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1 / 3)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本句要著重弄清的兩個關鍵詞是“菩薩”與“深般若波羅蜜多”。

據《佛學大詞典》:“菩薩,菩提薩埵之略稱。菩提薩埵,梵語bodhisattva,巴利語bodhisatta。又作菩提索多、冒地薩怛縛,或扶薩。意譯作‘道眾生’、‘覺有情’、‘大覺有情’、‘道心眾生’。意即求道求大覺之人、求道之大心人。菩提,覺、智、道之意;薩埵,眾生、有情之意。與聲聞、緣覺合稱三乘。又為十界之一。即指以智上求無上菩提,以悲下化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於未來成就佛果之修行者。亦即自利利他二行圓滿、勇猛求菩提者。對於聲聞、緣覺二乘而言,若由其求菩提(覺智)之觀點視之,亦可稱為菩薩;而特別指求無上菩提之大乘修行者,則稱為摩訶薩埵(梵mahsattva ,摩訶,意即大)、摩訶薩、菩薩摩訶薩、菩提薩埵摩訶薩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等,以與二乘區別。”

這段釋文,言簡意賅,但相對於佛教知之較少者來說,有些地方還需辨析一下。

我們就從菩薩與其他的佛教修道者聲聞、緣覺的區別談起。

釋文說:“對於聲聞、緣覺二乘而言,若由其求菩提(覺智)之觀點視之,亦可稱為菩薩;而特別指求無上菩提之大乘修行者,則稱為摩訶薩埵(梵mah sattva ,摩訶,意即大)、摩訶薩、菩薩摩訶薩、菩提薩埵摩訶薩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等,以與二乘區別。”

聲聞,是指在有佛之世,從佛處親聞道法而開悟證果者,其最高果位為阿羅漢,也就是斷煩惱者。眾生最大的煩惱是生死煩惱,阿羅漢斷煩惱,就是斷除生死煩惱,佛教叫得“漏盡通”,這是“三明六通”——修行者神通中最高、最難得的神通;按世俗諦(世俗大眾容易接受的言說方式)說,就是從此不落六道輪回。緣覺,又稱獨覺,是指在無佛之世,憑自己的思考、修證,悟到了解脫煩惱的道理,其最高果位為辟支佛。

菩薩是“自覺覺他”者,自己先有了覺悟,然後孜孜不倦地去使他人覺悟,有點像世間的教師。所以,釋迦牟尼佛的十號(十種稱號)中,有一稱號就是“天人師”,天道與人道眾生的老師。經常有學佛者問,菩薩果位與阿羅漢果位是怎麼個關係。《華嚴經》中說,阿羅漢相當於六地菩薩果位,辟支佛相當於七地菩薩果位。我綜合其他經中所說,理解為,聲聞果位相當於我們今天說的學曆、學位,大專、大本、學士、碩士、博士;菩薩果位(如十地)相當於職稱。學曆、學位,隻是說明他掌握了多少知識;職稱則代表他參加工作後的實際能力。本科畢業、學士學位,如果做大學教師,就有助教職稱;碩士畢業當大學教師,則有講師職稱;這就是說阿羅漢相當於六地菩薩果位,辟支佛相當與七地菩薩果位的意思。

但學曆學位、職稱職務,終究是身外之物,靠它們來標誌的價值,還不是真正的價值。我們介紹魯迅、巴金,用不著冠以“著名作家”、“大師”等稱謂、頭銜,而介紹時必稱“著名”、“大師”的,往往既不“著名”,更不“大”。所以成佛後,再不能以任何果位稱之、衡量之,佛是無果位的,也是最高果位。有邪說稱佛有幾等。《楞嚴經》中說:“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綿,澄其精思,貪求契合。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合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其形及彼聽法之人,外無遷變,令其聽者未聞法前心自開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見地獄,或知人間好惡諸事,或口說偈,或自誦經,各各歡喜,得未曾有。是人愚迷,惑為菩薩,綿愛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後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薩亦然。其人見故,洗滌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回。迷惑不知,墮無間獄。”對照經文,正邪自辨。

