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德章 [王本五十七章]
以正治邦, 要以規範的正道去治理邦國,
以奇用兵, 要以特殊的方法去用兵打仗,
以無事取天下。 要以不生事的態度方能使天下聚合。
吾何以知其然哉? 我憑什麼知道這樣做才對呢?
夫天下多忌諱, 如果天下之人,大多進行不正當競爭,相互之間嫉妒與欺瞞,
而民彌貧; 那麼人民就隻會越加貧困;
民多利器, 民間的高效器具一多,
而邦家滋昬; 邦國自我意識膨脹,就會逞強稱霸;
人多伎巧, 人們過度追求技藝巧作,
奇物滋起; 不正當的消費品就會大量湧現;
法物滋彰, 君主取用之物越來越奢侈,
盜賊多有。 就會導致不勞而獲的盜賊越來越多。
故聖人雲: 故而,有道的君主說:
我無為而民自化, 我沒有個人特別的意願,人民就能依照自己的個性去順應變化;
我好靜而民自正, 我喜歡平靜的適應天性的生活,人民就能依照自己的意願去過正常的生活;
我無事而民自富, 我不謀求什麼功業,人民就能按自己的方式去致富;
我欲不欲而民自樸。 我能以沒有特殊的欲望為意願,人民就能依照自己的個性淳樸處世。
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正”與“奇”相對,是標準、規範之義。《論語·子罕》:“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鄉黨》:“割不正不食”;即此義。“奇”為特殊、不尋常之義。《周禮·天官·閽人》:“奇服怪民不入宮”,鄭玄注:“奇服,衣非常。”“取”乃“聚”之通假,請參閱《第十一篇德章[王本四十八章]》注。
吾何以知其然哉?王本接著有“以此”一句,帛書甲、乙本均無。從文義看,有“以此”句,通常為總結上文。如《第二十三篇道章[王本二十一章]》:“吾何以知眾父之然也,以此。”《第十七篇德章[王本五十四章]》:“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都是這樣。而本章中用“以此”來領起下文,十分別扭。以致俞樾先生認為“自‘以正治國’至‘此’數句當屬上章。”帛書甲、乙本均無,使人懷疑“以此”兩字屬後人妄仿上述兩例而添加,實為蛇足,故刪去。
夫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王本句首無“夫”字,從帛書甲、乙本改。加“夫”字表示強調,可視為另起一段。從帛書甲、乙本均無“以此”而有“夫”字,也可見帛書之優於王本等世傳本之處。
“天下”,各注家多從河上公注,解為“人主”;“忌諱”,也多從其說,解為“防禁”;故譯成“天下的禁令越多”(《任譯》);或徑言:“這句話是指人君而言,說執政者的教誡、防禁越多,而民眾就越貧困”(《古校》);也有不僅把“天下”譯為“國家”,更認為:“人多利器,王本作‘民多利器’,此從《景龍碑》、唐玄宗《禦注道德真經》等本。此與下句‘人多伎巧’之‘人’為同一對象,並指統治者。”(《黃原》)
對此,《陳解》提出了質疑:“一、何以說‘令煩’、‘禁多’,使民‘忌諱’,但是為什麼會‘相殆’呢?(沈按:河上公注:“令煩則奸生,禁多則下詐,相殆,故貧。”)不‘相殆’,就不會‘貧’?二、本章後文已有‘法令滋彰’,與‘令煩’、‘禁多’豈不重複?三、上句主語‘天下’,非邦國也。‘天下’,指當時幾十個諸侯國,其中有富有貧,不能一概稱之‘貧’。又,‘天下’是‘天下人’之省略,‘人’,君主也,與‘民’對舉。四、緊接此句的‘人多利器,國家滋昏’,若以河上公的解釋,難以使文意銜接。據此,筆者認為‘忌諱’者,指諸侯國之間彼此存在著顧忌不信任,把絕大部分的人力財力用於防範戰爭和進行戰爭上而荒廢了生產,故會越來越貧窮。”
