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繼一九九一年在台灣成立“中華佛光協會”後,翌年在美國成立“國際佛光會世界總會”。我邀請時任“內政部”部長吳伯雄、日本佛教大學校長水穀幸正、香港慈善家嚴寬祜、澳洲企業家遊象卿等人擔任副會長。
成立大會選在曾舉辦電影奧斯卡金像獎頒獎典禮的洛杉磯音樂廳舉行,當天約有五千人與會,美國總統裏根親自電函祝賀,台灣“社工會”主任鍾榮吉先生特別赴美出席大會,甚至遠在加勒比海的多米尼克總統先諾勒爵士,不但親往美國參加大會,並且擔任“佛光之友會”的榮譽會長。
之後相繼多年,“國際佛光會”分別在多倫多、巴黎、倫敦、悉尼、東京等地,召開一年一度的“世界大會”,每次都有五千餘人參加,這是華人在海外難得僅有的盛大集會。
在此之前,一九八八年西來寺落成之際,不但傳授“三壇大戒”,同時召開“世界佛教徒友誼會”。從此之後,我也一再應邀在美國各大學講演佛法,包括柏克萊、耶魯、加州、康乃爾、哈佛、夏威夷等大學。此外,加拿大、澳洲、巴西、智利和歐洲一些國家的大學,我也經常應邀前去弘法。
在此同時,“國際佛光會”在世界各大名都也紛紛成立協會、分會,目前全世界有一百七十餘個協會,數千個分會。甚至佛光山也在這些地方設立道場,總數在二百所以上。所謂“人間化”、“國際化”的佛教,此時已經蔚為風氣。
為了到世界各地成立佛光會,我到過莫斯科和聖彼得堡,也去了西班牙的巴塞羅納,以及北歐的冰島、挪威、瑞典,東歐的南斯拉夫、波蘭等地。我立誌發願要把佛法傳播到全世界,這種“國際化”佛教的推動,應該是繼我推動“人間佛教”之後,又把佛教推向另一個新的裏程碑,同時也應該是我人生中另一個具有重大意義的關鍵時刻了。所以當初我從佛光山退位後,雖然兩袖清風,口袋裏除了裝些衛生紙,再有的就是一雙芒鞋、一身袈裟,我靠著徒眾為我購買飛機票,開始雲遊世界,到處講經說法,開始了推動國際佛教的生涯。
經過一段時期的發展,正當佛教走上“國際化”,真正把佛光普照到五大洲的時候,我又想到,現在世界佛教需要“本土化”,於是推動“本土化”的佛教,又成為我人生的另一個關鍵時刻。
其實,從我七十年以上的出家路走來,除了前麵提及的幾個重大因緣轉折,成為我人生的“關鍵時刻”以外,也有很多小事情,都對我的人生關係重大。例如,早在四十多年前,我在宜蘭監獄弘法布教,當時獄方就有意要請我當正式的教誨師,並說要替我向上級呈報。但是我認為當一名教誨師,是為社會服務,是要做眾生的義工,如果把它當成職業,就失去了意義,所以當時並沒有應允。
另外,台北“中央廣播電台”也曾有意請我專職為他們撰寫廣播稿,然而我寧可免費為佛教的雜誌撰文,也不願意一篇一百元地為了稿費而賣文維生。甚至台北《自由青年》雜誌社的秦江潮社長,因為讀了我撰寫的一篇《茶花再開的時候》,特地親到中壢,邀請我到台北擔任編輯,我也斷然婉謝,我想:“和尚都做不好,怎麼可以去做其他事情呢?”
我立誌要把和尚做好,要做一個真正“弘法利生”的出家人,因此早在五十年前,天龍寺要請我擔任住持,由於當時慈航法師告訴我,希望我先去住上半年,之後才正式晉山當住持。我當即回絕,因為我不想當個小媳婦。
乃至初到台灣時,至少有三十所大小寺院,先後都想請我前去負責領導。但是在佛光山開山之前,我立誌不擔任住持。建設佛光山以後,我規定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寺院。由於我“不貪心”,因此佛光山至今在世界的二百餘所寺院道場,從來沒有產權糾紛的問題發生,自然也就不會橫生枝節而造成無謂的困擾。
另外,長期以來在台灣地區乃至海外,也有不少單位、團體,先後邀請我前往從事文教工作,隻是我一心就想為“中國佛教會”工作,偏偏沒有這個機會。不過雖然“事與願違”,但是人生有很多的關鍵時刻,我認為重要的是“非義不取”、“非禮不受”、“非正不要”。
人的一生,思想上的、利益上的、人情上的、時空上的,都有很多的關鍵時刻,有時因緣指導我們,但是性格也會影響我們。有的關鍵時刻,因緣稍有錯失,對未來就是彌補不了的遺憾。
人生的關鍵時刻,不隻是事業的轉換,也不隻是遭遇的因緣,我想內在的起心動念,對人生、社會,都有重大影響。我一生除了上述幾個重要的關鍵時刻以外,我的思想、觀念、精神、習慣等內在的因素,也都影響了我的人生,成為關鍵時刻,例如:
第一,正確的觀念:我一生的信念,都是秉持“以眾為我、以團體為依歸、以別人的需要為需要”。例如,我從來沒有一個人獨自到某一個地方去,也從未一個人居住在哪個房子裏。幾十年的歲月,我都活在“大眾”中。我一生中,不管走到哪裏,都是一群人跟著我,他們都是我的徒弟,但也都是我的兄弟姐妹,甚至信徒,我都把他們當成是老板、上司、領導,他們都是我的師友,我的助緣,我的眼耳鼻舌身。平時除了到寺廟,或者到各個學術團體講演之外,我不會走訪世俗人家,也不會到百貨公司、市場、商店去采購物品。佛光山的土地、房產、財物,都不在我的名下,甚至銀行裏也沒有存款,所有信徒的饋贈,我都分享給大眾。
我堅持“以無為有”、“以眾為我”,因為這樣的觀念,讓我深深體會到“眾”的力量、“無”的無限、無量,但是這種觀念的養成,需要有很好的性格。
回憶二十歲那年,雖然學生生涯“一窮二白”,但出家十年,總有一些衣單、文具。當我離開焦山的時候,連一個手提袋都沒帶走,隻有留下一句話,我告訴同寮的同學:“你們喜歡的話,就分別拿去吧!”
