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篇德章〔王本七十三章〕
勇於敢則殺, 果決表現在進取上就像利箭,
勇於不敢則栝。 果決表現在不進取上就像射箭器。
此兩者或利或害, 這兩者哪個有利哪個有害,
天之所惡, 上天討厭哪一樣,
孰知其故? 誰知道其中的緣由?
是以聖人猶難之。 正因為這樣,有道之君要對此加以辨析。
天之道, 天的行為法則,
不戰而善勝, 不競爭而能承當,
不言而善應, 不發表觀點而善於響應好的主意,
弗召而自來, 不需要召喚而自動來到,
戰而善謀。 如果進行競爭則善於設計部署。
天網恢恢, 天的網眼很大,
疏而不失。 但盡管稀疏,卻什麼也不會失去。
“勇,果決也”(《玉篇·力部》);“敢,進取也”(《說文》)。“殺矢,用諸田獵之矢也”(《周禮·考工記·冶氏》“冶氏為殺矢”鄭玄注);“栝,機弩牙栝,箭栝”(《莊子·齊物論》“其發若機栝”陸德明釋文)。“殺”與“栝”都與射箭有關。“殺”是一種利箭,栝是古代的射箭器,與弓弩相似。
利箭之果決表現在進取上,為能“殺”。射箭器之果決表現在不進取上,隻有射箭器的不進,才有箭的疾進。箭之“利”在直接構成殺傷,功勞明顯,“害”在衝鋒在前,也容易受到敵方的阻擊、傷害。射箭器之“利”在居於後方,相對安全,一場大仗以後,隻聞損失了多少萬支箭,未聞損失了多少件射器;但論起功勞來,人們往往隻見箭射殺之功,而忽略了射器的發射之功,這可謂它的“害”。所以這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難以說得清。“惡”,從本章看,程度較輕,為“不喜歡”、“不願取”之意,故譯為“討厭”。各注家都譯為“厭惡”,措辭上似過重了些。這也與他們將所惡之“勇於敢”者,理解為“強梁”、“武者”、“堅強者”有關。
也難怪他們產生誤解。這句話,王本作“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見到帛書後,無不認為“栝”為“活”之通假,將這句話譯如:“勇於堅強就會死,勇於柔弱就可活”(《陳注》),好像《老子》在宣揚一種“貪生怕死有理”論,或者像古棣先生所認為的那樣,“主要是反對‘武士道’精神的”(《古校》)。但不論怎樣評價,或褒或貶,或反對或同情,在《老子》文本的語境中,若將此語作這樣理解,那麼,下文“或利或害”、“天之所惡”的傾向就太明顯了。凡人都喜“活”惡“死”,利“活”害“死”,何況是天?所以,“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這樣的關子根本就無法賣。隻有把“殺”與“栝”理解為“利箭”與“射器”,下文才有意思。而且,說“栝”與“活”通,也是沒有什麼佐證的。要是各注家遇到疑難處不輕率地一通百通,恐怕就輪不到我這個學術門外漢來宣布什麼重大發現了。因此,不是世無英雄,而是英雄都像兔子似地在打盹,讓烏龜揀了個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