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2 / 3)

後來,她來問我。我當時對所謂“病氣傳染”現象,正有一些新的見解,所以就毫不猶疑的說,你師傅的說法不對。首先,你證實了“病氣傳染”現象,應該感到高興,而不是感到憂慮和恐懼。因為這個現象證實了佛說的他人的身體是假的,你的身體也是假的,病也是假的,這話是真實不虛的。如果像我們過去所認識、所執著的觀念,他的身體是真的,你的身體也是真的,病也是真的,他的腰痛又不是傳染病,怎麼會跑到你的身上來呢?病氣傳染這現象,在世俗見的知識係統裏是得不到解釋的,因而也是不能成立的。現在,這現象被你驗證了,這不是向你開啟了一道通向佛教堂奧的門嗎?這不應該感到高興嗎?

其次,生病可能是由前世因果造成的(佛教把病大致分為因果病與四大不調病兩種,為便於理解,也可以認作先天病與後天病),但你一次發功就能把他的病徹底治愈嗎?因此,你解除了他的一時病痛,怎麼是替他了因果了呢?這隻是向他與你顯了一個相,顯示我們過去對病的觀念是淺層次的世俗見,使我們對深層次的佛法真諦產生歡喜心,產生欲求心。

還有,如果執著於自己的因果自己了,那還要菩薩幹什麼?菩提心就是大慈大悲。慈便是自己所有的好東西願與大家分享,悲便是他人的痛苦、煩惱願意與之分擔。病氣即使過來了,程度也要輕得多,是象征性的,這點病痛忍一忍就過去了。根據我的經驗,隻要想通,我的身體是假的,病痛是假的,病氣就像信息,不用特殊的手段保存,你要留也留不住,這樣,病氣對我就無所謂了。過去聽人說給人發功後要排病氣,特別是重病,發功後不排病氣會有明顯不適感的,自從想通這一點後,我就覺得沒必要排什麼病氣。

有不少報道說,同卵生的孿生兄弟姐妹,會有遙距離的心靈感應。為什麼有這種現象,現有的科學知識不能解釋。我覺得“病氣傳染”現象,與孿生同胞的心靈感應有相似之處,作如是想,如有“病氣感染”反應,他在彼地有病痛,想到我,或者接我的功、接我的“信息水”,他的病情會緩解,而我會有不適反應,不就好像我有了許多心心相應、息息相關的孿生同胞嗎?在這世上多了那麼多息息相通、心心相應的親人,怎麼能不高興呢?這種精神的愉悅,是尋常的生活中難以得到的,我想,這大概就是菩提禪悅吧?

這樣想,更重要的是會改變生命的觀念。我們通常認為,“我”的意識本來隻能指揮自己的肢體動作,在特殊的情況下,如受傷、如麻痹、如癱瘓,連自己的肢體也指揮不動,更不用說在病痛的時候使自己不病、不痛,而現在我的意識可以立竿見影的調整、改善他人的身體狀況,解除他人的病痛,我原來對生命的看法,生命就是局限在一個身體裏的精神活動,怎麼能沒有改變呢?生命的觀念改變了,價值觀、世界觀怎麼能沒有改變呢?依卡西爾的《人論》提出的“人不能把握一個現實的世界,隻能把握一個由符號構成的觀念世界”的觀點,這樣的觀念改變,其實等於換了一個人,周圍也換了一個世界,可以說是開始了一個新的人生。因此,我們對佛教應該充滿感恩之情,佛教讓我們看到了生命的全新的境界、超乎想象的可能性。而生命的全新境界,就是個體生命與宇宙大生命的融和,就像佛說的,一滴水要不幹,隻有將之融入大海中。所以,菩薩道是自利利他,自覺覺他,利他就是自利,覺他提高自覺,愉悅來自打破了人與我、眾生與佛、主體與客體、個體與環境的觀念局限。

但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的回答,不無偏頗之處。她的上師的回答,我是聽她轉述的,她的轉述可能加上了她的理解。即使原原本本的轉述,上師的話,也可以理解為,教她不要把持誦六字大明咒,等同於氣功發功治病;不要有我持咒發功,彼受功得治的分別心。這樣,我們的說法不同,但要說的卻是大同小異,也許針對這位老居士的困惑,她上師的說法更能起到當頭棒喝的作用。我當時斷言她上師說得不對,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應該檢討的。

