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雖然理想化意象的創造是為了除掉基本衝突,而且在有限的範圍內可以說是達到了這一目的,但同時它又在人格中造成新的裂隙,其危險性更勝過以前。粗略地說,一個人把自己構思成理想的那種形象,是因為他不能容忍自己的真實形象,理想化意象顯然是用來抵消他可憎的真實形象的。但是,把自己抬得那麼高以後,他便不能容忍真實的自我,甚而這還會引起他的惱怒和自我鄙視,並且因為自己達不到那種要求而煩躁不安。於是他動搖於自我欣賞和自我歧視之間,理想化的自我與真實的自我使他左右為難,找不到一個堅實可靠的中間地帶。
由此,便發生了新的衝突,衝突的一方是他的強迫性的、相互矛盾的嚐試,另一方是內心失調所具有的內在專斷性質。他對這種內在專斷性所做出的反應,恰似一個人對政治上的獨裁所做的反應。他可能將自己等同於這種內心的決策者,即是說,感到自己真像是內心告訴他的那麼了不起;或者,他會小心翼翼以便達到那個標準;或者,他會對抗這種內心的逼迫,拒絕承擔內心強加於他的義務。假如他以第一種方式做出反應,我們便得到一個表現為“自戀”者的類型,一個決不接受批評的人,他實際存在的裂隙並不為自己的意識所察覺。假如他是第二種方式,我們便看到一個表現為完人的類型,即弗洛伊德所說的超我型。在第三種方式中,患者表現為拒絕對人對事擔負任何責任,他容易顯得古怪反常,對人對事一概否定。我是故意用“表現為”這個詞的,因為無論他的反應是哪一種,從根本上說來他一直是在勉強地掙紮。甚至就是那種平時總自認為“自由”的反抗型患者,也試圖推翻強加於己的這種標準。他也用這種標準去衡量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