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2 / 3)

但本經除鳩摩羅什、玄奘本外的譯本,則又都是“序分”“正宗分”“流通分”齊全的。因此,鳩摩羅什本與玄奘本稱為“小本”,以後的譯本稱為“大本”。方光錩先生在其編纂的《般若心經譯注集成·前言》中引用沈九成撰《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疏義》的說法,“謂《般若心經》原本非‘經’,而是‘咒’,故沒有序分與正宗分”,後世譯者以為是略本,添加了一些內容,而成廣本。方先生認為此說“解釋了為什麼玄奘之前,人們所譯皆為小本,而玄奘之後所譯皆為大本。”他又以三國時吳國支謙的譯本名為《摩訶般若波羅蜜咒經》,姚秦鳩摩羅什的譯本名為《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而玄奘譯本名中之“心”,梵文音為“紇利那野”,也可譯作“真言”、“心咒”,來支持這一說法。玄奘於益州空惠寺得授此經,似可以作為此經是短小的“咒經”的佐證。

但沈九成先生說此經是“咒”而非“經”,沒有序分和正宗分,也就是隻有應用的流通分,與本經的實際不符。本經雖短,卻不是僅有講應用的流通分部分,還是以講佛理的正宗分為主要部分。隻有“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以後部分才是流通分部分。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本經所講佛理內容,其實比《金剛經》還要深奧。僅說本經是“咒”(“咒”還可以譯為秘密語,即一般人難以理解),實際降低了本經重大的理論意義。所以,還是以“咒經”說為好。

在經藏中,稱為咒經的有不少,這些咒經,有長有短,但基本上是一卷本。然而都是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分科齊全,與本經的大本相似。不過,這些咒經的正宗分卻是應所問事而授咒,不像本經的正宗分卻是簡明扼要的闡說般若佛理。因此,如果說本經是咒經,也是咒經中比較特殊的,特殊性恰恰在於其側重於“經”(佛教理論)而非“咒”。

本經在咒經中的這種特殊性,我認為是由本經方便宣說般若佛理的宗旨所決定的。沈九成先生認為《心經》鳩摩羅什譯本(《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是從《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集錄出來的;我認為,從般若佛理與文字般若的角度說,不僅《心經》可以認為是《大般若經》的一部分,就是《金剛經》也可以認為是《大般若經》的一部分,隻要我們把《大般若經》看作佛教“般若”學說的集大成者。若具體考據本經與《金剛經》與《大般若經》是不是在同一次法會中說的,本經與《金剛經》是不是《大般若經》部分內容的異譯或集錄,則會有緣木求魚之弊。

在玄奘譯《大般若經·第二分善現品第六之三》中有一段經文:

是菩薩摩訶薩如是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時,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不見眼處,不見耳、鼻、舌、身、意處;不見色處,不見聲、香、味、觸、法處;不見眼界,不見耳、鼻、舌、身、意界;不見色界,不見聲、香、味、觸、法界;不見眼識界,不見耳、鼻、舌、身、意識界;不見地界,不見水、火、風、空識界;不見無明,不見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不見貪欲,不見嗔、恚、愚、癡;不見我,不見有情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見者;不見欲界,不見色、無色界;不見聲聞及聲聞法;不見獨覺及獨覺法;不見菩薩及菩薩法;不見諸佛及諸佛法;不見無上正等菩提。如是善現,諸菩薩摩訶薩於一切法都無所見。無所見故,其心不驚不恐不怖。於一切法心不沉沒,亦不憂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