《佛學大詞典》的這段釋文說的是,聲聞乘、緣覺乘的得道修行者,從廣義上說,都是“菩薩”。但佛教中說到大乘(菩薩乘),說到三乘分別(大乘,菩薩乘;中乘,緣覺乘;小乘,聲聞乘),所指菩薩,則是菩薩摩訶薩(大菩薩)。按《華嚴經》等經論中說,八地以上菩薩,方能稱大菩薩。菩薩乘,是指大菩薩所修行法。大菩薩所修行法是什麼呢?這就引出了本句另一個關鍵詞,也是理解本句的難點、理解本經的重點所在,“深般若波羅蜜多”。

我看到的近代白話《心經》講解,多有把“行深”連讀,如斌宗和尚說:“行是觀行、功行,指修行方麵說(行,有小乘行——修四諦、十二因緣求證羅漢、辟支佛果者謂之小乘行。大乘行——修六度萬行,普度眾生,求證佛果者謂之大乘行。漸次行——依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以至等覺、妙覺、次第修習者謂之漸次行,亦名遍成行。圓頓行——依圓教法門於諸位中隨修一行,即具一切行,此為圓行亦名頓成行。行深般若是屬這一門的)。深對淺言,是表示功行的超越。如修‘人空般若’(亦名共般若),但破我執,未破法執,但見於空不見不空,這是聲聞、緣覺及不但見權教菩薩所共修的,叫做行淺。修‘法空般若’(亦名不共般若),既破我執,又破法執,空,又見不空,以至空空,如是則三惑圓斷,二死永亡,證入中道實相第一義空,這是大乘菩薩所獨修的,名為‘行深’。”

美國“如是禪”的導師東北說:“行是越來越離開你的夢。所以這個行是斷,是止。剛才說它不是斷,現在說它是斷。剛才說它不是止,現在說它是止。行是量變。行是努力,行是爭取,行是修,但是這些都是形容詞。行是斷,行是愛,行是善,這個行也惡。這個惡就是你不管人間的事。對於一些很執著於現實的人,會認為你這很自私,你這是個很惡的行為。深是質變。深是深度,深刻,深入。深是能所兩忘,深是色空不二。深就是在行的基礎上,你已經有個突破。深是飛越,深是解脫,深是清淨無染,深就是那個進入。所以就某種程度上來說,深就是那個涅槃,深就是成道。深就是無上的觀照,不照而照,無所不照。深就是慈悲,深就是光明,深就是最後的達成。深就是那個最高的、最純的。”

法真和尚說:“行深即能照見五蘊皆空,而度盡一切的困難苦厄。”

廣超法師說:“‘行深’是指什麼?佛法說被煩惱遮蓋了慧心,所以被世間種種事物所迷惑。我們不知道煩惱有多深,不去看它,隻看外界的世間……所以觀自在菩薩要行深般若波羅蜜多,就是要修行很深的智慧,為什麼?因為煩惱垢厚,智慧就被蓋到很深的底下;如果煩惱很輕薄,智慧就不用很深了。”

以上種種,作為方便說法,也無違宏旨。但作為文本注解,則欠妥。唐代般若共利言等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經文說:“爾時,觀自在菩薩摩訶薩告具壽舍利子言:舍利子,若善男子、善女人,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行時,應觀五蘊性空。”唐代法成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答具壽舍利子言:若善男子及善女人,欲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者,彼應如是觀察……”《敦煌遺書·異本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經文說:“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答具壽舍利子言:若善男子、善女人,欲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遼國智慧輪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眾中有一菩薩名‘觀世音自在’,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行時,照見五蘊自性皆空。”宋代施護《佛說聖佛母般若波羅蜜多經》:“觀自在菩薩摩訶薩在佛會中,而此菩薩摩訶薩已能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觀見五蘊自性皆空。”可見應“深般若波羅蜜多”連讀。

“深般若波羅蜜多”即“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什麼是“深般若波羅蜜多”?

