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天王詔曰:“戊申歲三月,天父上主皇上帝下凡,顯出無數神跡權能憑據載在詔書。是年九月,天兄救世主耶穌下凡,亦顯出無數神跡權能憑據載在詔書。今恐通軍大小男女兵將未能熟知天父天兄聖旨命令及熟知天兄聖旨命令,致有誤逆天命天令也,故特將詔書尋閱天父天兄聖旨命令最緊關者,彙錄鐫刻成書,庶使通軍熟讀記心,免犯天令,方得天父天兄歡心也。”
——《天王詔》,通篇胡話荒唐語。
“自唐虞三代以來,曆世聖人,扶持名教,敦敘人倫!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粵匪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自其偽君、偽相,下逮兵卒賤役,皆以兄弟之稱謂,惟天可稱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農不能自耕以納賦,而謂田皆天王之田;商不能自賈以取息,而謂貨皆天王之貨;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別有所謂耶穌之說、《新約》之書。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此豈獨我大清之變,乃開辟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原。凡讀書識字者,又烏可袖手安坐?不思一為之所也!”
——《討粵匪檄文》,字字鋒芒針針見血。
曾國藩在長沙隻耽擱了兩天,然後便由省城直接回了湘鄉。
此次出征,麵對比自己多幾倍的太平軍,前景實難預料。曾國藩不能不在行前,去看看父親、看看家人,去看看老親故舊。同時,還要到祠堂,拜一拜祖宗。
他在家裏隻住了一夜,便又匆匆返回衡州。
鹹豐四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國藩傳令水軍各營、陸軍各營會師於湘潭,定前、後、左、右、中旗幟,各用其方色,以別於大清國經製之水師。曾國藩特請胡林翼陪同自己對部隊進行檢閱,劉蓉亦由廣東押運軍火歸來。劉蓉此次所押回的軍火,均從外洋所購,有千餘支快槍,有各種型號的大炮。最讓曾國藩和劉蓉高興的是,他們從洋人的手裏,購買到了與湘勇在嶽陽所得洋炮相匹配的炮彈。因款需太少,品種雖多,但數量卻不多。
水、陸兩師共有官勇一萬七千人,旗掩半個天空,聲震百裏之遙。
這是湘勇水、陸二師練成以來,曾國藩首次舉行的一次最大規模的檢閱。
在長沙的王錱得到消息後,竟徹夜不得入眠。
第二天,王錱突然病了。
曾國藩在胡林翼的陪同下,對麾下各營整整檢閱了兩天。
檢閱完畢,胡林翼回到嶽州黔勇大營。
曾國藩則於當晚,將水、陸各營營官,傳至臨時行轅,商定出征日期,並連夜擬就《報東征起程日期》一折,和《留胡林翼黔勇會剿》一片。
《報東征起程日期折》曰:“奏為恭報微臣起程日期事。竊臣於上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奉旨援剿皖省,迄今已將兩月,曾經具奏一俟戰船辦齊,,廣炮解到,即行起程,兩次奏明在案。茲於正月二十六日,衡州船廠畢工。臣即於二十八日,自衡起程。湘潭分造之船廠尚未盡畢,臣到潭須耽擱數日,晝夜督辦。到長沙時,支領軍械數千餘件,搬運子藥二十餘萬;又須守催數日,即行趲程長征,馳赴下遊。臣所辦之船,拖罟一號、快蟹四十號、長龍五十號、舢板艇一百五十號,皆仿照廣東戰艦之式。又改造釣鉤船一百二十號,雇載輜重船一百餘號;所配之炮,借用廣西者一百五十位,廣東購辦者,去年解到八十位,今年解到二百四十位,本省提用者一百餘位。所募之勇,陸路五千餘人;水師五千人。陸路各營,編列字號,五百人為大營;不滿五百者,為小營。水路分為十營,前後左右中為五正營,正營之外,又分五副營。正營旗用純色,副營旗用鑲邊。陸路操練已久,差覺可用。水路招集太驟,尚無可恃。所備之糧台,帶米一萬二千石,煤一萬八千石,鹽四萬斤,油三萬斤。軍中應需之器物,應用之工匠,一概攜帶隨行。合以陸路之長夫、隨丁,水路之雇船、水手,糧台之員弁、丁役,統計全軍約一萬七千人。臣才智淺薄,素乏閱曆,本不足統此大眾。然當此時事艱難,人心渙散之秋,若非廣為號召,大振聲威,則未與賊遇之先,而士卒已消沮不前矣。是以與撫臣往返函商,竭力經營,圖此一舉。事之成敗,不暇深思;餉之有無,亦不暇熟計。但期稍振任心而作士氣,即臣區區效命之微誠也。至臣前折稱必侍張敬修解炮到楚乃可成行,頃專弁自粵歸來,知張敬修為粵省奏留,不能赴楚,續購之炮,亦不能遽到。下遊賊勢,急於星火,臣更不可少延矣。合並陳明。所有微臣起程日期,恭折由驛五百裏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