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漸漸地人們對這種命運的邏輯不滿足了。如果一切都是前定,不可更改,那我要事先知道我的命運幹什麼?說我命好,哪年要怎麼怎麼的,到時候沒有實現,不是徒添許多失望?說我命中有事,哪年要生病,哪年要遭災,盡管還沒實現,實現不實現也不知道,但等待的這幾年,不是心上總是擱著塊石頭嗎?
這也是所有的宿命論邏輯上的症結所在。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那麼人的意誌、自覺意識又有什麼用呢?如果人隻是被命運之手操縱的演戲木偶,那麼又何必提前知道下麵的劇本是什麼?所以,任何宗教采納的宿命論,都不可能是徹底的宿命論。要是連信教不信教都是前定的,那還有什麼傳教、還有什麼信教?因此,宿命論總要為人的自由意誌、自覺意識留一塊活動餘地。前麵說到的先秦諸子的“天命觀”、“道德觀”,在哲學高度、在價值觀上,為人的意誌、努力搭起了施展舞台。而算命術則是從“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變,來為人的行為留出了活動空間。其實,《列子》中“窮達”標準的提出,就可以看作人要求改變命運的要求的流露。“壽夭”“貴賤”“貧富”都是對結果而言,“窮達”則是對過程而言的。人一般認為結果比較難改,那就改變過程吧。中國是農耕民族,以安居樂業為樂,以遷徙遠行為苦;以年複一年、風調雨順為福,以改變常規、激烈變動為災;所以形成了“平常心是道”、“平安是福”、“知足長樂”這樣的民族心理,於是,就把過程的順利與否看成“命”的一個重要的評價標準。後來,算命術中甚至有“命好不如運好”的說法。“命運”的概念完善了,算命才從令人好奇、敬畏的神秘才能,演化成能起到某種人生指導作用、滿足人的某種精神需要的算命術。
■ 你這麼說,使我對“命運”這個概念的認識清晰多了。你說的“命運觀”,就是這樣一些看法嗎?
○ 不光是這一些。或者說,命運觀也分廣義與狹義。我剛才談到的,其實包括從開始討論到現在的,可以說是廣義的命運觀;是以狹義的命運觀為觀照研究對象的思考,也可以說是一種命運意識、命運哲理。
■ 那麼,狹義的命運觀又指什麼呢?
○ 狹義的命運觀,我又稱之為曆史的命運觀,是曆史上已經成型的對命運的幾種觀點。
■ 命運觀有幾種?
○ 是的。我以命運與人的意誌的關係,將命運觀分為三種:強製型命運觀,邏輯型命運觀與參與型命運觀。
強製型命運觀
■ 什麼叫“強製型命運觀”?
○ 強製型命運觀以希臘神話為代表。在這種命運觀裏,人的命運實際是由神的意誌決定的。例如俄狄浦斯的故事,出生之前就有阿波羅的神喻說他要弑父娶母,這是因為他的親生父親拉伊俄斯拐走美少年克律西波斯,百般侮辱,激起了眾神的憤怒,維護道德純潔的女神赫拉(主神宙斯的妻子,相當於天神中的王後),為此確定拉伊俄斯將死在自己兒子的手中。
再如特洛伊戰爭的故事,首先是國王拉俄墨冬欺騙神祗,讓阿波羅與波塞冬服役一年,建造城牆,放牧牛群,到時卻不給事先約定的酬勞,還將他們強行驅逐。這使阿波羅與波塞冬發誓要報複。以後,拉俄墨冬的孫子帕裏斯把刻有“送給最美麗的人”的金蘋果送給了愛情女神阿芙羅狄忒,引起了天後赫拉與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強烈不滿。於是,愛神實現諾言,幫助帕裏斯得到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海倫為妻,而雅典娜等天神,則支持希臘軍隊來攻打特洛伊,持續十年之久的特洛伊戰爭由此爆發,而戰爭的結果,一如神喻。
