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三十七篇道章 [王本三十二章](3 / 3)

像古棣先生那樣解釋,把“天降甘露”與“民莫之令”割裂開來,當兩回事來說,或者是把“天降甘露”當作“民莫之令而自均”的比興,也是比較勉強的。但與之相比更要緊的不妥之處,是此語與萬物“自賓”就產生了抵牾。“萬物”是因為侯王守“道”“唯小”而“將自賓”,這是一個要爭取的結果;而照古棣先生解釋,“民”本來就“莫之令”(不用對他們下命令)即“自均(化)”了,因地上本來已然,那麼,還用在果地上去爭取嗎?“萬物將自賓”與“民莫之令而自均”在邏輯上不發生矛盾了嗎?用《莊子》的話說,“是今日適越而昔至也”(這就像說,今天我要出發到越國去,而說這話之前我已經到了越國)。

因此,我認為,“民莫之令”還是以“民”為主語,而非將“民”視若賓語。所令者乃“天”與“地”。“民莫之令”是一種含蓄、謙下的反說,是古文中常見的委婉表達法。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眾不能對此下命令,也不用對此下命令,即已“自均”。能令是為“主”的行為,反過來說,“莫之命”就是不能“為主”,不能“為主”則隻能“為客”,即“自賓”。《老子》此語的意思是說,“萬物”為什麼“將自賓”呢?因為“道”就像“天地相合,以降甘露”“而自均”做得那麼好,使“民莫之令”,不用操心主使,所以樂得“自賓”,坐享其成了。“萬物將自賓”,是“道”服務得周到的結果。

以此來看“而天下弗敢臣”,也是這樣的意思,因此,“弗敢臣”義勝於“莫能臣”。“莫能臣”容易使人理解為“欲臣”而“莫能”,有此心而無此力,辦不到而不是不想如此辦理。而“弗敢臣”作“不進而欲臣”理解,則連“欲臣”的念頭也沒有。為何不“欲臣”,因為“道”實在幹得太好了,你“欲臣”,欲主使它、指揮它,隻會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你取得不了指揮“道”的資格,還是趁早識相“自賓”而“弗敢臣”吧。

《老子》以這樣的方式來推理,是因為作者始終把君主放在比民眾低下的位置上。這是把君主放在居高臨下的“獨夫”位子上的《韓非子》所無論如何想不出來,也理解不了的。但《韓非子》的君本思想,以強勢話語的姿態,對中國人作了兩千多年的洗腦,所以,今天的人們對《老子》這段“甚易知”的話“莫能知”,也在情理之中。

“始製有名”雲雲,前麵已經解釋過了。這段話的重點在“知止”,“知止”即是“唯小”思想在施政行令方麵的表現。“知止”即不濫用。濫用一是政令太煩、太苛;二是太隨意;三是越俎代庖,“代司殺者殺”。前麵都是正麵說“唯小”的好處,這句話是從反麵說不“唯小”的害處。

現在看全章的結句:“俾道之在天下,猶小穀之與江海也。”“俾”,帛書甲本如此,乙本作“卑”,“卑”與“俾”通,音bǐ,“俾,使也。”(《書·堯典》“有能俾”孔安國傳)“俾道之在天下”,即“使道之在天下”。“道”當然是在天下的,所以,此“在”不是“隱在”(道隱無名),而是“顯在”,意為“道”像一樣東西那樣在世上可以明顯地被看到,故“俾”(使)是“假使”之義。王本“俾”作“譬”,意思差不離。

猶小穀之與江海也。此依乙本,王本作“猶川穀之於江海也”。乙本作“小穀”,明顯要呼應“唯小”,但連認為“足見《老子》原作‘小穀’”的高明先生,也未提及這一點,遑論其他注家了。

“與”,王本作“於”,但世傳各本並作“與”,《道藏·王弼本》也作“與”,帛書甲、乙本均作“與”,所以現行各家注本多有改“於”為“與”的。然而,又依《經義述聞》及《經傳釋詞》,認為“二字古本通用”(《朱校》),“之與”等於“之於”,改等於不改。但從上文“名”(命)來看,這個“與”應通“予”,為“給予”義。蔣錫昌說這句話為“倒文”,是受習慣思路的拘束。“猶小穀之於江海也”,作為比喻句,要看它所指的重點是什麼。從全章文義看,這個比喻一要突出“道”的“唯小”,二要突出“道”的“為主”(使萬物“自賓”),所以取小澗(小穀)流向(與)江海的形象;這與要突出“聖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的比喻“江海所以能為百穀王者,以其善下之”(《第二十九篇德章[王本六十六章]》)取象正好相反。小澗流向江海,一是主動的,像天降甘露;“民莫之令”;二是“知止”的,不會像山洪暴發,造成江河泛濫。所以用此形象來歸結全章,是很合宜的。固守“道”隻能譬作“江海”,使百穀歸宗之的框框,結果隻能與《老子》的善巧方便的說法失之交臂。

本章著重論“唯小”,是很有針對性的。本篇德章雖然反對“代司殺者殺”,有“知止”的意思在,但立足點還在“使民恒且畏死”。這樣的思路,還是君上民下,君大民小,君威民畏。本篇針對這樣的思路,明確提出“唯小”思想。指出,有道之君(聖人)不是因為他大,恰是因為他“唯小”,才得到人民衷心擁護,才使萬物“自賓”,“而天下弗敢臣”。不“代司殺者殺”,隻是“知止”的一個方麵,僅能避免“傷手”而已;隻有全方位“知止”才能“不殆”。“使民恒且畏死”,似乎為行政法製找到了一個合理可靠的基礎;“唯小”思想指出,這是等而下之,遠遠不夠的。君主隻有擺正位置,“唯小”,“生而弗有,為而不恃,長而弗宰”(《第十篇道章[王本十章]》),才能“沒身不殆”(《第十八篇道章[王本十六章]》)。而且,從“降甘霖”、“與江海”可以看到,“唯小”思想的精神是非常積極、主動的。“唯小”思想,與“太上,下,知、有之”(《第十九篇道章[王本十七章]》)是完全一致的。“其次,親、譽之;其次,畏之”,本章即是站在“太上”高度,對上章表述的“其次”又“其次”的“畏之”政策的點化、提升。本篇兩章之間的義理關係,對“以道注德”說是個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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