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篇道章 [王本三十六章]
將欲歙之, 將要收斂的,
必固張之; 必定是本來過於張揚的;
將欲弱之, 將要削弱的,
必固強之; 必定是本來過於強盛的;
將欲廢之, 將要廢除的,
必固興之; 必定是本來過於興旺的;
將欲奪之, 將要剝奪的,
必固與之; 必定是本來太多給予的;
是謂微明。 這就叫“微明”(能洞察細枝末節微小征兆的聰明智慧)。
柔弱勝剛強, 柔弱的能承受剛強的,
魚不可脫於淵, 魚不能脫離潭水,
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邦國高能的器械不能拿來威脅別人。
本章曆來是爭議的焦點。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雲雲,長期來,成為《老子》搞陰謀哲學的一條罪證。此亦事出有因。首先是《韓非子》對這段話作了如此的解釋。《喻老》篇中說:“越王入宦於吳,而觀之伐齊以弊吳;吳兵既勝齊人於艾陵,張之於江濟,強之於黃池,故可製於五湖;故曰:‘將欲翕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晉獻公將欲襲虞,遺之以璧馬;知伯將襲仇由,遺之以廣車;故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起事於無形,而要大功於天下,‘是謂微明’。處小弱而重自卑,謂損弱勝強也。”
相比之下,這番發揮,在《韓非子》的“解老”、“喻老”中,還算是比較接近《老子》文本實際,尊重原著的。且他明說是“喻”,表示僅是借題發揮而已。但他這麼一“喻”,就把“將欲歙之”雲雲無形中限定在邦國之間關係,而且是邦國的對抗關係中。但本章的中心論點是“柔弱勝剛強”,而這條原則,應不僅體現在軍事、外交上,而且體現在國內事務上。按《老子》認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戰勝以喪事處之”的一貫的反戰思想來看,“柔弱勝剛強”更應體現在治國方略上。而《韓非子》在這方麵與《老子》實質上是“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所以《韓非子》有意無意地以“將欲歙之”雲雲來“喻”敵國關係,也是不足為怪的。
但更為要緊的是,“必固”之“固”,照字麵直譯應為“本來”、“以前一向”的意思。《左傳·僖公十五年》:“複諫違卜,固敗是求,又何逃焉?”《孟子·梁惠王上》:“百姓皆以王為愛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國語·晉語六》“臣固聞之”,韋昭注:“固,久也。”現在的注釋,都將“固”譯成“先”。河上公注本對本章第一句的注為:“先開張之者,欲極其奢淫。”《陳注》譯為:“將要收合的,必先張開。”這樣的注譯,也是受了《韓非子·喻老》篇取喻之影響。雖謂之“先”,其實是在“將欲”這個動機產生之後。而“固”,應該是在“將欲”這動機產生前的已然狀態。照“固”的字義直解,是“固”引發了“將欲”的動機;而順著《韓非子》取“喻”的思路來注釋,是“將欲”的動機產生了“必固”的行為。“必固”發生在前,“將欲”發生在後;還是“將欲”發生在前,“必固”發生在後,這一進一出,非同小可,原是不該忽略的。《韓非子》以取喻方式,把“必固”悄悄改成“必先”,並沒有舉出這樣改的理由;而兩千多年來的注家,居然都默認了這一改動,視之為當然,批判《老子》搞陰謀哲學的,與為《老子》辯護的,都沒有核實一下所謂罪證,這種不可思議的“忽略”,竊以為是造成《老子》、《莊子》、《論語》等古代經典長期以來被嚴重歪曲的一個典型案例,從此例是可以探究一下中國的治學傳統到底存在些什麼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