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附錄二 命運之問(3 / 3)

參與型命運觀

■ 那麼自我意識是不是反映在參與型命運觀裏呢?

○ 真是這樣。

■ 這種命運觀以什麼為代表呢?

○ 以中國神道教為代表。注意,我說的是中國神道教,而不是道教。道教有自己的教義與理論體係,有偶像與神譜,有儀規與戒律,具備成熟宗教的基本要素。而中國神道教,是雜揉了原始宗教、巫術、方術、道教、佛教、民間信仰、祖先祭祀、英雄崇拜等元素,形成的一種事實的存在。迄今為止,沒有明確的係統的理論表述,但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中國人的對信仰的態度,或者說信仰意識。

■ 照你說起來,神道教是一種大雜燴囉?

○ 但說它是大雜燴,也不過指它在理論上沒有形成一個明晰的完備的體係,實際上它是有主旨的。即使是大雜燴,也有主菜、主味。

■ 這主菜、主味是什麼?

○ 祖先崇拜。

■ 祖先崇拜?

○ 是的。

■ 你這麼說也有道理。我記得曾看到過這樣一種說法,說儒家哲學的基礎是原始的生殖器崇拜與生殖崇拜。

○ 你說的我也看見過,但我覺得祖先崇拜與生殖崇拜有一定的關係,但還是有相當大的區別。

■ 為什麼這麼說?區別在哪裏?

○ 按照通常的理解,生殖崇拜應該各古老的民族早期都有,但為什麼隻有中華民族發展出一套完整的祖先崇拜的理論與禮儀,有“孝”文化?至於生殖器崇拜,作為一種假設很有意思,但作為不刊之論,我覺得證據不足。比如說豎起的碑代表陽具,所以是男性生殖器崇拜。但為什麼不是從山嶺取象的呢?在原始人的心目中,山嶺有崇高感、神秘感,這是很自然的,也許比取象陽具更自然。至少這是個說不清楚的問題。據我所知,西方哲學從弗洛伊德開始,有一股泛“性”主義的思潮,什麼問題都歸結到“性”。這個“性”,中國古人稱為“色”。其實,古人指稱的“色”,範圍應更廣一點,包括所有的審美欲求。與“色”相對而言的“食”,代稱所有的實用欲求。所以說,“食、色,性也”,涵蓋了所有的欲求。弗洛伊德所說的“性”,僅指男女情欲,是比較狹隘的;但因為男女情欲也是與生俱來的天性的一部分,所以要把文化現象歸結到“性”上,總是找得到一點關係的。我看到的一個比較令人信服的例子是,古希臘人發現黃金分割的長方形是最美的幾何圖形,後來發現人的軀幹也符合黃金分割比例,因此,有學者指出,黃金分割比例,其實是基於人對自己的軀體的印象。人總是認為自身是最美的,所以美的觀念的基礎來自人體自身。如果從“性”的角度講,情欲首先產生於對異性身體的欣賞,所以不僅黃金分割理念可以歸結到“性”,一切審美活動、美的觀念都可以歸結到性。但就像描述、研究瓷器,僅僅指出瓷器是土燒成的,是遠遠不夠的。由土燒成的瓷器,也可以說不再是土;即使是由生殖器崇拜、生殖崇拜變化而來的祖先崇拜,也不再是生殖器崇拜與生殖崇拜。但中國近現代的學者,似乎得出了祖先崇拜、孝文化是根源於生殖器崇拜與生殖崇拜的結論,就可以將祖先崇拜、孝文化的本質一言以蔽之,就大功告成了。祖先崇拜根源於生殖崇拜,變成祖先崇拜等同於生殖崇拜,就像把瓷器等同於土,所以我一說祖先崇拜,你就自然想到了生殖崇拜。

■ 看來我的似是而非的觀念還真不少。

○ 一般的閱讀、瀏覽,這也是難免的。就是專門研究,認識也在不斷深化的過程中。

■ 那你提到的近現代學者,怎麼就淺嚐輒止呢?聽你剛才這麼簡單的講解,好像問題並不深奧、複雜。

○ 照我的推測,可能有這樣幾層原因。一、受西方時新理論、思潮的影響。二、“打倒孔家店”的需要,打破宋明理學精神桎梏的需要(這裏說的宋明理學可能是被當時統治者改造過的學說,也可能是被“矯枉過正”、妖魔化了的學說)。儒家學說不是建立在祖先崇拜、孝文化的基礎上嗎?那麼,我告訴你,祖先崇拜隻不過是生殖崇拜,是對生殖器的崇拜,這是很煞風景、很煞威風的。儒家話語越到後來越諱言“性”,有禁欲主義傾向,所以,指出生殖器崇拜、生殖崇拜與祖先崇拜的聯係,有“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意思。

■ 就是出儒家的洋相囉?