另外,我前不久在報上看到法國的大哲學家亞曆山大·科耶夫的《黑格爾導讀》的中譯本的介紹。科耶夫的黑格爾哲學研究被稱為“當代法國曆史思想的秘密源頭”,“當代法國哲學的起點”。這篇介紹文章稱:“科熱夫的《黑格爾導讀》特別強調黑格爾《精神現象學》中的‘主奴關係辯證法’,這成了科耶夫理解黑格爾思想的一條主線,也是他理解曆史秘密的線索。科耶夫認為曆史的基本動力就在於每個人都追求他人的‘承認’,政治生活尤其如此。當每個人都為實現自己的欲望而努力時,就要發生衝突。贏得承認的就成了‘主人’,而屈服的就成了‘奴隸’。於是就有了主人和奴隸之間的‘鬥爭’,以及奴隸被迫的‘勞動’。這樣曆史就有了它最初的起點——‘主奴鬥爭’。但這種鬥爭的曆史不會永續,在科耶夫看來,當人們追求‘承認’的欲望得到普遍的滿足時,人們在每一個層麵上,政治、經濟、心理上都最終得到滿足時,也就是在現實中每一個人都實現其為自由個體時,曆史便終結了。這種曆史終結的結論在科耶夫把‘主奴關係’當作曆史的起點時就已經蘊涵在其中了。科耶夫筆下的黑格爾哲學的全部努力就是要實現這種自由個體,獲得相互承認的人類是現代世界所要實現的目標。對此,哲學已經提出了要實現的理念,而政治不過是將其實現而已。”

不管科耶夫對黑格爾的曆史哲學的理解是否正確,也不管黑格爾把曆史的發展歸結為“主奴關係辯證法”是否正確,我認為這種曆史觀相當有意思。我用之來幫助理解《老子》提出的“上德不德”的觀念的深遠意義。

根據我的考證,《老子》的是中國第一本站在民本立場上專對侯王說的政治哲學書,所以,“上德”“下德”不是指的一般的人,而是指的君主(領主),一級政權的所有人。《還吾老子》對“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的白話翻譯是:“上等的施行德政的君主不認為憑自己的德行功績足以治國平天下,正因為這樣,他可以說是真正具備了‘德’的品質;下等的施行德政的君主不願放棄他的權利、地位和與眾不同的物質條件,正因為這樣,他實際上已喪失了‘德’的品質。”這句話的曆史意義、文化意義,首先是確立了“道德”話語,使之成為中華民族價值觀的基石。

就從《老子》這一章中可以看到,當時,中國社會實際流行的有“仁”“義”“禮”的話語,它們是政治話語,也是價值話語。它們內容不盡相同(但有密切聯係),有一點是共同的,都是以個人(或者擴大的個人——家族)有所“得”為衡量標準的。而《老子》分別“上德”(上等的施行德政的君主)與“下德”(下等的施行德政的君主)的標尺,卻在看他是“不德”還是“不失德”(這個“德”是“得”的通假,就是“獲得”、“所得”的意思)。所以,“道德”話語的價值取向與“仁”“義”“禮”話語的價值取向是相反的。“仁”“義”“禮”話語的價值取向,就是一般社會的功利價值取向,而“道德”話語的價值取向,是“隻問耕耘,不問收獲”,“隻講施與,不圖回報”,在中國以外的社會,是宗教的價值取向。這也是《老子》、《莊子》以及《列子》等以後會成為道教最重要的經典的內在根據。