《陳解》對河上公注的批評是有道理的,而其提出的新解,也較河上公注為通。但此解還是存在一些問題:其一,“天下”用來指人時,指的是“天下之人”,即民眾,從來沒有指代君主的。天下之王,是稱為“天子”的。先秦文獻中,像“天下”、“天子”、“天人”這些關鍵詞,是決不會用錯的。請讀者參閱拙著《還吾莊子》。其二,把“忌諱”理解為諸侯國之間的軍事防務,作為“民彌貧”的原因,固然能說得通。但把“忌諱”僅視為此一事,畢竟過於狹隘了些。“忌”,本意憎惡,《說文》:“忌,憎惡也。”引申為嫉妒,《荀子·致士》:“隱忌雍蔽之人,君子不近。”楊注:“忌,為妒賢。”“諱”,《玉篇》:“隱也”;《公羊傳·閔公元年》:“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忌諱”即“嫉妒與欺瞞”。嫉妒與欺瞞,是因為世界上有了人與人之間的競爭。而人與人之間的競爭,本來是為了促使人努力工作,提高效率,使生活變得更加富裕。但因為產生了嫉妒與欺瞞,不正當的競爭反而使大多數人更加貧困。
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昬。“利器”者,是從功用上定義器具,可譯為高效能的器具,高效的武器當然也包括在內,還可能是利器中很重要的部分,但徑將“民多利器”譯為“民間的武器越多”(《任譯》),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弊。然而,古棣先生批評這樣譯是“違背古漢語的知識的”,又把高效武器完全排除在外,隻將“利器”譯為“民眾的新式生產工具”,恐怕還隻能說是五十步笑百步。古棣先生又將此文中“利器”與《第四十三篇德章[王本八十章]》中“使有十百人之器而不用”,“使民複結繩而用之”“合看”,可見此解與他對“十百人之器”、“結繩”的誤解有關。而對後兩者的誤解由來以久,說起來也怪不得他,待注到該章時再詳論。不過,古棣先生如果將此文中“利器”與《第四十一篇道章[王本三十六章]》中“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合看”,也許就不會把高效武器完全排除在外了。“昬”,一般都寫成“昏”,注成“昏亂”。“民多利器”,怎麼會造成“國家越陷於昏亂”(《陳注》)呢?有各種解釋。而需有各種解釋本身,說明原文字麵義不是很顯豁。但從“吾何以知其然哉”句看,《老子》此處所舉,應為鮮明之事實,故使我對這樣的解釋產生懷疑。帛書甲、乙本均作“昬”。據段玉裁引戴侗說,“昬”是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諱而改為“昏”的,是“昏”的異體字。但“昬”有通“暋”(mǐn)之解,“暋”訓為“勉力”、“強橫”。《尚書·盤庚上》:“昬不作勞”,孔穎達疏:“昬,強……鄭玄讀為暋,訓為勉也。”《陸釋》:“昬,本或作暋,音敏。”《爾雅·釋詁上》:“暋,強也。”《尚書·康誥》:“暋不畏死”,《立政》:“嗚呼,其在受德暋”。也許,“昬”本有“昏亂”與“勉力”兩義,取“昏亂”義的“昬”由於各種原因變為“昏”,取“勉力”義的“昬”則變為“暋”。《說文》認為“暋”字“從攴,昏聲”;“攴,小擊也”,是指手的幅度不大的動作。“暋”在“攴”部,我覺得更像個會意字,表示“民”在“日”下“勞作”。古人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下勞作,或者表示直到日入還在勞作不止,以會意“勉力”,故應寫作:“從民,從攴,從日,民亦聲。”把“滋昬”理解為“逞強”,則字麵義就鮮明通暢多了;且可看到“民多利器”之“多”字下得準確。“多”,應釋為過度擁有,說明《老子》並不一概地反對擁有利器,隻是反對“多利器”。讀先秦諸子的著作,就可以知道,這句話在當時是很有針對性的。如《墨子》中所記,“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就可以視作“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昬”的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