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歌唱(1 / 3)

“好一朵毛栗子花喲,毛栗子開花誰都賽不過它。

我有心呢摘上一朵戴呀,害怕那個看花的人罵喲。

好一朵鮮花兒喲,開開的那個鮮花香了我。

我一天呢不出那個門,陪著那個獻花人坐喲。

嘩啦啦把門開,毛栗子花兒,開開那一個門的門。

那一個人進來,就是那個親人來喲。”

空氣中傳來一首歌,是回族花兒。唱歌的人是大毛,他在找我。我也在找他。他沒出過遠門,經常走著走著就丟掉了,這不是他的錯。他成為有錢人純屬偶然,我當時在阿拉山口搞砸了,所有的錢賠得精光,後來我媽媽病了沒錢治,大毛借錢給我。我欠他的越來越多,後來我的家產自然就是他的了。這是他第一桶金。還有他家那塊寶地馬上就要被政府開發了,這是他第二桶金,這讓他徹底成為有錢人。隻是時間問題。

“不能因為這是蒙古草原就不讓我唱回族花兒。蒙古草原是各族人民的草原。我一看到草原就喜歡唱蘭花花。我的老家和這裏一樣漂亮。其實我蒙古歌唱得也很好聽,我是在蒙古窩子裏長大的。我見人唱歌。”大毛說。

“就像普加見人戴假牙一樣。”我說。

“普加是誰?我不認識他。”大毛說。

“呃呃,人類就是改變不了狡猾的本性。這也是你們成為地球上最永久的物種之一。所有的東西都死光了,可你們一代一代還活著。”死神袋鼠說。

“閉嘴,我讓你話多!”我從腰裏拿出啤酒罐“哐當哐當”砸了幾下。裏麵傳來死神袋鼠求饒聲音。

“我們至所以能活下來是因為,上帝在造我們的時候沒有把生孩子和幹那件事分開,你一快樂就要生孩子。我們不停地生小孩是因為我們不停地快樂,你這傻瓜!”我又補充說。這家夥是死神裏的笨蛋,現在連死神都不要他了。他現在是我的跟班,我沒有必要像以前那樣怕他。我現在有好多名字,要想弄清我的真實身份,肯定需要好多年。

“你他媽的在幹嗎?小心砸壞我的車!”大毛叫道。

“你說的太對了,我們除了快樂,我們還能幹什麼!”大毛喝多了,跟著湊熱鬧,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你剛才說你蒙古歌唱得也好聽?你們的舌頭肯定長得不一樣,歌手的舌頭都是尖的,和鳥兒長得一樣。我是圓的所以我就不會唱歌。連說話都費力氣。”我弄不明白,來到草原我們都成了話簍子了。

“我是蒙古人的兒子!”大毛說,他臉上出現自豪的顏色。他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很有資格說這句話。他是在學普加的口氣和我說話,雖然他不認識普加。普加經常學領導的口氣說自己是“農民的兒子。”因為他們家是全州極少數種地的蒙古人之一,而且他爸爸是村裏的高幹。他後來娶的老婆是漢族人,下一代品種一定很優秀。

他理想中的女人是二皮條。可惜人家沒嫁給他。

“大毛和普加都有資格說自己是蒙古人的兒子是農民的兒子,我是誰的兒子呢?”我在想這個問題。

大毛在家裏的時候從不唱歌,那是因為沒心情。他整天忙著幹活,還要每天數雞蛋,在每個雞身上打上記號,他要浪費最好的精力去記住這些記號。可是他喜歡喝酒,一喝暈所有的記憶都不算數,他還要重新來一遍。更重要的是他還要盯著我和阿布來提這倆騷情鬼,因為我們有事沒事就愛在他老婆麵前瞎轉悠。而他老婆又長得那麼風騷好看。

我偷他家雞的時候,一般連那隻雞的蛋一起偷,這樣雞丟了,蛋也不會多出來。有一次錯偷一隻公雞,惹出了好多麻煩。

大毛的歌很有穿透力,在雨中草原,像一把箭,順著雷電徑直鑽進了我的耳朵裏。讓我們在迷失的路上相逢。進入賽裏木草原,我們大家全都失散了。因為當時都喝醉了,都怪死神袋鼠,是他提議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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