在希臘神話中,神不是生活在虛無縹緲的天上,而是生活在奧林波斯山巔上。平時,神管神生活,人管人生活,互不相幹;人按照自己的意誌安排生活,而神的生活其實與人也沒什麼兩樣,像金蘋果的故事中三個女神爭一個“最美麗”的虛名,此類故事在希臘神話中不勝枚舉。神有時也到人間來嬉戲,與人交歡。這樣生下的人神混血兒,往往是半神半人的英雄。因為神與人有交往,故而有承諾,也有交惡,這樣,神的意誌就以人的命運表現出來。與俄狄浦斯一樣,帕裏斯出生前也被預言將招致本國城池的毀滅。也可以看作他的出生就是為了實現阿波羅與波塞冬報複特洛伊的誓言。在希臘神話中,神喻不可違抗。人根本無法逃避神喻規定的命運。俄狄浦斯與帕裏斯,都事先知道自己的厄運,並有意識的要規避,但逃避之路就是一步步踏入命運圈套的過程。由於古希臘悲劇多以這樣的故事為題材,所以形成了西方古典的悲劇定義,就是亞裏士多德說的“一個人遭遇不應遭遇的命運”,也就是人的自由意誌與命運的無望的抗衡。魯迅先生說,悲劇是“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這有價值的東西就是人的自由意誌。
在中華文化中,有天命觀,卻並不當真,對決軍國大事的占卦之辭都可以作合我所需的別解,而且傳為美談,不要說什麼不可違抗的神喻了。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古代沒有悲劇,或者說沒有悲劇意識。
■ 噢,原來是這個意思,我以前一直迷惑不解,中國古代有竇娥冤、杜十娘、梁祝、孔雀東南飛等催人淚下的故事,怎麼會沒有悲劇呢?
○ 是呀,古希臘人的觀念,悲劇是由命運造成的,命運是事先通過神喻來宣說的。據說,貓抓到老鼠以後,常常先用爪子玩耍,把老鼠玩得筋疲力盡,癱軟了,才咬死。古希臘人理解的命運對待人,就像貓作弄爪下的老鼠。
■ 古希臘人的命運觀倒是很酷的。
○ 我覺得這種強製型命運觀是原始崇力文化的反映。希臘神話中神與人的關係,就好像強大的部落與弱小的部落的關係。強大部落靠強力來使弱小部落臣服,這也可能與古希臘很早就向海外開拓殖民地有關。殖民者的意誌不可違抗,在神話裏就化裝成強製型命運觀。
■ 聽你這麼說,強製型命運觀好像應該是殖民文化的反映,或者是奴隸製文化的反映,你怎麼說是原始文化的反映呢?
○ 我這麼說,是出於這樣三條理由:
一、從神與人的關係來看,似乎有一方壓製一方的現象,但不是一方絕對的統治另一方。神壓製人,還是要通過反複的較量來實現,這更像是強弱不同的部族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兩大對抗階級的關係。
二、神的內部也有相爭、對抗,但不存在一方對另一方的絕對統治權,主神宙斯對諸神並沒有令行禁止的權力。在人間社會已存在王權政治的情況下,希臘神話裏神間關係,應該反映了原始部落的內部人際關係。
三、不可違抗的神喻,不僅是對人的,對神也如此。譬如希臘神話中描寫奧林波斯山上的諸神與巨人的戰爭,有一個神喻告誡諸神,除非人類中有一員與他們並肩作戰,他們不能將任何一個巨人置於死地。後來參加戰鬥的人就是英雄赫剌克勒斯。巨人可以看作是另一個部落。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到還有高於奧林波斯山的諸神的“神”存在,這個“神”就是更早的原始宗教意識的遺留。奧林波斯的諸神,還是有死亡(被囚禁在冥府最底層塔塔羅斯),還有主神的奪位戰爭,主神與眾神的關係,更像是家長與家族成員、酋長與部落成員的關係。這些都是原始文化的反映。
邏輯型命運觀
■ 這麼說,我想我對強製型命運觀是清楚了。那麼,什麼是邏輯型命運觀呢?