○ 也可以這麼說吧。這種戰法,用在辯論賽中也許很出彩、很管用。但用在學術研究上,則可能以偏概全、斷章取義,無助於認識的深化。可惜這種戰法在近現代的學術研究中用得太多。

■ 就不要扯開去了。還是回到剛才的話題,為什麼說祖先崇拜是中國神道教這盆大雜燴的主菜主味,或者說,祖先崇拜怎麼會在中國這麼發展?儒家應該在這方麵有重大作用吧?

○ 儒家當然在使祖先崇拜理論化(或者說意識形態化)方麵有決定性的作用,但“存在決定意識”,在使祖先崇拜、孝文化成為中華民族心理深層結構因素方麵,還有更本質的力量在起決定性作用。我認為,這個更本質的決定因素,就是中華民族很早就進入了農耕社會。是農耕社會這一存在,決定了祖先崇拜、孝文化會發展成為幾千年中國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

■ 這麼說的根據是什麼?

○ 農耕社會,人們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塊土地上、基本相同的生活環境中,後人的生產、生活條件,都是由前人創建、遺留下來的,所謂“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因此,“生”這個詞,在古代的意思,不僅是產生、誕生、生出,還有生養、生育的意思,包括養育的意義在內。“生”也是“養”,所以人活在世上的整個過程可以叫“人生”,出生以後是被撫養,成年以後是自養,成家以後就要養家,要撫養下一代,贍養老人。農耕社會,人與土地的關係非常密切,就像樹與土地的關係。“樹挪死,人挪活”,其實不是農耕社會的觀念。農耕社會是以離鄉背井、流離失所為人生一大苦事;是“父母在,不遠遊”;是遊子思鄉、葉落歸根的情結;是“蓴鱸之思”(晉代的一個大官張翰,看到秋風起,落葉飄,想念家鄉吳中——現在的江浙一帶的菰菜、蓴羨、鱸魚膾,說:“人生最值得珍貴的是適性舒服,有什麼能把我束縛在職位上,在幾千裏外求名譽地位?”於是打道回家了。這樣灑脫的行為,在當時傳為美談,引起了許多士人的內心共鳴,張翰也因此名垂青史)。中國古代延續幾千年的土地製度,也是以家庭為單位,向國家承包使用權。開墾的荒地,國家也承認其有使用權。這使用權可以繼承、可以轉讓買賣,給人以產權的錯覺,習慣將它當財產對待。父親死了,兒子繼承那使用權。有幾個兒子,則有長子繼承,與兄弟共同經營。一般也在這時候分割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這就是分家。分家也有在父親在世時主持完成的。但因為分家往往帶來兄弟爭利、親情失和,同時也會影響到經營的規模效益,所以中國的傳統是以維持大家庭為好,以三代同堂、四世同堂為福。不管是大家庭還是分家,在觀念上建立家長的絕對權威是一致的。這也有養兒防老的現實需要。當老人失去勞動能力與生活自理能力後,需要兒輩來贍養。這贍養不僅是供給必需的物質用品,更需要一種關愛與體貼照料。因為到老年,體力、智力實際處於弱勢,脾性也可能變得固執、暴躁、嘮叨,如果年輕人要與之論理、公平交易,甚至要欺負、虐待老年人,老人不是對手,所以需要一種觀念的(道義的)力量來彌補。而這種道義也完全有心理的依據。因為父母對於子女的關愛,一般都是無私忘我、無微不至的,對子女的愛甚至要超過對自身的愛。如看到子女生重病,看到子女死去,中國人叫“黃梅不落青梅落”,這在父母是莫大的痛苦,恨不能代子女去死。年輕人當自己做父母後,就能體會到這份感情,就心甘情願地以贍養來報答父母早年的撫養。

■ 這應該是人類共通的情感,為什麼說是中國特有的文化呢?

