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智慧還昭示我們,理性也是分層次,在低層次上合理的,在高層次看來又可能就是不合理的。所以,同樣是出世法,四諦法(苦集滅道)、十二因緣法,在深般若波羅蜜多看來,就是不合理的,需要破除的。回到世間法來說。黑格爾說過一句名言:“凡現實的都是合理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現實的存在都是由一定的原因造成的,所以這“合理”是已然之理,是低層次的理。這句話也可以換成另一種說法,凡結果都是有原因的,隻要把現實看成是以往的結果。這句話無疑是正確的,但也是廢話一句。黑格爾如果憑這樣的名言成為偉大的哲學家,我想很少有人會表示服貼。然而這句話恰是黑格爾的名言,所以恩格斯分析了這句話的潛在意義,“凡現存的都是要消亡的。”恩格斯引出的結論,就是高一層次的理性,是應然之理。我們用理性分層次的觀念,可以來論證,為什麼說,像損人利己這樣的作惡行為是非理性的行為。損人利己,不是已經比較過損人的成本與利己的收益了嗎?也許他的計較結果不正確,但隻要作過這樣的計較,就是進行過理性的思考,怎麼是非理性的呢?這個問題,在低層次上是無法解決的。我們提高一個層次來看,善、惡標誌的價值,是一種社會性的價值,這樣的價值標準之所以會產生,是維護社會存在的需要。人之所以要社會化生活,就是為了個人的利益最大化、危害最小化。但這個所謂的“個人利益最大化、危害最小化”是個平均值,而人社會化生活以後,人群外部對人的危害減少了,人群內部對人的危害卻增加了。危害來自個人追求比平均利益高的利益,而把危險轉嫁到他人頭上。如果人人都這樣做,社會就會解體,於是產生了善、惡的價值標準來調節、製約人的行為。有利於人的社會化生活的行為就是“善”,不利於人的社會化生活的行為就是惡。人都是希望社會化生活的,也可以說人離不開社會化生活。就是出家修行,也在某個宗教團體中。哪怕到深山老林結廬獨修,觀念中也有個淨土、仙境或天國,還是一個理想社會。所以說人的本性是向善的。理性是人用來了解世界、把握世界的工具,了解世界、把握世界,說到底,是為了人更好的生存。隻有符合人的本性的生存,才是好的生存狀態,所以,隻有符合人的本性的行為才是合理的。而人類社會盡管問題多多,甚至到了對人的最大的危害來自他人,而不是自然力、野獸的地步,人類社會卻至今沒有解體,說明整體上人的善念還是壓倒了人的惡念,人的善行壓倒了人的惡行。我們可以聽見人說,“良心賣幾個錢一斤?”不管是憤激之辭,還是譏諷之語,其實都從反麵證明“良心”是無價之寶,若普遍真覺得“良心”沒有價值的時候,這個社會也岌岌可危了。

在一般的情況下,行善以受到周圍人的敬重,作惡以受到良心的懲罰表現出來,起到調節人的行為的作用。行善其實首先是良心上有愉悅感,但因為此價值的社會性的,所以需要別人的認同來加強。作惡其實必然受到周圍人的唾棄,但由於種種原因,不一定表現出來,而受到良心的懲罰則是一定表現會出來的。當這個人作惡時,他對社會的看法就開始改變,社會就不是他自願處身其中的組成,而是他無可奈何在其中周旋的湊合。他要說服自己,別人其實與他一樣想法、一樣行事,都想損人利己、損公肥私、賣友求榮、下井落石、過河拆橋、踩著人的肩膀往上爬,等等,隻是別人還沒有撈到這機會,或者是有賊心沒賊膽。於是,他看出去的社會,就是危機四伏、陰謀叢生,人人心懷叵測、詭計多端,從此他為防別人的算計,就開始風聲鶴唳,杯弓蛇影,食不甘味,寢不安席,再多的榮華富貴,還有什麼幸福可言?因此說,像損人利己這樣的作惡行為是違反本性的行為,是非理性的行為。這個理性,是應然之理,也是必然之理。說我們應該理性地生活,就是說我們應該按應然之理、必然之理來生活。

常有人問,為什麼好人沒有好報,壞人沒有惡報?我對這樣的問題,通常從兩個方麵去解答。第一是援引佛教的說法。佛教認為因果報應不是局限於一世的,要把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聯係起來看。“若問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問後世果,今生行者是。”而且,按《涅槃經》中說,隔世報都是重報,現世報都是輕報。所以,有智慧的,要將現世輕的善報,變成隔世重的善報;將隔世重的惡報,變成現世輕的惡報。布施行就是把要將現世輕的善報,變成隔世重的善報;《金剛經》說:“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是把隔世重的惡報,變成現世輕的惡報的意思。

