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德章 [王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者, 積德很多的人,
比於赤子。 可以用男嬰來比喻。
蜂蠆虺蛇弗螫, 惡蟲不叮,毒蛇不咬,
攫鳥猛獸弗搏; 凶禽不抓,猛獸不搏;
骨弱筋柔而握固, 骨骼很弱筋肉很軟,但陽具卻很堅硬,
未知牝牡之會而怒, 不知道什麼雌雄交媾卻會勃起,
精之至也; 這是精力極其充沛的表現;
終日號而不嗄, 一天到晚啼哭,氣不逆,不打嗝,
和之至也。 這是氣血極其調和的結果。
知和曰常, 知道氣血調和就是知道了能使生命長期存活的規律,
知常曰明。 知道了能使生命長期存活的規律就是明白了道理。
益生曰祥, 追求生活優厚的招致災殃,
心使氣曰強; 心誌指揮意氣硬幹的叫逞強;
物壯則老, 生命壯大後便衰老,
謂之不道, 這就叫不行了,
不道早已。 不行就提早完結了。
“含德之厚者”,王本作“含德之厚”,義同,但因有注本如《任譯》將此句解為:“包含的‘德’的深厚的程度”,故從帛書取“含德之厚者”,以更加明顯表示是指人。
“蜂”,泛指螫人的惡蟲,如馬蜂、黃蜂、牛虻之類,主要不是指蜜蜂。蜜蜂螫物,出於自衛,而今日單言“蜂”,通常指蜜蜂,故需說明一下。
“蠆”(chài)為蠍子一類毒蟲。“虺”(huǐ)是一種毒蛇,從虺(huǐ tuí)一詞多形容馬疲勞生病來推測,虺蛇的毒液有麻痹神經的作用。
“攫(jué)鳥”,帛書甲本“攫”作“”,乙本作“據”,均為“攫”之通假。指用利爪攫捕獵物的禽鳥,如鷹鷲之類。“握固”,河上公注為“持物堅固”,其實,與下句的“怒”一樣,都是指出男嬰生殖器自然堅挺勃起,因為全句的結論是“精之至也”,這是精力極其充沛的自然表現。用男嬰的陽具自然勃起作比喻,說明此段成文較早,很少文明的禁忌與修飾。這也是《老子》成書在《論語》之前,至少《德經》成文在《道經》前,早於《論語》的一條證據。
“牝牡之會”,王本作“牝牡之合”,“怒”,王本作“全作”,已見修改之跡。“握固不泄”,後來成為道家房中術的一條最基本的原則,應與此段文字有關係。但我看到有的論文(如香港道教學院編輯出版的《弘道》2003年第十五期刊登的傅淑敏的《論〈老子〉的德與道》)引本章文字,牽強附會,把《老子》的“德的文化內涵”,解為男子的性能力與性健康,這種離經叛道之說,實在不敢苟同。從文字訓釋角度說,此處“握固”、“怒”明明隻是比喻,而且隻是比喻“含德之厚者”的一個方麵(“精之至”),怎麼能以偏概全、反客為主地把老子哲學概括為男性哲學或生殖哲學呢?《老子》固然不諱言性,但生命哲學決非以性或生殖為基礎、為核心,像這樣“創造性地詮釋道家文化”,正與拆了長城磚去砌新豬圈的勾當相類。
“嗄”(shà),《集韻·怪韻》:“嗄,氣逆也,或作噎。”就是我們今天俗稱的打嗝。嗝是氣逆出聲,又作“呃”。《正字通》:“呃,方書有呃逆症,氣逆上衝出聲也。”現今各注本一致把“嗄”譯為“嘶啞”。有的注家也見到“嗄”有“氣逆”解,但通來假去,結果不知怎的又複歸於“嘶啞”。其實,從“和”的角度說,也是解為“氣逆”比解為“嘶啞”更妥帖。氣逆即不順,不順則不和。嬰兒終日號哭而不氣逆,不打嗝,所以稱之為“和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