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篇道章 [王本三十二章]
道恒,無名, 道是永恒的,超越命令式非強加的,
樸, 本質的、渾然一體的,
唯小, 獨守其小的,
而天下弗敢臣。 然而世界上誰也不想進一步役使它。
侯王若能守之, 諸侯與王要是能遵守它的法則,
萬物將自賓。 眾生都將自願來歸附。
天地相合, 天氣和地氣相交合,
以降甘露, 以此降下適時的雨露雪霜,
民莫之令而自均。 民眾沒有對它下命令,卻自動地分布均勻。
始製有名, 開始建立政治製度,有了各種法令,
名亦既有, 法令既然有了,
夫亦將知止, 就應該知道有個界限,
知止所以不殆。 知道了行政法令的界限,是為了不發生危險。
俾道之在天下, 假如道在世界上的作用能看得出來,
猶小穀之與江海也。 那麼,它就像小澗流所給予江河大海的,源源不斷,又不興洪成災。
道恒,無名,樸,唯小。或標點為“道常無名、樸。雖小”(《陳注》);或“道常無名。樸雖小”(《任譯》,《朱校》,《陳解》);或“道恒,無名。樸唯小”(《徐注》);或“道常,無名之樸;雖小”(《古校》);或“道常無,名樸。雖小”(《郭說》);或“道常無名樸,雖小”(《黃原》);《徐解》與《馮注》作:“道恒(常),無名,樸,唯(雖)小”,我從之。徐梵澄與馮達甫先生都沒有比較他注,說明如此標點之理由,我來陳述一下自己的思考、選擇過程。
仔細分析各本標點的分歧,關鍵在對“無名”的理解。一般都將“無名”理解為“沒有名稱”。這樣,“無名”既可以作為名詞,與前麵的“恒”(常)搭配,由“恒”修飾“無名”;又可以作為形容詞與後麵“樸”搭配,由“無名”修飾“樸”(《古校》幹脆按《第四十二篇道章[王本三十七章]》中“無名之樸”而改之);卻偏偏不願將“無名”作為一個獨立的概念,“道”的一項獨立的性質來看待。其實,下文有“始製有名”,提出了“有名”概念,則“無名”作為一個相對概念,更應該首先作為一個獨立概念來考察。隻有在獨立出來以後,與上下文不協,解釋不通的情況下,才考慮別的組合的可能性。基於同樣的理由,《郭說》把“無名”拆開,與前後分別組成“常無”、“名樸”,也是在“無名”能獨立的情況下不予考慮的。
但“無名”作為一個獨立概念,“道恒無名”這樣的句逗也是能成立的。因此,需從“道恒無名”與“道恒,無名”的意義差別上去進行辨析。“道恒,無名”,“恒”與“無名”都是“道”的性質;而“道恒無名”,則“道”隻有“無名”的屬性,“恒”則是“無名”的屬性。或者說,隻要“道”存在,就永遠處在“無名”狀態中;但“道”是否永遠存在,則沒有說。
本章所論述的內容,是否可以不討論“道”本身的永恒性問題呢?從表麵上看,“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而從下麵的論述即可看到,隻要保持“無名”、“樸”、“唯小”,萬物便“將自賓”,好像與“道”是否“恒”無太大關係。但究問下去,為什麼要萬物“自賓”,而不是使之“賓”呢?是因為“知止所以不殆”,“不殆”則“恒”,所以使萬物“自賓”還是階段性目的,終極目標還在“恒”。因此,本章開篇若不強調“道”之“恒”性,就失去了論述的基礎,讓侯王“守之”的說服力就大大減弱。
把“無名”作“沒有名稱”解,這是不對的。因為“始製有名”,並不如陳鼓應先生所譯為“萬物興作就產生了各種名稱”,這樣理解在邏輯上十分牽強,而繼續說下去,就更其不通。下句“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陳注》譯為“各種名稱已經製定了,就知道有個限度”,“限度”指什麼,是否指概念的外延呢?如果是指概念外延,那麼“知道有所限度,就可以避免危險”(《陳注》對“知止可以不殆”之譯)又何從說起呢?概念的外延,與事實的危險怎麼搭得上界呢?即便如《陳注》注釋中所說:“知止,知道行事的限度”,那麼“製定”“名稱”,與“知道行事的限度”又是怎麼扯到一起的呢?這些地方,陳先生在注、譯中都顯得有點含混其辭。
其實,從本章點明“侯王”來看,“始製”應指政治製度之建立,“有名”之“名”通“命”,乃“法令”的意思(請參閱《第三篇德章[王本四十一章]》有關注解)。與“有名”相對,“無名”也即“無命”,故意譯為“超越命令式非強加的”,或可徑譯為“非命令式”。作這樣解,“始製有名”雲雲的舊注所存在的種種問題,都可迎刃而解。
“樸”,原意是未經加工的木材,引申為“本質”、“本性”,與“本質的”、“本性的”,又引申為“未加雕飾的”、“質樸的”。“樸”在《老子》中一共有八處,七處出現在《道經》中,一處出現在《德經》中。出現在《第二十篇德章[王本五十七章]》中的“我無欲而民自樸”,這個“樸”是形容詞,意為“質樸”,與其餘七處作名詞的“樸”都不同。由此可見,“樸”作為一個形而上的概念,是首先在《道經》中提出來的。
這情況,正與“一”的使用相反。《老子》中用“一”共有十五處,其中十處在《德經》中,且《德經》中十處“一”,除“一曰慈”之“一”為序數字外(《第三十篇德章[王本六十七章]》),均為形而上概念的“一”。而《道經》中五處“一”,一處為實指數目,“三十輻共一轂”(《第十一篇道章[王本十一章]》);一處為若幹分之一,“國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第三十篇道章[王本二十五章]》);一處為特指“一體”,“載營魄抱一”(《第十篇道章[王本十章]》);一處特指“不爭”,“是以聖人執一以為天下牧”(《第二十五篇道章[王本二十一章]》);一處特指“惚恍”,“三者不可至計,故混而為一”(《第十七篇道章[王本十四章]》);除“惚恍”與形而上沾邊外,其餘之“一”都是形而下的。“樸”與“一”在同一性、整體性上有相似之處,但“樸”還含有原始性、單純性的意義在,所以,我覺得老子有在《道經》中以“樸”代“一”的意向。以這一點,似可為《德經》非老子所撰,《道經》乃《德經》之注釋與發揮的論點提供一個佐證。故“樸”又意譯為“渾然一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