我二十三歲時又聚積了一些衣物,當我決意到台灣時,也隻是交代說:“所有在家人能用的被單、枕頭,交給我正外出謀生的弟弟。出家人能用的衣單、物品,就交給同學智勇法師。”
我經過了這兩次“喜舍”的實踐以後,自知我有“能舍”的性格。所以後來一直本著香嚴智閑禪師的“處處無蹤跡,聲色外威儀”,我自覺“能有能無”、“能多能少”、“能大能小”、“能舍能得”。人有無限的“潛能”,為什麼我不能做一個無所不能的人呢?
第二,忍辱的精神:出家學道,最待養成的,就是“忍辱”的精神。一個人忍饑忍餓、忍貧忍窮、忍苦忍難,都還容易。忍氣忍辱、忍受冤枉、委屈,那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我出家之初,在叢林裏參訪、學習,接受一連串無情的打罵教育,我在“委屈受氣”之餘仍能“忍辱負重”,最主要的就是我“心無怨恨”,我自覺自己很有力量。及至出道弘法,受到同門的排擠、長老的歧視,也經曆了一些讓我感到很挫折的因緣,尤其是在佛教會所受到的難堪。
記得有一次,我出席一場“密勒日巴學人會議”,會中我提出一些建議,有位長老當眾要大家不可以參考我的意見。雖然他傷害我,給我難堪,但是事後我自覺“忍辱”的功夫,讓自己增加了無比的力量,我肯定自我的修行,也深深佩服佛陀所說:苦行、持戒,其功德不如忍辱。
回首自己這一生當中,雖然經常遭受別人的譏諷、毀謗、批評、打擊,但是多次的忍辱,對我的修行,何止增長數十年甚至百年。
第三,認錯的勇氣:我覺得世人有一種“不肯認錯”的習慣,凡事總喜歡說理。例如,開會遲到,認錯就好了,但他偏要說“天雨”、“塞車”等,總要用一些理由搪塞,不肯認錯。講話得罪別人,或者行事妨礙了他人,應該道歉就沒事了,但他偏是不肯認錯,總說“我是無心的”、“這是不得已的”,總之一句話,就是說自己沒有錯。
其實,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想到過去的賢能君主“下詔罪己”,專製時代的帝王,都能有這種雅量,何況我們凡夫在世間做人,哪能處處圓滿,處處被人肯定。有時候不經意對人語言上的冒犯、行為上的不夠禮敬,認錯道歉就能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事。
在佛光山,經常有徒眾向我報告說:外界有人批評我們這裏不對,那裏不好,為此感到氣憤,深不以為然。我總是及時開導他:我們有犯這些錯嗎?有,就不要怪人家批評我們,隻要自己修正就好;如果沒有,不去介意也就沒事了。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我一生堅持,認錯就是美德。
第四,勤奮的習慣:我想,自己今生若真有些許小小的成就,最大的關鍵,應該就是我自幼便有勤奮的習慣。
在我一生的行事當中,從來沒有為自己放過假,而且例假日比平時更忙。尤其新春過年,我不是在大寮裏煮飯炒麵,供應信徒用餐,就是在頭山門前指揮交通。
佛光山開山期中,每天除了上課教學以外,經常混在工人當中,肩挑沙石,搬運水泥。乃至自從《人間福報》創刊起,我就每天為專欄撰寫文章,不但從來沒有脫過稿,也沒有讓徒眾催過一次稿。雖然不能創金氏紀錄,但是在一般的文人作家當中,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個日子,能夠十年如一日地寫作不斷,我想應該也是創下了一個紀錄。
甚至早在三十多年前,我就應邀遊走在“台視”、“中視”、“華視”三家電視台。雖然每天各家隻有五分鍾的節目,但是累積下來,也是多少的時間、多少的歲月!
我一生參加、主持過佛七、禪七,不下百次以上,那也是需要多少時間、多少心力的付出。所以我說“人生三百歲”,我一直努力,要讓一天能當五天用,一個人能做五個人的事。假如我有六十年服務於佛教、社會,五乘六十等於三百,所以自覺“人生三百歲”,於願足矣!
人生,有許多關鍵的時刻,也有許多關鍵的想法;細數一生的歲月,點點滴滴,其實“一念三千”,哪一分、哪一秒,不是足以影響我們一生的“關鍵時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