○ 邏輯型命運觀,是以印度佛教為代表。在這種命運觀裏,神的製定、操控命運的權力事實被取消了,讓位於邏輯的因果律。在佛教中,印度教裏的神祗,包括至高無上的梵天在內,都降格為天道裏的眾生。神祗隻是生活環境比人好,壽命比人長,神通比人大,因此自由度也比人高,但神的意誌實際對人不能起決定作用。就是高於眾生的佛、菩薩,也隻是覺悟的眾生,體證了生命本性、宇宙真相的眾生,他們與眾生的關係,是覺悟者與未覺悟者的關係,類似教師與學生的關係,家長與子女的關係。他們隻有讓人依順邏輯規律去改善命運、超脫命運的良好願望(按照佛說,娑婆世界眾生的六道輪回就是命運,而且是最大的命運),根本沒有以噩運作為手段,來懲罰眾生不聽從和違抗自己意誌的行為這種念頭,所以從根本上否定了人的命運是由別的更高的意誌來決定的觀念。
■ 那麼佛教是不是否定有獨立於人的意誌之外的命運呢?
○ 不,佛教並不否認命運的存在。
■ 那麼命運是怎麼產生的呢?
○ 命運歸根結底還是人的意誌與行為造成的,但不一定是人的這一世的意誌與行為的結果。
要介紹佛教的命運觀,先要介紹佛教的宇宙觀。
佛教所說的宇宙,橫看各方無邊無際,這就是“宇”;豎看前後無窮無盡,這就是“宙”。到此為止,佛教的宇宙觀與今天西方物理學的宇宙觀基本是一致的。但這隻是佛教所說的器世界。佛教所說的宇宙,分器世界與有情世界,器世界是依報,有情世界才是正報。
■ 什麼叫正報、依報?
○ 佛教認為,任一個別的生命(佛教稱之為有情眾生或眾生者),無論他是很高層天上的天神,還是極微小的蟲子,還是地獄裏的鬼,都是因果報應的產物。前世(接近無窮大)的意誌與行為,綜合造成現世的報應;現世的意誌與行為,造成後世直到成佛(也接近無窮大)的報應。這報應首先是造成你這個生命的載體。娑婆世界,除了無色界的天神外,這載體都是物質的身體,所以可以稱之為“身”,這就是“報身”。廣義說,無色界天神也有報身,佛、菩薩都有報身。八地菩薩以上還有化身。據傳契此和尚圓寂前說了一偈:“彌勒真彌勒,化身千百億,時時示時人,時人自不識”,人們就認為他是彌勒菩薩的化身,從此以後,佛寺門口的彌勒像,就按他的布袋和尚的形象來塑造。另外,佛、菩薩與眾生,都有共同的生命本質,佛教稱為“妙明真心”、“本來麵目”,又稱之為“法身”。眾生與佛一樣都有法身,但眾生隻知道報身是真實存在,不知道法身才是真實存在,所以佛教說眾生是還沒覺悟的佛,是迷失了本性的佛;而佛是覺悟的眾生,是體證了真實本性的眾生。從這個意義上,說佛與眾生是平等的。這種平等,是因地上的平等,就是眾生都有今後成佛的內因,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據,所以說眾生皆有佛性,眾生皆可成佛。但隻有佛,才完全徹底地體證了生命的本質真實,具大自在,有求必應,從心所欲而不逾矩,達到法、報、化三身合一。這是在果地上,不要說佛與眾生,就是與修行層次最高的十地菩薩,也還是有巨大的層次差別。但這差別是心識的差別,不是器物、環境的差別。
■ 我知道,所以佛教說,“三界唯心,萬物唯識”,是一種客觀唯心主義的哲學。
○ 我認為佛教哲學,包括中國古代哲學,是不能用唯心主義、唯物主義這樣的概念去套的。在《還吾莊子》裏我有較詳細的論述。這裏我簡單說幾句。說一種哲學是唯心主義,不管是主觀唯心主義還是客觀唯心主義,有個基本標準,精神第一性,物質第二性。也就是說,精神派生物質,精神是宇宙的本質。但佛教並不認為精神、心、報身是宇宙的本質,是第一性的,相反,認為心是虛妄的。“明心見性”,真正的意思是“明白心的虛妄,見證性的真實”,現在很多人對這句話作望文生義的誤解。佛教之所以將物理現象歸結到精神現象,就像區分有情世界與器世界、正報與依報,是因為精神現象更容易證明它是虛空的,是處於不斷變動中,因此是沒有穩定可靠的自性的。禪宗六祖慧能,有段著名的公案(禪宗將參禪的對話記錄下來,稱為公案),有人指著被風吹拂的旗幟問,這是風在動,還是旗在動?慧能回答說,既不是風在動,也不是旗在動,而是你的心在動。這段公案,經常被研究佛學、禪宗的學者引用來說明佛教哲學的唯心主義性質,其實是對佛教哲學的思維方式與邏輯構成淺嚐輒止、望文生義所致。
■ 看來你還要寫《還吾佛經》了。
○ 心有餘而力不足,這輩子可能是辦不到了。
■ 你倒蠻謙虛的。
○ 這不是謙虛,傳播真理,糾正謬誤,當仁不讓,沒有什麼謙虛不謙虛的。要還佛經本意,實在是力有不逮。別的不說,我認為佛經這一句該怎麼怎麼解,來個懂梵文或巴利文的,說漢譯原來就把這句話譯錯了,我隻能幹瞪眼。禪宗是中國本土佛教,還稍許可說說。
■ 那你說佛教認為的宇宙本質是什麼?
