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適”之“適”應解為“歸”。《管子·白心》:“兵之出,出於人;其人入,入於身。兵之勝,從於適;德之來,從於身。”尹知章注為:“適,和也,所謂師克在和也”,其實未妥。細審其義,這段話意為:“軍隊的出動,原因在別人;人們之來投,是因為我。軍事手段的運用,服從於人心所歸;能夠使民眾來歸的德政,是服從於我的行為。”因此,“適”應釋為“歸”。《左傳·昭公十五年》“民知所適”,杜預注:“適,歸也。”《戰國策·魏策一》“攻楚而適秦”,鮑彪注:“適,猶歸。”
在中國古代的政治觀念裏,使用軍事手段,目的是為了使人心歸順,故曰:“兵之勝,從於適”。如果人心不歸向——“無適”,那麼,不僅用兵所加的別國民眾不來歸,就是本國的民眾也會反抗、叛逃,所以說:“禍莫大於無適,無適近亡吾、吾寶矣。”“無適近亡吾、吾寶矣”,也從甲本,乙本作“無敵近亡吾矣”,王本作“輕敵幾喪吾寶”。乙本與王本義同,都隻說了喪(亡)吾寶(),甲本還說到了“亡吾”,顯然“無適”的後果不僅是“喪吾寶”,故從甲本。王本改“乃無敵”為“扔無敵”,改“敵”(乙本)為“輕敵”,我認為都是對“無敵”與“敵”的區別不理解所致。
“抗兵相若”,此從乙本,甲本作“稱兵相若”,王本作“抗兵相加”。《尚書·湯誓》“敢行稱亂”,孔安國傳:“稱,舉也。”《詩·小雅·賓之初筵》“大侯既抗”,毛傳:“抗,舉也。”“抗兵相加”王弼注:“抗,舉也。”“稱兵”、“抗兵”義同,都是“舉兵”的意思。約定俗成,故取“抗”。
“抗兵相加”王弼注:“加,當也。”《群經平議·春秋左傳二》“吾若善逆彼以懷來者”,俞樾按:“若,猶當也。”故“相加”、“相若”義同,都是“相當”的意思。因“相若”今義與“相當”更接近,故取“若”。
“哀”,《說文》:“閔也”,憐憫之義,引申為“愛”。《呂氏春秋·報更》“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高誘注:“哀,愛也。”《國語·周語上》“慈保庶民”,韋昭注:“慈,愛也。”故“哀”與“慈”在作動詞義通,作形容詞時,“慈”為“施愛”,“哀”為“被愛”。“哀者”為“被愛者”,結合本章語境及“哀”之今義,意譯為“得到同情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