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第三十八篇德章 [王本七十五章](1 / 1)

第三十八篇德章 [王本七十五章]

民之饑, 導致民眾饑餓,

以其上食稅之多, 是因為他們頭上的統治者征稅太重,

是以饑。 這樣,民眾就吃不飽了。

民之難治, 導致民眾難治理,

以其上之有為, 是因為他們頭上的統治者花樣太多,

是以難治。 這樣,民眾就難以接受管理了。

民之輕死, 導致民眾看輕死亡,

以其求生之厚, 是因為他們追求的生活享受太有誘惑力,

是以輕死。 這樣,民眾就甘願於冒險。

夫唯無以生為者, 隻有超越了以提高生活享樂為目標的種種作為,

是賢於貴生。 這樣才能在提高生活質量方麵做得出色。

本章文字基本從王本。

第一句,帛書甲、乙本均作“人之飢也,以其取食稅(甲本假作“辶+兌”,乙本假作“+兌”)之多(甲本多一“也”),是以”。王本“人”作“民”,“飢”作“饑(饑)”,“其取”作“其上”。從文義看,帛書甲、乙本“取食稅”之“其”,顯為“民”之“上”,故此處應從王本作“其上”。帛書甲、乙本均作“其”而不作“其上”,最可能是“人之饑”上還有一句話,是以“上”為主語的,此處“其”,如《第二十八篇德章[王本六十五章]》中“民之難治,以其智多”之“其”一樣,是承上省略。王本所依的本子,也許因為發現“其”在此處義不通,故改成“其上”。從一章意義自足這一點看,這樣改動也未嚐不可。又依約定俗成原則,此句從王本。

根據同樣的理由,帛書甲、乙本“百姓(乙本假作“生”)之不治也”,從王本作“民之難治”。

“饑”,帛書甲、乙本均作“飢”,王本作“饑”,現都簡化為“饑”。“飢”與“饑”,古時義本有別。《說文》:“饑,餓也”,“飢,穀不熟為”。後來,“饑”與“飢”通假,後來又以“饑”代“飢”。細審文義,“是以”之“饑”,可能以災荒的意思更好,這也符合異訓並列修辭之例;但以“饑餓”義也能講通,故從眾。

同樣,“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之“其”,審文義,也以作“其上”解為好。此處“其”,可視為承前句省略“上”字,這樣,也與“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遠徙”(《第四十三篇德章[王本八十章]》)之義更貼近。依《老子》本義,“民”連“生生”都有很大危險,恐怕是沒有“求生之厚”的資格的。“生生”與“求生之厚”在程度上應有所差異。但因為“其”作“民”解也能通,將“求生之厚”與“生生”視若同樣,於義尚無大礙,故不想在這樣的枝節上過多纏繞。但對我來說,此處差別,幫助我加深對以《第十三篇道章[王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雲雲來注《第十三篇德章[王本五十章]》用意的理解,並認識到《德經》各章之間觀點的細微差別。

本篇中“之”,我覺得以理解為“至”更妥。《玉篇》:“之,至也。”這個“至”,又可作動詞或副詞解。“民之饑”、“民之難治”、“民之輕死”的“之”,是動詞,意譯為“導致”。“以其上之有為”、“以其求生之厚”的“之”,是副詞,譯為“太”。因為對“之”的理解不同,所以我的譯文與其他白話譯文不同,特此說明。

“無以生為者”,我將“無”意譯為“超越”,“生”是“生活”義,這點我在以前篇章的注解中作過說明。“以生為者”,直譯是“根據生活而作為的”,意譯為“以提高生活享樂為目標的種種作為”。“賢於貴生”,帛書甲、乙本均作“賢貴生”,以王本的表述更明白。“賢於貴生”,直譯為“在貴生方麵為賢者”。“貴生”應為“貴身”,是把生命看得很貴重,而不是把身外之物看得很貴重。但文中既為“貴生”,即意譯為“提高生活質量”,“提高生活質量”也就是“提高生命質量”,在“質量”意義上,“生活”與“生命”可相通。“夫唯”雲雲,明顯是專指“為上”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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