○ 是的,父母慈、子女孝,的確是人類共通的情感,是人類的天性,但文化卻是對天性的某種成分的強調與壓抑。照弗洛伊德的理論,人的天性裏都有亂倫的成分,男孩有戀母情結,女孩有戀父情結,這種成分,文化就要壓抑。前麵說到的希臘神話的俄狄浦斯的故事,弗洛伊德就認為是文化壓抑戀母情結的表現,稱之為“俄狄浦斯情結”。對人類天性中各種成分的不同強調與壓抑,就形成了不同文化的特性。像日本文化,受到中國儒家文化與佛教文化的很深的影響,在家庭文化中,男尊女卑、夫為妻綱,好像比當今中國還要拷貝不走樣。但在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上,日本文化卻表現出了另一種與當今中國文化明顯不同的價值取向。記得二十多年前,曾有一部日本紀錄片《狐狸的故事》,據說風靡日本,但肯定一時風靡中國。片中老狐狸當小狐狸稍長成,就逼著它離“家”獨立謀生,曾經打動了多少中國年輕人。但等我們這一代當時的年輕人為人父母,有多少在教育子女方麵接受了這種理念?這種理念,實際是西方的理念。從我們知道的西方理念,子女是父母交歡的結果,所以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責任;但撫養到一定年齡,子女成年,父母為自己交歡後果承擔的責任就結束了,子女再沒有法律權利要求父母撫養,隻有等父母死後繼承遺產的權利。但因為這份權利可以被有效的遺囑剝奪,故而要想繼承遺產的子女必須與父母維持良好的關係,至少不要交惡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中國古代有不少笑話,諷刺這種為繼承遺產而贍養老人的行為。一個笑話說,一個父親年老,主持分了家,自己所剩無幾,幾個兒子漸漸的冷淡他、虐待他,趕他出門。他的一個老朋友把他接去,給他出了一個主意,派幾個仆人挑著幾個沉甸甸的箱子送他回家。兒子們見狀,都來詢問。父親說,箱子裏都是銀子,是過去接濟朋友的,現在那朋友發財了,加倍償還。就看哪個兒子待他好,他死後就把這銀子傳給他。這樣老人就過上了非常幸福的晚年生活。結果老人來不及留下遺囑就死了,兒子們你爭我奪,打開箱子一看,都是石頭。但在西方卻認為兒女繼承遺產是天經地義的,而父母用剝奪遺產繼承來強製兒女就範(主要是強迫兒女與不愛的人結婚),則是不道德的。父母到兒女家裏去,打個電話也應該付費。但不知道有兒女必須贍養父母——特別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病重的父母的法律,也許老人住養老院、醫院這一塊由社會包下來了。當然,西方的老人也常有把遺產贈給慈善事業,不留給子女,並不是因為與子女失和(西方文化中好像沒有與“孝”相對應的概念)。

西方文化這樣來理解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我認為與西方文化中的遊牧民族文化、殖民意識的因素密切有關。遊牧民族是不以離“家”為苦的,卻以好男兒誌在四方為榮。“青山處處埋忠骨,何必馬革裹屍還。”這在中華民族文化中是豪言壯語,說明大多數人是戰死沙場也希望能馬革裹屍還家鄉安葬。在西方文化中就幾乎沒有這種“馬革裹屍還”的意識。