唐代法藏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中說:“謂般若妙行有其二種。一淺,即人空般若;二深,即法空般若。今簡淺異深,故雲行深般若。”

聖一法師說:“但這個‘深’字很重要,大乘稱為深般若,小乘稱為小般若,我認為這個深般若是大乘的般若,般若必定深,我們念佛,佛從何處出呢?你要看!越看越深,絕不容易看到底,所以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我們看這個念佛是誰,亦無有來處,惟有看他從那個地方出,就從那個地方直看下去。諸法無有來處,是故看不到來處,若有來處,如來便不是無所從來,而是有所從來,既然如來無所從來,佛號亦無所從來,既無來處,便是深,是故甚深般若無底。雖然看不到佛號從何處來,但已入了另一世界,而這個濁惡世便空了,無論你看甚麽,看念佛是誰、看自己拜佛、看自己講話、看生從何來,死往何去?一切法都無來處,甚深!甚深!故般若稱為深般若。”

淨空法師說:“凡夫心不清淨不平等,菩薩是覺悟的人,在一切順逆境中修清淨心平等心,以究竟圓滿的智慧,行甚深境界的般若。深對淺而說,在經教中有淺深二種:第一類人空般若,破除我執,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此羅漢、辟支佛、權教菩薩三乘所修的,謂之共般若,賢首家稱為大乘始教。第二類法空般若,不但人我空,法我亦空。更進一步破了法執,不但見空,又見不空,此與前麵三乘人所見所悟的不同,稱為不共般若,亦即圓教初住以上菩薩所證的,教下謂之實教菩薩,包括大乘的終教、頓教、圓教。觀自在菩薩所證的即深般若波羅蜜。”

以上說法都不錯,但我覺得相對現代人對佛教的知識,還需進一步展開。

一般經都說六波羅蜜,又稱菩薩六度行;《華嚴經》、《大般若經》等則說十波羅蜜,在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等六波羅蜜之上,又說方便、願、力、智等四波羅蜜。而且將這十波羅蜜與十地菩薩的修行對應來說,每一地菩薩主修一波羅蜜。初地(歡喜地)菩薩“十波羅蜜中檀(布施)波羅蜜增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二地(離垢地)菩薩“十波羅蜜中持戒偏多,餘非不行,但隨力隨分”;三地(發光地)菩薩“十波羅蜜中忍辱波羅蜜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四地(焰慧地)菩薩“十波羅蜜中精進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五地(難勝地)菩薩“十波羅蜜中禪波羅蜜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六地(現前地)菩薩“十波羅蜜中般若波羅蜜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七地(遠行地)菩薩“十波羅蜜中方便波羅蜜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八地(不動地)菩薩“十波羅蜜中願波羅蜜增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九地(善慧地)菩薩“十波羅蜜中力波羅蜜最勝,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十地(法雲地)菩薩“十波羅蜜中智波羅蜜最為增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

按照佛教的說法,菩薩從初發心(最初發願,立誌成佛)開始,要經曆三無量阿僧祇劫(這是一個若以年來表示非常大的數字,在以後將略為介紹),修到入地,是第三無量阿僧祇劫的事。全部的修行曆程,三分已去其二。而且到進入第二地(離垢地)之後,就不退轉了,稱為不退轉菩薩(音譯“阿鞞跋致”)。就是說,在此以前的菩薩修行,雖然總的方向是明確的,但道路是曲折的,是螺旋式上升,而到二地菩薩以後,累世修行就是直線上升了。到得聲聞阿羅漢果,就相當於六地菩薩。如果前進的速度是平均的,那麼,第三無量阿僧祇劫也走過一半以上的路程了。六地菩薩修行偏多的是般若波羅蜜,可見所指“般若波羅蜜”並不超於聲聞果位的“斷煩惱”境界,是淺般若波羅蜜多、共般若。《大般若經·初分學觀品第二之二》中說:“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如是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除諸佛慧,一切聲聞、獨覺等慧所不能及,以不可得空故。所以者何?是菩薩摩訶薩於名、所名俱無所得,以不觀見無執著故。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若能如是修行般若波羅蜜多,名善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從這段經文可知,淺般若波羅蜜多與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之差別,首先在“有相”還是“無相”,此相是指“法相”,而非“我相”。