第二是從世道人情的角度來說,行善、作惡都會產生心理的或正或負的反應,這就可以看作報應,前麵已經說了。同時,行善、作惡既是社會行為,必然產生社會評價。這社會評價終究會顯示出來。多行善事、廣結善緣之人,如果他遭遇病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自會得到廣泛的同情,也會有人向他伸出熱情的援手。如果有人要幹什麼事情,找個幫手,總是先想到要找個忠厚可靠的人做合作夥伴,這樣無形中也增多了不少機會。而損人利己、作惡奸詐之徒,一旦失去權勢,就會樹倒猢猻散。就是一生不倒運,惡名總會遠揚,別人惹不起還躲得起,實際多了不少障礙。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一定是受善施或受惡害的人直接來報恩或報仇。報應通過社會集體反應表現出來,以確立正義的權威、理性的權威。人間理性,以因果律為基礎,沒有因果律,一切邏輯推理都無法展開。“因為……所以……”是最基本的邏輯推論式。為什麼在世界的其他方麵都受因果律的製約,偏偏人生、社會不遵循“善行生善果,惡行生惡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律呢?因此,不是不存在這樣的因果律,而是我們沒有足夠的理性、足夠的智慧看到這因果律。

當然,這世間法的應然之理、必然之理,在出世法看來,還不是應然和必然的,還不是究竟的。但“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人道沒有修好,修佛道就隻能是空言、大言、戲言。修人道是修佛道的基礎,修佛道不說斷滅法,不廢修人道。以下說到的世間法,也作如是觀。

般若智慧啟示我們,人還要審美地生活。

說審美地生活,第一層意思,就是在生活中自覺運用觀照功夫。

美在發現。西方美學,認為什麼是“美”,什麼是“美感”,是美學的根本問題,因此,對“美”與“美感”有各種各樣的定義。近年來,隨著我對東方哲學的理解的加深,我發現西方美學的研究方法從根本上是錯的。邏輯是人的一種心智能力,審美也是人的心智能力。這兩種不同的心智能力,都是人認識世界、把握世界的一種手段,但指向是不同的。邏輯求的是“真”,求的是確定性、單純性、統一性。審美求的是“美”,求的是多樣性、豐富性、獨特性。西方美學其實是用邏輯的方法來求“美”、研究“美”,這真可以說是“風馬牛不相及”。倒是那些西方的藝術家一語道出了美的真諦,美在發現,就是這樣的至理名言。美不像顏色隻要看到、香氣隻要聞到、滋味隻要嚐到、熱水袋隻要摸到,就能感覺到的,美要你去發現。怎麼發現美?就要對事物作凝神觀照。譬如你去參觀一個畫展,你覺得那些畫都很好看,你因此心情很愉快,但這還難說你已經獲得審美的愉悅了。隻有你被某幅畫深深吸引,你不由自主地在它麵前佇足停留,流連忘返,覺得心弦上有一點被什麼東西扣動了,覺得畫幅裏有什麼氣息撲麵而來,它使你好像想起了很多,又好像什麼都沒有想,你才是發現了美,體會到了審美的愉悅。凝神觀照,凝神很重要,凝神就是“定”,定能生慧,定也能生美、生樂。

有話說得好,人隻能看到他想看到的東西,所以,要發現美,先要有想發現美的心。雖然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這“愛美之心”,就像眾生皆有的“佛性”一樣,常常是被遮蔽、被異化、被扭曲的。所以愛美之心(審美的心智能力)既是先天的、與生俱來的,更是需要後天培養的。當今中國,作為家長、學校,對下一代的教育,大多忽略了審美心智能力的培養,這是造成青少年的心理問題、人格缺陷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常常覺得今天的青少年“身在福中不知福”,這跟我們將優裕的物質條件等同於幸福的觀念不無關係。一桌豐盛的美味佳肴對一個牙齒痛、口腔潰瘍、沒胃口、拉肚子的人來說,是享受嗎?相反,對一個食欲旺盛的人來說,粗茶淡飯也能吃得很香。後天怎麼培養愛美之心,就像體育鍛煉能使身體強壯一樣,多觀照、多去發現,審美能力就會增強。中國人說自得其樂,自尋煩惱。其實快樂也要去自尋。你自尋快樂,快樂就會多來,生活中就會充滿快樂。自尋煩惱,煩惱也會多來,生活中也會充滿煩惱。境由心造,這話是一點不錯的。

審美地生活的第二層意思是,從處世態度來說,要像進行審美活動一樣,情感既投入,又超脫。

審美活動,譬如看戲,一定要情感投入,心不在焉,再好的戲也引不起審美愉悅;但如果情感太投入,把台上演的完全當真事,甚至要衝上台去,參與戲中,那也失去了審美愉悅。又譬如文學創作,情感不投入,像寫作機器那樣設置情節、描寫場麵、炮製對話,創作過程就毫無審美愉悅可言;但如果情感太投入,就會覺得字字是自己嘔心瀝血鑄成的,一字不易,這樣,就無法對自己的作品保持清醒的意識,在聽取別人意見後再作精益求精的修改。而他從創作過程中所得的愉悅,實際也是大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