從曆史角度看,《老子》提出的“上德不德”的理念,並不是某個聖哲的從天而降的靈感,而是對中國上古推舉製族盟社會的政治理念的繼承和總結。但因為這個繼承和總結上升到了哲理的高度,《老子》為“上德不德”的政治理念提供了“道”(恒道)的哲學基礎,變成了具有普世價值的哲學觀念,變成了中國人為人處世的基本價值標準,變成了中國人的理想人格,它對中國文化的影響就與往昔樸素的政治理念不可同日而語了。像這樣的理念,在其它國家是宗教的價值取向,而宗教的價值取向要建立起來,一定要有一個類似佛教的淨土、基督教的天國這樣的超驗世界的背景,這樣才能和世俗的功利價值觀相抗衡。《老子》完全是現實主義的,《莊子》雖然很浪漫,講超越,有藐姑射山上神人,有會飛的列禦寇,有“大澤焚而不能熱,河漢沍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風振海而不能驚”的至人、真人,但他的超越還是“大隱於市井”、“不離世間覺”,講的還是在人世間怎麼保持天性的完好、精神的獨立與超越,而不是教人出世修道成仙的方法,所以基本傾向還是現實主義的人生哲學。沒有佛國、天堂的背景,又怎麼能使人從世俗的功利價值觀中超脫出來呢?《老子》就利用了人們在心理方麵認為有價值就是被尊重(被他人承認)的共識,采用理性破迷的方法,闡明“道德”價值的真實性,“仁”“義”“禮”價值的虛假性。指出由“仁”“義”“禮”話語獲得的他人的承認、尊重,是一時的、表象的、虛假的。因為你既已用你的付出、你對社會的貢獻換得並享用了相應的名利,你就沒有理由、他人也沒有必要對你的行為、貢獻表示承認與尊重。就像在一次以貨易貨或銀貨兩訖的交易完成以後,誰也不用對誰表示尊重。隻有他的付出大於他的獲得,他自願地任勞任怨,鞠躬盡瘁,而不計報酬,乃至“不德”,自覺地不享用應得的名利,他人才會對他表示尊重。人要社會化生活,目的是使利益最大化、危害最小化。這個利益的基本單位當然是每個個人,但如果每個人都隻是追求個人的利益最大化、危害最小化,社會就會解體。要使社會化生活存在、持續進行,就需要文化來做凝結劑,文化,也可以說由社會化生活的需要而產生的。文化產生文化價值,或許在很多時候可以用物質價值來標誌,但文化價值一定不等於物質價值(功利價值),價值(文化價值)一定要由他人來評價,價值一定不等於追求最大化的個人利益。

現在回過來用“價值就是被承認”的觀點來解釋“破法執”的必要性。

首先,修到阿羅漢道的人,得漏盡通,斷煩惱,不來輪回,其樂都隻是你個人的樂,眾生不必對你表示尊敬,更不必供養你。“阿羅漢”之名還有意思,就是“人天應供”,人與天神應當供養。具有“人天應供”的資格,說明阿羅漢決不隻是“自了”,自己了生死而已。阿羅漢自己斷煩惱後,必然要幫助、啟發眾生斷煩惱,如果到自己斷煩惱即止步,滿足於一己不來輪回,就不是阿羅漢。

其次,破我執隻是證實了眾生沒有“常”、“樂”、“我”、“淨”,唯有破法執,才能證實佛有“常”、“樂”、“我”、“淨”。佛的“常”、“樂”、“我”、“淨”,是建立在“慈”“悲”“喜”“舍”的菩薩行基礎上,建立在深般若波羅蜜多是基礎上。而不能證實佛有“常”、“樂”、“我”、“淨”,即使知道、證實眾生沒有“常”、“樂”、“我”、“淨”,也不能引導人發起修行求解脫之心。說眾生“一切皆苦”,是相對佛有無上之樂而言的,如果佛也沒有樂,那麼既然“一切皆苦”,也就無所謂“苦”,無所謂“樂”,無所謂“離苦得樂”,無所謂修行得道了。所以,隻有知佛有真樂,方知眾生是真苦。佛的真樂,與眾生所謂的樂不同,不是一己欲求的滿足,而是解脫束縛的大自在樂。眾生所求的樂,其實是加重一己的束縛,就像走崎嶇險路的人,看到路上的金銀財寶,還是忍不住要撿了往自己身上的包袱裏裝,結果是被自己撿來的財寶壓垮。但眾生舍此一己欲樂,卻不知還有什麼樣的大樂,不能理解施舍為什麼會有大樂。但如果從無私的關懷、幫助別人,必能獲得別人衷心的尊敬、感激的角度去想,就能稍許體會到佛菩薩的愉悅是種無牽掛無計較無條件的愉悅,是真愉悅,純粹的愉悅。便可知佛的“常”、“樂”、“我”、“淨”,其實是眾生所承認、所尊重、所喜歡、所向往的,隻是囿於識見,不敢相信,所以,要有深般若波羅蜜多。