關於“法”的概念,拙著《還吾莊子》中對此有一番辨析,轉錄如下:

“法”是佛教中一個重要概念。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中說:“法字義,略當於中文物字之意。(略當之言,顯不全肖,後皆準知。)中文物字,乃至普遍之公名,一切物質現象,或一切事情,通名為物。即凡心中想像之境,亦得雲物。物字亦恒與事字連用,而曰物事或事物。物字所指目者,猶不止於現象界而已,乃至現象之體原,即凡雲為萬化所資始,如所謂道或誠者,亦得以物字而指目之。如《老子》雲:‘道之為物。’《中庸》雲:‘其為物不二。’皆以物字指目實體也。故中文物字,為至大無外之公名。佛書中法字,與物字意義相近,亦即至大無外之公名。如根塵曰色法,了別等等作用曰心法,(等等之言,謂諸心所,心所後解。)又萬法之實體,即所謂真如者,亦名無為法。《十力語要》卷第五十九頁至六十三頁,《答賴振聲談法字義》一書,學者不可不讀。”熊十力把“法”條目列為《名相》一書的第一條,又在條目結束處特別關照後學者要去讀他的另一篇專論“法字義”的著作,可見“法”的重要。另一位俄國著名佛教學者舍爾巴茨基在其代表作《小乘佛教》一書中,更是把“法”作為小乘佛教的核心觀念。他在《序論》中說:“事實上,這中間至關重要的隻有一條,亦即是‘法’這一術語在佛教中具備的特有意義……作為對蓋格教授夫婦的這部極有價值的論集的補充,我們因而建議應從哲學的角度來思考,也就是針對這一‘法’的概念,就公認以之作為基石的體係加以簡明的敘述。”舍氏把“法”定義為“存在的諸元素,諸元素間的因果聯係以及永遠熄滅其因果性的方法”。但是,熊氏與舍氏兩位雖然這麼重視“法”,卻還是誤解了“法”的含義,原因在於他們未能充分意識到佛教哲學從生命出發這一基本立場,未能充分領會東方哲學的生命特性。關於這一點,此處不能展開詳論,簡而言之,“法”雖然是個“普遍之公名”,相當於西方哲學所說之範疇,但既不是“元素”,也非“略當於中文物字”,是佛教從生命角度立言而擬的迥異於西方哲學概念的一個範疇。《唯識論》說:“法謂軌持。”《唯識論述記》說:“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舍自相。”《俱舍論光記》說:“釋‘法’名有二。一能持自性,謂一切法各守自性,如色等性常不改變;二軌生勝解,如‘無常’等生‘人無常’等解。”“能持自性”,就是從特定的性質上,把一事物與另一事物區別開來;“軌生勝解”,就是能夠據此進行演繹等推理。“能持自性”,“軌生勝解”,都是作用,都是動態的,佛教是以一種動態來給“法”下定義的。而西方哲學給一個概念作界定,習慣采用靜態的方法。“物”、“元素”都是靜態的概念。這是東方哲學與西方哲學的根本的差異,它的文化背景,就是生命意識與造物意識的差異。因為東方哲學研究的是活潑潑的生命,所以不能采用靜止的定性定量的方法。生命特性是從它的功用上表現出來的,故此佛教中有許多概念是以功能性為標誌,用動態的方法來設立的,如“法”、“根”、“蘊”、“緣”、“空”等。“法”譯為現代術語,應為“功能”或“功能特性”。不明白東西方哲學的立論方法的根本不同,生搬硬套,是理解不了佛教的甚深義理的。熊十力先生隻看到“法”是個“普遍的共名”,用“法”的地方有許多也能換成“物”,就認“法”為“物”。盡管他聲明“不全肖”,並不完全相同;但他沒有能指出不肖之處,說明他未能真正認識到這兩個概念設立方法的根本不同。而他把“真如”與“無為法”混淆起來,則可以看出他在邏輯思辨方麵,還是有些問題的,這裏就不細論了。至於舍氏,他是在西方哲學、西方主流意識中泡大的,產生這樣的屬集體無意識性質的誤解,也是很自然的。