○ 這說起來又是洋洋一大篇,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還吾莊子》。我們還是回頭來談正報和依報。從現代人容易接受的角度,也可以解釋正報與依報的關係。佛教認為,生命主體所處的環境,是由主體的感知能力決定的。佛經中有個著名的比喻,一條河,隻是在人與畜生看來,裏麵流淌的是水;在天神看來,裏麵流的就是甘露;在餓鬼看來,裏麵流淌的是硫磺火。用現代人知道的生物學知識來比喻,蒼蠅複眼,看出來的世界與人看到的世界就大不相同。螞蟻隻能感知兩維世界,與人感知的三維世界又可以說是另一世界。同樣是人,盲人對世界的感知,就與亮眼人不同。再細分下去,每個人感知的世界都是不同樣的。佛教就是從這個角度來確立正報與依報的關係的。各各不同的感知世界,相互間又有共同之處,佛教把感知能力基本相同的報身,劃為一類,稱“眾同分”,又稱為“道”,娑婆世界有六道:天道,人道,阿修羅道(也就是鬼神精靈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鬼道。看上去是所處環境不同,其實是感知能力不同。
■ 而這種感知能力的不同,或者說心智能力的不同,是由前世的行為造成的?
○ 真是這樣。但有兩點要說明一下。一、按中國人的習慣,說“前世”容易理解為前一世,所以還是說“過去世”比較好,過去世接近於無窮大。同樣,說“後世”還是說“未來世” 比較好。二、佛教把造成命運的原因稱為“業力”,包括意識與行為,所以有“菩薩怕因,凡夫怕果”這樣的說法。信念一動,就有果報,不是要有行為、有後果才算,不管是為善為惡都這樣。但你為惡的話,不管是惡念還是惡行,隻要真心懺悔,立刻消除惡報,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同樣,貪圖為善的善報,所得就很小。
■ 佛教的命運觀,我覺得概括起來就是四個字,“自作自受”,別人對你一點也沒辦法。
○ 但可以啟發你覺悟,幫助你轉變觀念,但最終改變命運的實踐,還是要你自己來,別人不可替代。
■ 隻是“自作自受”不是一世的事,一般人不容易看到,不容易相信。
○ 你說“不容易相信”,我看更多是不願相信。犯法是要吃官司的,這應該容易相信,偏偏有許多人不相信,要以身試法。現在有不少罪犯,流下懺悔的眼淚時,說自己不懂法,法律意識模糊、淡薄;殺人償命,偷盜抵罪,這能不懂、不知道嗎?非法集資,開出極其優惠的條件,應該不容易相信,偏偏許多人非常相信,趨之若鶩。我就碰到過一件事。有個做生意的朋友來向我谘詢,說有人作成他一筆大生意,在上海邊緣的一個區的中心地帶改建一幢大樓,據保守估計,事成後可淨賺二億,但先要他存一百五十萬元到銀行裏,開個賬號,然後就可以憑存款單向銀行貸款。他來問我,不是因為我精通生意經,而是知道我有能預測的朋友,希望我替他問一下。我問他,這樣一個穩賺錢的暴利項目,那人為什麼要給他做,他與那人是什麼交情?結果,那人是由他的一個朋友轉介紹給他的,而介紹人與那人也不過喝過幾次酒,連那人叫什麼名字也說不上來。我說,不用去問能預測的朋友,我按常理、常識就可以斷定這是一場騙局。天上不會掉餡餅,這是真理,也是常識,那人沒有理由把這塊大肥肉拱手送給你。被我說了一通,他表示接受了我的意見,但我知道他還是心有不甘。後來他又去向銀行的專業人士谘詢,方知這樣的金融騙局已經不稀奇了。