也。”從《管子》這段文字可知,一上來的城郭、宮垣等隻是比喻,“閉其門”雲雲中的“門”、“途”、“跡”也隻是比喻,在《管子》中所喻為賞罰教化。在本章中,“塞其,閉其門”與“啟其,濟其事”也是比喻,但從上下文中,看不出與認識論有什麼關係,而理解為當時諸侯國君的“固守”與“開放”(聚天下)兩套不同的政治方略,則義通理順。在周朝之前,天子同時也是大邦的君主,所以這兩套戰略也同樣適用於天子。此語意為,隻要堅守“天下母”的立場,那麼,無論奉行固守還是開放的政治方略,都不會對君主的身家性命構成危險。換言之,危險並非來自政治方略,而是來自其施行政治方略的立足點。

見小曰“明”,守柔曰“強”。作者又將“天下母”的立場歸納了一下,即“見小”與“守柔”。“見小曰‘明’”,是以視覺作譬喻,能夠分辨清楚細枝末節,說明視力很好。用到政治上,“見小”即為“察下”,能體察下情,無微不至地關心群眾,就是“見小”。

所以,接下來說,用其光,複歸其明。這還是借視覺作譬喻。光用來照亮,以增強視覺效果,但歸根結底,看清楚事物的細枝末節,在眼不在光。光隻是為我所用,不要把這種輔助手段誤認為目的。用於政治,任何方略隻是光,目的是有助於“見小”,所以根本上要眼睛視力好,也就是要“複守其母”。

毋遺身殃;不要給生命帶來禍害,這是政治好壞的最基本的標準。

是為襲常。“襲”,因襲,《小爾雅·廣詁》:“襲,因也。”王本作“習”,帛書甲本作“襲”,“襲”義勝,故從甲本。“常”,在《老子》中指有利於生命的長期存在、活動的規律,《第十八篇道章[王本十六章]》“複命曰‘常’”,即為此義。

我所見之各注譯本,都是從認識論角度去理解的,大同小異。現將較有代表性的陳鼓應先生的譯文錄如下:

天地萬物都有本始,作為天地萬物的根源。如果得知根源,就能認識萬物;如果認識萬物,又持守著萬物的根源,終身都沒有危險。

塞住嗜欲的孔竅,閉起嗜欲的門徑,終身都沒有勞擾的事。打開嗜欲的孔竅,增添紛雜的事件,終身都不可救治。

能察見細微的叫做“明”,能持守柔弱的叫做“強”。運用智慧的光,返照內在的明,不給自己帶來災殃;這叫做永續不絕的常道。

任繼愈的譯文與之差不多,他據以認為,老子在本章中提出的“道”的原則是“閉目塞聽,不要知識,不要幹什麼事業,退居於柔弱的地位。”任先生與前引古棣先生說法都有所承,不是他們的發明,也可見自古以來對《老子》誤解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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