歌劇《洪湖赤衛隊》中女主角韓英有段著名的唱段,對她母親說“兒死後,你要把兒埋在”什麼什麼地方,“將兒的墳墓向東方”,中國人聽了都很感動,西方人聽了可能會覺得莫名其妙。西方人幹一件事,一般重在實用功利,哪怕傳教,臨死前肯定更關心這事業以後怎麼開展,說一些自己的意見與憂慮。中國人則更關心自己在曆史上的地位與形象。安排自己的後事,隱含著接受後人的瞻仰的企望,這與家族祭祀傳統的積澱有關。在中國,曆史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不僅是經驗的載體(“以史為鑒”、“曆史的經驗值得注意”),而且是價值依歸。這裏麵孔子作《春秋》自然有很大的功績,但更重要的是中國農耕社會的家族承繼傳統。“子孫以祭祀不輟”,先輩不僅是事業的創始人,而且是道德的榜樣。所以,一個中國人的行為價值取向,自然會想到後人會對自己怎麼評價,是否值得後人景仰。中國古代的國君、皇帝,主要受到兩樣東西的束縛,一是起居注,就是日常行為的檔案記錄;一是諡號。都是後人的評價,照實用主義的思路來看,“死後原知萬事空”,這種記掛、在意,很不實惠,但對中國人來說,卻比現世功利更重要。即使近一百多年來,中國人似乎把“傳統”打垮了,“傳統”似乎變成與“保守”、“落後”、“頑固”一樣的貶義詞,但從中國人還是很重視曆史評價,把曆史仍作為價值依歸來看,“傳統”意識實際上還是在中華文化中完好的保存著。

■ 你的意思是說,祖先崇拜現在實際還保存在中華文化中,隻不過是用“曆史”的名義。

○ 不錯。日本文化從中國吸取了祖先崇拜、夫為妻綱等意識,但沒有上升到“道”的高度,停留在“術”的層麵上。他們的“道”——“武士道”,與要求子女早早獨立的意識更相關,這與他們的狹小的島國環境,有強烈的開疆拓土殖民要求有關。由此也可見“存在決定意識”的正確性。相比祖先崇拜,武士道就是一種本土文化,由客觀存在所決定,因此是更本質的東西。這樣混合的結果,就形成了日本文化的特性。以我的感覺,日本文化中有種壓抑感,這可能是以謙下為最高美德的儒家文化的變異;又有一種擴張欲,這可能與島國環境有關。從日本文化,我想到,如果中國人心理上積弱太久,形成自卑的情結,那是很可悲也很可怕的。

■ 你對日本文化的評價不高嘛。

○ 不,你千萬別誤會。我對日本文化知之甚少,隻是從、影視劇、新聞獲得一些粗淺的印象,不可能對日本文化作全麵客觀的評價,也沒想到要這麼做。我是在思考中華文化的問題時,引來做一些參照比較。對西方文化也是如此。還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意思。他山之石,可以是正麵啟發的,也可以是負麵借鑒的。任何文化,都有正麵因素與負麵因素;或者說,任何文化因素都有正反兩麵作用。談外來文化的正麵因素(外來文化因素的正麵作用),並不是說外來文化比中華文化優越,反過來也一樣。但在最近一二十年的比較文化研究中,有簡單類比的片麵化傾向,有妄自菲薄的傾向。譬如,曾經有一種很流行的觀點。西方國家先進,因為他們是海洋文明;中國落後,因為是黃土文明。這種觀點,仔細想起來,是經不起推敲的。海洋文明的發源地希臘,在今天的西方世界,不在發達國家之列,至少不在前列。俄羅斯無疑是內陸國家、黃土文明,但一度是世界超級大國,而拖前蘇聯經濟發展的後腿,直至把它拖垮台的,恰恰不是它的工業技術、也不是遠洋貿易,而是農業,屬於黃土文明的。而美國的強盛,不僅因為有最先進的工業,同時有最先進的農業。不要說希臘,就是近代的海上霸主西班牙、葡萄牙,在西方也算不上發達國家。用海洋文明來概括西方文明,未必到位,而海洋文明如果是殖民意識的雅稱,那裏麵包含的意思就可能是,和平居民被強盜打敗了,就要學做強盜,比強盜更強盜,這樣才能生存下去。這種思路的邏輯的結果,就是在這世界上,隻有做強盜才能活得好。那麼人類的曆史,就是新的更強的強盜,戰勝老強盜的曆史。所謂曆史理性,就是有力者有理。那就沒有什麼文化,唯有武功。而中國的幾千年文明史,提供了另一種曆史理性。本土民族對入主的外來民族的同化,是文化對武功的勝利,是文明對野蠻的勝利,是理性對強力的勝利。戰爭、征服、掠奪畢竟不是人類生活的常態,和平、共處、創造才是人類生活的常態。“厚德載物”,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土地就是人類的母親,土地養育人類,黃土文明就是生育的文明,創造的文明,可持續發展的文明,何陋之有?