但這件事給我留下很深印象,覺得人真的很難說是理性動物。那位朋友做生意也有年頭了,竟會輕信這樣的低級騙局,可見人在很多情況下是被情感意願所左右的。孟子對人的這種習性有過很精辟的論述。他說,要一個人挾著泰山跑到北海去,那人說,我不能夠,這是真的不能夠。要一個人為老人折一根樹枝,那人回答說,我不能夠。那是不肯做,並不是不能夠做。信什麼,不信什麼,往往不在理由多充分,證據多完備,而在你願意不願意相信。
■ 那麼邏輯型命運觀又是什麼文化的反映呢?
○ 我認為是神性崇理文化的反映。
■ 你不是說在邏輯型命運觀裏,神的權力被取消了嗎?怎麼又說這是神性文化的反映呢?
○ 這個神,是一神教的裏的神,是God,聖經新約裏“上帝”,不是多神教裏的神祗,不是希臘神話裏的宙斯、阿波羅等。
■ 你說新約裏的上帝,難道新約、舊約裏的上帝有不同嗎?
○ 可以說有不同,也可以說完全相同。不同是在表麵現象上,相同是在本質上。從表麵現象上看,舊約中的上帝經常現身,直接向人類發布指令,與摩西立約,降硫磺與火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與希臘神話中的宙斯相似;而新約中的上帝不直接出麵來幹涉、糾正、引導人類的行為。但如果從宗教都是方便說法、因名假立的角度去理解,這表麵的不同,正反映了受眾文化背景的不同。舊約產生的年代,正是原始宗教流行時期,傳道者隻有用原始宗教的語彙、概念加以改造,受眾才能聽懂、才能相信。到新約時代,世間的王權政治、等級製度已經成熟,反映秩序與邏輯的語彙係統形成了,並占據了主流意識地位,當時的傳道者隻有用這樣的語彙,如上帝、佛至高無上、無所不在,他們的意誌就是邏輯與秩序,他們的神力就來自邏輯與秩序等這樣的觀念,才能使受眾信服,這就是一神教。從這個意義上,也可以說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上帝。但這個上帝、神、佛,隻是人們心目中的上帝、神、佛,還是表象。所以《金剛經》裏說:“若以色求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得見如來。”佛又說這種執著是“妄生分別”,意思就是,把對表麵現象的認識誤以為是對本質真相的認識,會造成深化認識的阻礙,甚至走向反麵。
■ 看起來許多概念的確要好好辨別一下。
○ 是的。我之所以說邏輯型命運觀是神性文化的反映,除了它反映了一神教的理念,還因為這種命運觀的超越性。強製型命運觀認為命運是不可違抗的,突出了神的權威性,實際上是一種強力壓服的觀念。如果用弗洛伊德的心理結構三分法的理論來解說,是反映了本我、潛意識。邏輯型命運觀則認為命運是邏輯的產物,是低層次的存在,是可以通過修行來超越的。這超越不是改變命運,而是了解命運、依順命運、利用命運,最後進入完全自由的王國。所以相對強製型命運觀來說,它是崇理的;然而必須指出,在邏輯型命運觀裏,邏輯不是至高無上的,它有適用範圍,適用範圍基本上隻在表象層麵上。這與西方理性主義哲學認為隻有理性(邏輯)才能把握事物本質的觀念不同。因此,它雖然是崇理的,但借用弗洛伊德的理論術語來說,則是反映了超我意識,而不是自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