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度一切苦厄。(2 / 3)

本句中說到的“空”,就是後麵說到的“諸法空相”。從本句開始,具體演繹破法執。

本句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思維方式,就是立體性的邏輯思維方式。這是以佛教哲學、道家哲學為代表的東方哲學特有的思維方式。說其為東方哲學所特有,不是說西方哲學家乃至一般的西方人不會作這樣的哲理思考,而是說作為西方哲學基礎的形式邏輯沒有將其總結出來,沒有將其作為思維的基本規則來認識。因此,西方哲學家乃至一般的西方人若能以這樣的方式思考,也是自發的,是吉光片羽、電光火石的靈感,而不是自覺成熟的思維。現代世界以西方話語為中心,奉西方哲學為圭臬,用西方哲學的形式邏輯來套,當然對佛教哲學不知所雲了。所以,理解佛教的立體性邏輯思維方式,是由理路深入佛教堂奧的的第一步。

西方哲學形式邏輯比較兩個概念,是在一個平麵上的,兩個概念是平麵上的兩個圈。兩個圈之間的關係,要麼是完全不相幹的,要麼是部分交疊,要麼是小圈完全被包容在大圈裏(種概念和屬概念)。而本經比較諸法和空相的關係,完全不是這樣的思路。空相超於諸法之上,又在諸法中體現出來。離開空相,即沒有諸法;而離開了諸法,也找不到空相。恩格斯說,運動是物質存在的形式,沒有非物質的運動,也沒有不運動的物質,按邏輯思維方式說,是接近了的,但在恩格斯的觀念裏,“物質”與“運動”還是一個平麵上的概念,這也是西方整個理性思維觀念係統建立在形式邏輯基礎上的局限性使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這種局限性,也見他的天才。

“空相”與諸“法”的關係,可以用電與電器的關係來說明。電在一切電器中體現出來,沒有電,就沒有一切電器;而沒有一切電器,也看不到電。但如果問,什麼是電?回答說,能驅動一切電器的能量;那麼,這話不僅是同義反複,等於沒說,而且,包含著一個潛台詞,沒有一切電器,電也就不存在。也就是說,在發電機與電器發明之前,電不存在。這潛台詞顯然是荒謬的,但現代西方哲學就是以這樣荒謬的潛台詞來把本體論加個括號懸置起來的。這在西方哲學的邏輯係統裏是沒辦法的事,也算是“知不知,上”的明智之舉。但若用這種思維方法來套東方哲學,如認為佛教哲學、道家哲學是神秘主義,不是哲學,那就是“不知知,下”的武斷之言了。

東方哲學認為,宇宙的本原本體(實在,佛教稱為“妙明真心”、“真如實相”、“真空妙有”、“佛性”、“如來藏”,道家稱為“恒”、“道”)與一切存在物,處於不同的層次。高層次的“實在”體現於低層次的一切“存在”物,但一切“存在”物中的“實在”體現之總和,不等於就是“實在”。立體的質的層次差別,不能用平麵的數量集合來表示。我們要用這樣的思維方式,才能理解“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真實意義,否則,這話就好像是同義重複、文字遊戲。

色不異空,“異”,兼有“離”、“別”兩義,色法離不開空相,也非有別於空相。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東方哲學對本原本體的理解,借用物理學的名詞來說,就是一片動力。說“動力”而不說“能”或“能量”,因為,“能”這個詞在佛教中包含“意誌”在內,而“能量”又是“能”的“量化”,包含可量化的含義,而本原本體動力是不可量化的。

“動力”這個詞,其實是物理學向生物學借用來的。按照牛頓力學,動則恒動,靜則恒靜,本來不動的物體,不會自動,需要外力推動。按照這樣的邏輯,整個世界(宇宙)也需要第一推動力,才會動起來,這個第一推動力隻有來自超於宇宙之上的上帝。牛頓就是以這樣的邏輯走向上帝,這在西方製造哲學的體係中是合邏輯的結果,也就是理性的結果。今天,受到西式教育(中國近現當代幾代學生接受的都是西式教育)的學佛者,也用這樣的邏輯來證明佛的存在,這固然是適應同樣接受西式教育的受眾的方便說法,但這種方便說法也會造成理解深般若波羅蜜多的法執與所知障,因此,也要隨說隨掃。

在生物學中,任何生命(哪怕最低級的單細胞植物、動物)從誕生的那一刻起,它就一刻不停地在動,生命體內的動力(生命力)是與生俱來的,直到生命體死亡才消失。東方哲學是生命哲學,是以對生命現象的觀察、研究作為邏輯體係的經驗基礎的,是以解決人的生命的根本問題作為哲學的最終目的的。東方哲學的宇宙觀就是人生觀。所以,在東方哲學中不動、沒有生命力的生命是不可思議的,因此不存在動力來源問題,不討論第一推動力問題。

相對於本原本體動力(空相)這一基本範疇,是低一層次的亞範疇,我借用現代術語來說,命名為結構。佛教稱之為“假有”,道家稱之為“物”。結構又兩分為“物質”結構與“精神”結構。所謂“結構”,就是有條件的存在。條件,佛教稱之為“緣”,諸物皆是緣起,緣盡則散。

“物質”與“精神”是在同一層次(同一平麵)上的兩個概念,在東方哲學,不存在“物質”與“精神”誰決定誰,誰派生誰,誰是第一性,誰是第二性的問題。所以,就像第一推動力問題這個解不開的結一樣,西方哲學中長期爭論不休的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對立以及孰是孰非、孰優孰劣的問題,在東方哲學中也同樣並不存在。換言之,用“唯心主義”或“唯物主義”來套東方哲學,這都是給東方哲學穿小鞋。

佛教不是有“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說法嗎?這還不是唯心主義嗎?

《六祖壇經》中的一樁公案,六祖惠能持五祖所傳之衣缽,逃到南方,離獵戶初出至廣州法性寺,“值印宗法師講涅槃經,時有風吹幡動,一僧曰‘風動’,一僧曰‘幡動’,議論不已。惠能進曰:‘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 一眾駭然。印宗延至上席,征詰奧義。”這公案與惠能的“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偈語一樣著名,曆來多引用來證明佛教是唯心主義,而且是最荒謬最不可取的主觀唯心主義。其實,這是不了解佛教的邏輯思維方法所致。佛教把物理現象(幡、風)歸結心理現象(心),並不是像西方唯心主義哲學那樣為了證明“心”(精神)是第一性的,物理現象(幡、風)是它派生的(如,物理世界是感覺的複合,曆史是絕對精神的顯現,等等),恰恰相反,是因為精神現象更易於被證明是虛幻不實、遷流不住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隻是證明“諸行無常”過程中的一個中間步驟的結論。就是“諸行無常”也不是最終結論。證明了眾生無“常、樂、我、淨”,還要證明佛有“常、樂、我、淨”,這證明才有意義。禪宗中有句名言:“明心見性”,就是明“心”之虛妄,見“性”之真實。這個“性”,在西方哲學“精神”“物質”二元對立的邏輯結構中,就難以定位。物質有“物性”,精神有“精神性”,這“性”到底算“物質”還是算“精神”呢?在東方哲學中,這個非物質非精神、亦物質亦精神的“性”,不僅身份不成問題,而且,隻有認識到“性”,才可以開始進行甚深的思維,獲得超常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