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第四十二篇道章 [王本三十七章](3 / 3)

其次,“無名之樸”應譯為“非命令式的本質的整體力量”,這種“非命令式”的力量用來“鎮”,實在勉為其難;用來“闐”,倒是順水推舟,恰到好處。不過,這種憑感覺得來的領會,盡管可能非常正確,但是不足為證。還是讓我們往下看。

闐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辱。此也從乙本,王本作“無名之樸,夫亦將無欲”。依王本,或譯為:“用道的真樸來安定它,就會不起貪欲”(《陳注》);或譯為:“無名之樸,也不過是根絕欲望”(《任譯》);或譯為:“用樸素的道安撫他們,他們就會沒有欲望了”(《古談》)。上述三種譯法中,隻有任譯最接近王本,但也最莫名其妙,因為王本之文句本來就莫名其妙。完全照王本硬譯,應該是:“無名之樸,它也將無欲望。”好像“無名之樸”本來還是有欲的,通過“鎮”了以後,它也將無欲了。

王本之不通,原來通過帛書出土應該可以得到糾正。這句話,乙本保存完整,甲本上半句有毀損,僅存“無名之”四個字,下半句保存完整,也為“夫將不辱”。《高注》認為這“辱”是“欲”的通假,但遍查辭書,未見有“辱”假為“欲”的其他例證,未知高明先生判“假‘辱’字為‘欲’,當作‘夫將不欲’”有何根據。相反,此說不能成立,倒有一條明顯的證據,就是“化而欲作”之“欲”,甲、乙本都作“欲”,在同一篇文章的上、下句裏,一個“欲”不通假,一個“假‘辱’字為‘欲’”,這怎麼能自圓其說呢?

從“辱”字看,這句話本可以有一個通順的解釋。“辱”有“屈辱”義,又由“委屈”引申出“埋沒”義,如今天猶在用的“辱沒”一詞。《左傳·襄公三十年》:“使吾子辱在泥塗久矣,武之罪也。”《呂氏春秋·慎行》:“我賤人也,不足以辱令尹。”高誘注:“辱,屈辱也。”通過充實無名之樸,“化而欲作”的萬物,將不被埋沒,也就是個性能得到充分的發展。這與抑製(“鎮之”)萬物個性(《莊子》責之曰“攖人心”),使其“不欲”,是完全反意的。依“不辱”解能通,依“不欲”解不像話,為什麼要死守著“不欲”,不從“不辱”呢?

不辱以靜,天地將自正。此依乙本,甲本作“不辱以情,天地將自正”,王本作“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甲、乙本均為“不辱”,甲本“情”為“靜”之通假,《第十八篇道章[王本十六章]》:“歸根曰靜”,“靜”應作“歸根”解,也就是回複、依順自己的天性。“不辱以靜”,就是萬物既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又不離開、不違背自己的天性,那麼,“天地將自正”。“天地”,王本作“天下”,“天下”是世間的意思,是人文環境,而“天地”則是指自然環境。“正”,王本作“定”。“正,猶定也”(《周禮·天官·宰夫》“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鄭玄注),故“正”與“定”義同。又,“正,平也”(《楚辭·離騷》“名餘曰正則兮”王逸注),因此“天地將自正”譯為:“天地間生存環境將會自然地保持平衡、安定。”

本篇德章講的是聖人輔助人,而不指責人;本章又進一步從道的高度,來說明以道的非命令式的本質力量幫助萬物化作,使萬物既充分發展個性而又不背離自己的天性的作用方式。《第三十七篇道章[王本三十二章]》講了“道”的“唯小”的性質,本章著重講了“道”的“無名”的性質。用這樣的方式來實現生存環境的長治久安,這便是先秦道家的政治理想,實現每個成員天性充分發展,整體和諧的社會。本章既可以視為對本篇的總結,又可以視為對全書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