佛說:“我對眾生如羅睺羅”,羅睺羅是佛的親生子,如果人間有無私的愛、無條件的愛、愛他人超過愛自己的愛,那麼首先是父母對子女的愛,而這種無私的愛,也給為父母者帶來最大的快樂。所以,弗洛姆說,愛主要不是接受,而是給予,是能給予的一種心智能力。唯有能愛者,才能有真快樂。佛、菩薩有大愛,所以佛、菩薩有真樂。

說到“愛”,要解釋一下佛教用語和我們日常用語的不同。佛經中說到的“愛”,如十二因緣法中說到的“受緣愛,愛緣取”,相當於我們今天日常用語中的“喜”(喜歡),即英語的like;而佛經中所說的“喜”,如“慈悲喜舍”,則相當於今天日常用語中的“愛”,即英語的love。所以,“愛”在佛經中不是褒義詞,“喜”才是褒義詞,這與今天日常用語中的“愛”與“喜”的情況似正相反。隻有正確理解詞語的差別,才能正確理解佛教本義。

中華民族是習慣於形象思維的,因而我結合自己的經驗(事)現身說法,老居士當即表示欣然接受。我舉些相關例子,作類比推理,一般人也容易認同。但對習慣於邏輯思維的印度民族來說,這樣說法就可能不夠了。要破法執,就要在邏輯(理)上給出依據。“般若”經係統,就是從理上來證明破法執的可能性與必要性。《涅槃經》裏把高級的認識——“悟”分為“解悟”與“證悟”,從理著手的是“解悟”,從事著手的是“證悟”,解悟與證悟,隻是悟性思維的分說,嚴格來說,沒有不解悟的證悟,也沒有不證悟的解悟。不解悟的所謂“證悟”,容易被修證過程中的五十陰魔所惑,認賊作父,走火入魔:不證悟的所謂“解悟”,也容易流入空談,或為所知障所轉(所轉,佛教用語,相當於俗話說的被牽著鼻子走)。隻有事理圓融,方是真悟。但從入門來說,有事理的分別。而相對不習慣複雜、嚴密、深奧的邏輯思維的中國人來說,相對認西方科學知識係統、邏輯實證主義思想方法為唯一真理與正確的思維方法、所知障很重的知識分子來說,學一點佛理,換一種方式來思考,是很有必要的。

“深般若波羅蜜”(“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中的核心概念。可以說,這部篇幅浩瀚的大經,就是論述“深般若波羅蜜”(“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的殊勝功德,也就是破法執的殊勝功德、大乘佛教的殊勝功德。“摩訶般若波羅蜜”(“大般若波羅蜜多”)就是“深般若波羅蜜”(“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因此,說《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是“般若經”係統的精要、核心、提綱,是當之無愧的。

觀自在菩薩,是十地大菩薩。十地菩薩,又稱一生補處菩薩,就是下一生即將成佛。鳩摩羅什譯為“觀世音菩薩”,玄奘在本經和《大般若經》中都譯為“觀自在菩薩”,法月初譯本為“觀世音菩薩”,而重譯本卻既有“觀世音菩薩”又有“觀自在菩薩”。菩薩本有許多名號,就像古代中國人,既有姓名,又有字,還可以有號。但玄奘舍本來有的“觀世音”名號,譯為“觀自在”,我認為是有深意在焉。什麼深意,等等再說。