弄清楚“法”的概念很重要,因為修到聲聞最高果位阿羅漢隻是斷煩惱,得“漏盡通”,使六通具足,也就是破了我執,而尚未破法執。嚴格說是破了“我”法執,尚未破“法”法執,“我”也是一種法,“我執”也是“法執”之一種。按唯識論說法,“我執”是粗惑,五蘊法執乃至十二因緣法執等是微細惑。辟支佛相當於七地菩薩,以破我執後所得六神通,主修方便波羅蜜多,報身不取涅槃,到六道輪回中普度眾生,從破我執向破法執過渡。從八地菩薩開始,之所以稱為大菩薩,就因為開始破法執,有化身成就和報得成就,七地菩薩還是修得成就。因此,八地以上大菩薩修的願、力、智波羅蜜多才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

為什麼說阿羅漢與六地菩薩隻是破了我執而尚未破法執呢?這先要弄清“我執”和“法執”的概念。

“執”是“執著”的意思。“我執”執著些什麼?執著“我”(生命個體)有“常”、“樂”、“我”、“淨”。“常”、“樂”、“我”、“淨”是從心法的“受”、“想”、“行”、“識”四蘊的角度來定義的,“常”是從“行”的角度來說的,“樂”是從“受”的角度來說的,“我”是從“識”的角度來說的,“淨”是從“想”的角度來說的。心法四蘊加上色法的色蘊,稱為五蘊,這將在後麵解釋,因此這裏簡單的說一下,就是說“我”認為自己的意誌行為的作用能持續,自己能享有快樂的感受,自己的意識能主宰,自己所想望的是純淨的善的。這些觀念,佛教認為其實並不符合生命實際,所以,執著於這些觀念,去追求所謂的“常”、“樂”、“我”、“淨”,就像水中撈月,隻能生出無窮的煩惱。“我執”是煩惱的根源,斷煩惱必須破我執。破我執,首先要破掉意識的自認為的“我”,然後才能破掉“我”的“常”、“樂”、“我”、“淨”。徹底破除那些妄念,煩惱的根子被挖掉了,煩惱無從生出,因此說“斷煩惱”。

但破我執破掉的“我”,還是一個意識中的、“能主宰”意義上的“我”,至於那個五蘊積集的“我”(生命個體),還有由無數的“我”組成的世界、宇宙,眾生與佛,“我”認為則還是真實有的。這樣的觀念,就是法執,執著“法”(生命的功能特性)是真實有的,眾生、阿羅漢、辟支佛、菩薩、佛的差別是真實有的,修道成佛是真實有的。如果不破掉這些似是而非的觀念,就不可能真正涅槃成佛。但破法執要比破我執難得多,所以這就需要“深般若波羅蜜”這樣的大智慧。

為什麼說不破法執,就不能證得佛果呢?

謹舉個親身經驗的例子,來說明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

有位老太太,從一位德高望重的密宗某一宗派的傳人、金剛阿闍黎上師修密法。上師授她六字大明咒修法,她修了一段時間,覺得很有收獲。一次偶然的機會,有位朋友腰痛難忍,她就用持誦六字大明咒來為其發功,朋友的腰痛立時痊愈了,而很快,她的腰卻痛了起來。這之前她已聽到過“病氣會傳人”的說法,但別人的病氣真的會跑到自己身上來嗎?她又試了幾次,結果,治愈別人的病與別人的病氣跑到自己身上來、使自己身體的相同部位難過,都立竿見影。她於是去問上師。上師對她說,你現在主要是修佛法,你的功力很小,還不能去給人發功治病。人生病,是他自己的因果報應造成的。自己的因果自己了,你怎麼能幫他了因果呢?你應該勸他去修佛、了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