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三十二篇道章 [王本二十八章](1 / 2)

第三十二篇道章 [王本二十八章]

知其雄, 知道什麼是雄性的張揚,

守其雌, 卻堅持雌性的柔斂,

為天下溪; 這就像天下的溝隙;

為天下溪, 作為天下的溝隙,

恒德不離; “恒”的德行不文飾炫耀;

恒德不離, “恒”的德行不文飾炫耀,

複歸嬰兒。 就回歸到嬰兒的外表柔弱、內氣充盈的狀態。

知其日, 知道怎麼去充實,

守其辱, 卻守著吃虧之道,

為天下穀; 這就像天下的川穀;

為天下穀, 作為天下的川穀,

恒德乃足; “恒”的德行完滿俱足;

恒德乃足, “恒”的德行完滿俱足,

複歸於樸。 就回歸到了本質。

知其白, 知道什麼是智謀,

守其黑, 卻堅守愚鈍之道,

為天下式; 這是天下的法式;

為天下式, 作為天下的法式,

恒德不忒; “恒”的德行沒有差錯;

恒德不忒, “恒”的德行沒有差錯,

複歸於無、極。 就回歸到超越與中正。

樸散則為器, 質材分散開來做成器具,

聖人用則為官長, 有道之人如果用在哪些具體的方麵,就是那方麵的管理者或首領,。 而大的裁製是不分割的。

“恒德不離”、“恒德乃足”、“恒德不忒”三句,王本中“恒德”作“常德”,均不重複。比較下來,帛書每句各重複一次,更具音樂性,故從帛書。唯“不忒”,甲本作“不”,乙本作“不貸”,“貸”與“忒”通,取“差”義時讀若“忒”,故從王本作“忒”。“聖人用則為官長”,帛書甲、乙本均如此,王本作“聖人用之則為官長”,兩者義有大差別。依王本,或將“之”注為“指‘樸’”,譯此句為“有道的人沿用真樸,則為百官的首長”(《陳注》),或譯為“‘聖人’在樸被破壞的基礎上建立了管理和領導”(《任譯》)。而從帛書,由“樸散則為器”、“聖人用則為官長”,易見此兩句同構,並構成比喻關係,以“樸”喻“聖人”,“散”喻“用”,“器”喻“官長”。從上文“恒德乃足,複歸於樸”看,“樸”散為“器”,寓大材小用之義,故“聖人”用為“官長”亦如是。“聖人”本應為天下王的,之所以小用為“官長”,就因其“用”。故而下句總結道:“夫大製不割”。“製”的本義是“裁”,“大製不割”是本章的宗旨。

本章文義還較淺白,但有幾字還需甄別一下。

首先是“恒德”,從《第一篇道章[王本第一章]》對“恒”的注解可知,這裏的“恒德”不是“恒常的德性”(《馮注》),而是“恒”(實在)的德行。而本章所言“恒德”正可與該章“恒道”相對照來看。“恒道”是“恒”的作用方式,為“無欲”、“有欲”,“恒德”是“恒”的品質,乃“不離”、“不忒”與“足”。由“道”顯“德”,從作用方式可以顯示其品性;以“德”見“道”,從品性可以想見其作用方式。這樣參照來看,可見解“恒”為宇宙本原、本體之不謬。

“溪”,為山石溝隙,積水流淌則為溪,因“天下溪”之義為低窪處,故譯為“溝隙”,而不譯作“溪水”(《陳解》),更不取“蹊徑”義(《陳注》)。唯徐誌鈞先生從乙本作“為天下雞”,考證“雞”通“奚”,而“奚”為“罪隸”之義。又引《朱校》曰:“‘為天下奚’,猶今言公仆,與知雄守雌之旨正合。”(《朱校》乃從敦煌丁本作“天下奚”而有此考證。)我覺得還是較有說服力的。但帛書甲本作“溪”,王本作“”,在作“溪”一樣能講通的情況下,我還是選擇從眾。至於朱謙之先生提到的“與下文‘為天下穀’義重”的問題,還是可以解釋的。“穀”所喻為“虛”,而“溪”所喻為“下”,故本句說“知其雄,守其雌”,“守雌”即“處下”;而下句說“知其日,守其辱”,“守辱”即“至虛”。但朱謙之、徐誌鈞先生所說不失為一家之言,也許將來會有新的證據出來支持他們的說法,故錄此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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