照見五蘊皆空,

本句的關鍵詞是“空”,深般若波羅蜜多之所以稱之為“深”,就是因為照見了“空”。

要解釋這個“空”,要先從其他相關概念說起,本句中要先從“照”“見”“五蘊”諸概念說起。

照,是指觀照般若。般若智從修證方麵來說,又分為三種:實相般若、觀照般若與文字般若。

實相般若即實相(本質)的體認,這是要每個修行者自己去親自修證的。關於遊泳的書看得再多,不下水,就學不會遊泳,何況學佛。

修證實相般若一個很重要的方麵,就是作觀照。對實相般若作觀,必得在定中,定能生慧,智慧如日月光明照亮暗處,所以叫觀照。但這“定”(禪定),不能理解為就是結跏趺坐(俗稱打坐,分雙盤坐和單盤坐),禪,是梵語“禪那”的音譯,意譯為“靜思慮”,就是靜下心來、排除雜念,思考、參悟有關生死的大問題,也就是作終極關懷的“思慮”。靜思慮就是“定”,結跏趺坐固然利於作靜思慮,但還受條件的局限,是初級階段的入定,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隨時隨處都能靜思慮,無時無處不在靜思慮,那就是高級的入定。行深般若波羅蜜多,一定是高級的入定、不拘形式的入定。

把觀照實相般若所得,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廣為傳播,弘法利生,就是文字般若。譯經也是文字般若,沒有大智慧,花大功夫,難以譯得信、達、雅。此處譯為“照”而不譯為“觀”,是要突出“五蘊法不空”的這種法執是微細惑,非深般若波羅蜜多這樣的大光明照耀,不能發現、去除。《金剛經》說:“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如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這句經文指出,要“見種種色”,需要兩個條件,一是“有目”,一是“日光明照”。如果“見種種色”比喻證佛果,那麼,“有目”就是比喻眾生本有的佛性,“日光”則比喻深般若波羅蜜多。“照”正與“深般若波羅蜜多”相契合,真是一字不易。

說到“目”,順便說一下佛經(如《金剛經》)中說的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眼”指眼根,就是眼的感覺能力。肉眼,是人道以下眾生所有的眼根;天眼,是天道以上眾生所有的眼根;慧眼,是聲聞、緣覺乘得道之眾所有的眼根;法眼,是菩薩乘(大菩薩)眾所有的眼根;佛眼,即佛獨有的眼根。按勝義諦(符合本質實義的說法),佛是空相,無眼根等諸法,所謂佛眼隻是因名假立,有個說法而已。

再要介紹那個“見”。這個“見”,並不單指“看見”,也包括“聽見”和“知見”等,廣義來說,凡生命個體從外界獲得的信息,都稱為“見”,然而“看見”在所有“見”中特別重要。《楞嚴經》中,佛說,生命在本源上(因地)都是一片明澈的感知能力。為了使人對這種生命的本源狀態能有所理解,佛又比之為“見性”。為什麼將作為宇宙的本原本體的生命力比之為“見性”呢?這與佛教的宇宙觀有關。

《楞嚴經》中說,我們所說的世界,其實是這樣形成的。在生命的本源狀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未分,“見”也未分,是渾沌一片的。這一片見性,從時間上說無始無終,從空間上說無邊無際,因此,也就是沒有時空、超越時空的。佛將這一片見性,名之為妙明真心。妙明真心本來是無所不包、無時不在的,但它會產生一種對象化的衝動。這種衝動,佛稱之為無明或妄心。這種對象化的衝動,首先是要了解自身,“我”到底是什麼?即把自身對象化。佛說:“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這裏的“覺”,指的就是作為認識活動結果的“我”——對“我”的認識,對象化的“我”。但本我,這一片妙明真心,是最根本的存在,最原始的存在,不可能是被認識的對象,不可能是認識活動的結果。因為若是這樣,就存在著一個先於這存在的認識主體,它就不成其為最根本、最原始的存在了,故而說“覺非所明”。這個“明”,就是指的認識活動,猶如能照明的陽光。“覺非所明”,即通過認識(明)不能見到本源自身,不可能得到正確的結果(覺),也就是說“明不能覺”。“明”其實不能“覺”,但以為能“覺”,所以是一種妄念。產生了這種妄念,需要有所明的對象,這就叫“因明立所”,“所”是“所明”的簡稱,即對象的意思。這個“所明”似“覺”,自然是妄立的。但隻要有了這個對象,哪怕是虛妄的,認識活動就能開展起來,故曰“所既妄立,生汝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