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道章〔王本二十章〕
絕學無憂。 君主不要以榜樣自居,不要聽拍馬奉承。
唯與阿,其相去幾何? 順從與諂媚,從表麵上看差別能有多少;
美與惡,其相去何若? 而實質上,好壞的相距是多麼的大啊!
人之所畏, 讓周圍的人畏懼的君主,
亦不可以不畏人。 也不能不反過來懼怕他周圍的人。
荒兮, 縱歡作樂嗬,
其未央哉。 那是看不到頭的。
眾人熙熙, 人們熱熱鬧鬧的,
如享大牢而春登台。 好像為了分享世子降生的大牢而在春日登上高台。
我博焉未佻, 我在這樣的場麵中多有所感而未受其染,
若嬰兒未咳。 就像初生嬰兒還不會笑。
儽兮,似無所歸。 疲憊狼狽啊,似乎無家可歸。
眾人皆有餘, 大家都玩得心滿意足,
而我獨若遺。 而我卻若有所失。
我愚人之心也, 我這笨人的心,
惷惷兮。 無知無識啊!
鬻人昭昭, 保姆們明明白白,好像什麼都知道;
我獨若昏兮; 唯有我一個人糊裏糊塗嗬。
鬻人察察, 保姆們像大屋頂一樣處處蔽護著我,
我獨閔閔兮。 而我卻像家有喪事,心裏感到很孤獨、很悲哀。
惚兮,其若海; 晃晃然,像在大海中;
恍兮,若無所止。 茫茫然,仿佛沒有邊。
眾人皆有以, 大家都有高興的理由,
我獨閌以鄙。 唯獨我是由於弱小而被抬到高位上。
我欲獨異於人, 我的喜好與眾不同,
而貴食母。 把乳娘的奶汁看得最貴重。
絕學無憂。曆來注家,“學”都作“學”解,“憂”都作“憂”解,字麵義為“拋棄所謂文化學問,才能免於憂患”(《任譯》)。為什麼說“絕學”能使“無憂”,各家分歧很大,或褒或貶,莫衷一是。因為我的解釋與之根本不同,故對各家觀點都不再贅述。
我的解釋是,“絕學”之“學”,非今日“學習”之“學”,乃身教義。“絕”,即君主不以民眾之榜樣自居。“無憂”之“憂”,也非今日“憂(現簡化為“憂”)患”、“憂愁”之“憂”,而是“優(現簡化為“優”)遊”之“優”的本字。《說文》:“憂,和之行也。從攵,聲。《詩》曰:‘布政憂憂。’”徐灝注箋:“許(慎)雲‘和之行’者,以字從攵也。凡言優遊者,此字之本義。今專用為憂愁字。”在許慎撰《說文》時,“憂愁”之“憂”寫作“”,或訛作“”。《說文》:“,愁也。從心,從頁。”徐鍇係傳:“心形於顏麵,故從頁。”“”是個會意字,表示心裏的愁思在臉上反映出來,“頁”表示頭部。後來字義發生變化,“”字廢棄不用,“憂”代替“”表示專指“愁”,而“優”則代替“憂”,來指“優遊”等義。但這一切變化都發生在《說文》成書之後,而《老子》成書要比《說文》早幾百年。
從現今出土的郭店楚簡、帛書看,楚簡應為“憂”字,帛書甲本毀損,乙本為“憂”字,則《老子》古書為“憂”無疑。此“憂”應是“優”之本字,非為“憂愁”之“憂”,若為“愁”之義,當作“”或“”。到王弼注《老子》時,“憂”之流行義已為“憂愁”,故不假思索,注為“自然已足,益之則憂”,也在情理之中;但此注語中有“足”字,有“益”字,則“憂”可能還是作“優”解,為“厚”義,很可能是後人連王弼的注語也讀錯了。而河上公本注“無憂”為“除浮華則無憂患也”,除我們今日習慣把“憂患”作“憂患”解外,按“除浮華則無優(厚)之患”解,也是通的,畢竟河上公也特別提到了“除浮華”,說明“浮華”與“憂(優)”有關係。從王弼注與河上公注,也可證即使到魏晉時,“憂”還可能是“優”之本字。
搞清楚了“憂”為“優”(優)之本字,我們就可以知道“無憂(優)”到底是指什麼呢?
《管子·小匡》講了這樣一則故事。管仲拜相三日後,齊桓公就對管仲說:“我有三樣大毛病,還能不能當好國君呢?”管仲回答說:“我沒聽說過,不知道。”齊桓公說:“很不幸,我非常喜歡打獵,夜裏也會出去打獵,打不到飛鳥就不回家。諸侯派來的使者找不到我,行政和司法長官也無法向我彙報工作,耽誤了外交內政的大事。”管仲說:“這嗜好雖然不好,但還不要緊。”齊桓公又說:“很不幸,我還特別愛喝酒,白天喝了夜裏還接著喝,耽誤了外交內政的大事。”管仲說:“雖然是不好,但還不要緊。”齊桓公再說:“我的行為有汙點,很不幸,我非常喜歡女色,因此,親屬中美麗的姑娘也有不嫁出去,占為己有的。”管仲說:“雖然是不好,但還不是最要緊的。”齊桓公聞言板下臉來,說:“如果這三樁行為都還可以,那麼,還有什麼不可以做的?”
《管子·小匡》篇接著說:“(管仲)對曰:‘人君唯優與不敏為不可。優則亡眾,不敏不及事。’”
照管仲的說法,對國君來說,有“優”與“不敏”這兩樣缺點,比“好田(獵)”、“好酒”、“好色”更危險得多。“不敏”是“不勤勉”的意思,故曰“不敏不及事”,就是“不勤勉辦不成事情”。那麼,“優”又是怎麼回事呢?
“優”,作“優遊”解時,正麵的意思是和樂優閑的意思,相當於今天說的“享樂”與“休閑”。古代貴族宴遊時常有人演劇、跳舞、玩雜耍等以供取樂,這類演員就稱之為“優”或“倡”或“俳”。先秦時君主與貴族有養優之風。優在當時因得君主寵幸,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左右君主,成為政治上一大禍患。孔子深惡痛極之“小人”,應該有一大部分是指的“優”。故而,孔老夫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論語·陽貨》)《韓非子》論“八奸”,頭三條,“一曰同床”(女),“二曰在旁”(小人),“三曰父兄”(子),即指此三者。往往“女”“子”與“小人”三者勾結起來亂政篡權。晉獻公時,優施與獻公之寵妾驪姬相勾結,用陰謀詭計逼太子申生自殺,趕走公子重耳、夷吾,立驪姬子奚齊為太子,種下了晉國多年動亂的禍根,是一個較為典型的例子。齊桓公本人也是個近優之人,《史記·齊太公世家》記載:“管仲病,桓公問曰:‘群臣誰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若君。’公曰:‘易牙如何?’對曰:‘殺子以適君,非人情,不可。’公曰:‘開方如何?’對曰:‘背親以適君,非人情,難近。’公曰:‘豎刀如何?’對曰:‘自宮以適君,非人情,難親。’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專權……齊桓公卒,易牙入,與豎刀因內寵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詭為君……桓公屍在床上六十七日,屍蟲出於戶。”齊桓公不聽管仲之言,重用優人的下場,似乎比晉獻公更慘。因此,管仲提出“優”為兩“不可”之一,且以之為首,是有很強的針對性的。管仲說:“倡優侏儒在前,而賢大夫在後,是以國家不日益,不月長。”近小人則遠君子,故而管仲說:“優則亡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