■ 這麼扯下去沒完沒了囉,我也來不及消化,還是拉回來。說到那兒了?噢,祖先崇拜與中國神道教又是什麼關係呢?

○ 中國神道教裏的神就是死去的人,從總體上說,就是祖先,或者說,把他們當祖先一樣來供奉、祭祀。中國上古稱死人為“鬼”,“鬼者,歸也”,就是回家的人。中國文化是視死如歸的文化。“鬼”在先秦時並無貶義,還有敬義,一般是“鬼神”聯稱,“鬼”就是“神”,屈原說的“山鬼”就是“山神”。“鬼”是從其來曆上定義的,也就是從發生學上定義的;“神”是從功用上定義的(“神”是“陰陽不測”之用)。漢以後,有了“‘鬼’之靈者曰‘神’”的說法,有了“神”比“鬼”高的觀念,這與人間的等級觀念定型化是相應的。到譯《佛經》,把“薜荔哆”(梵語音譯)意譯為“餓鬼”,把“那落迦”(梵語音譯)受苦眾生意譯為地獄鬼,從此“鬼”就大大降格了。但《山海經》裏,還記有這樣的傳說,東海中有一座山,名叫“度索”。上麵有棵大桃樹,占地方圓三千裏。東北有道門,名叫“鬼門”,是成千上萬的鬼聚集的地方。天帝派兩個神人來把守,一個名叫神荼,一個名叫鬱壘,監督、領導群鬼。如果有害人的鬼,就用蘆葦擰成的繩子,把它綁起來,用桃木箭射它,把它喂老虎。神荼、鬱壘,就是後來的門神,在中國百姓家的門上貼了兩千年。從這個傳說看,“神”高於“鬼”的觀念的產生可能在漢代之前。但也不能排除漢代人整理《山海經》時往裏麵添加了內容。但無論“神”“鬼”,都是死去的人,這一點是肯定的。

因此,中國民間很早就有了對死去的道德高尚之士、卓有功績之士、英勇就義之士、惠澤鄉裏之士立祠公祭的傳統。伍子胥、屈原死後,百姓都為其立祠公祭,尊之為神。所以中國神道教中的神是越來越多的,而且還有神職人員更換,與人間的官職換員一樣。像上海的城隍老爺據記載是秦裕伯,是他死後由明太祖封的。但上海從宋代開始就有城隍廟,顯然那時供奉的城隍老爺是另一位,也不知到秦裕伯換了幾任。在中國,有兩個神職,經常出現換人現象,一是城隍,一是土地。好像還有些知名度高的人物,死後兼任好幾處的城隍。這些,在外國人看來可能很奇怪,在中國人看來很自然。像台港澳熱衷祭祀的媽祖,就是一個漁家婦女死後為神。而要“去中國化”的、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灣人”,也許還是要去拜媽祖,不敢詆毀媽祖。而隻要他還是敬畏媽祖,要“去中國化”、不承認“中國人”的身份也難。這就是中華文化的強大的凝聚作用。所以我說中華民族是文化聚族,文化立國。這就是中華文化優越之處,也是中華民族成為唯一的從上古至今曆史沒有斷裂的民族的重要原因。中國人的價值觀通過死後褒獎為神的形式代代相傳,延綿不絕。從這個意義上,不能說中國人的宗教情感淡薄。

■ 中國神道教、祖先崇拜,與反映自我意識的參與型命運觀又是什麼關係?

○ 要說明這一點,我先給你講個故事。故事出自《搜神記》。《搜神記》是晉朝幹寶編撰,采集了大量的神話故事與民間傳說。其中說到三國時有個異人,名叫管輅,善占卜看相。一次,他看到有個叫顏超的小夥子是短命相。他的父親求管輅想個辦法延長他的壽命。管輅對顏超說:“這樣吧,你去覓清酒一榼,鹿脯一斤,在卯日那天,到割了麥子的大田南邊大桑樹下,看到有兩個老頭在專心地下圍棋,你不要說話,就給他們斟酒,遞鹿脯給他們嚐。喝完了再斟,直到酒盡。如果問你有什麼要求,你隻顧磕頭,不要說話。必定會有人救你的。”顏超就按照管輅的話去做。那天,果然看到有兩個老頭在大桑樹下弈圍棋。顏超就把鹿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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