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本主義與神本主義
崇德文化在宗教觀、價值觀方麵體現為人本主義,崇力文化在宗教觀、價值觀方麵體現為神本主義。人本主義也是崇德文化的一大支柱。
本文指的“人本主義”,是以人為價值本位的觀念係統,也就是說,一切價值來自於“社會人”,沒有人類社會,也就無所謂價值。這樣的觀念,就容易推導出“凡有利於人的社會化生活的言行就是‘善’,凡不利於人的社會化生活的言行就是‘惡’”這樣的邏輯結論。在宗教中的表述,就是眾生皆有佛性,眾生皆可成佛,眾生與佛本體同一,沒有絕對的界限。眾生是未悟佛,佛是已悟眾生。
與此相對,“神本主義”就是以神為價值本位的觀念係統,即由上帝來給出“善”“惡”的標準,對人來說,這“善”“惡”標準是先驗的,隻能接受,不能辯駁,和上帝沒有道理可講。因為雖然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了人,但人與上帝有絕對的界限。人可以上天堂,但永遠不可能成為上帝。人之善,就是無條件的聽上帝的話。上帝說,不能吃智慧樹上的果實,人吃了,就被逐出伊甸園,並因此在上帝麵前有了罪(原罪),這沒有道理可講。上帝說是“善”,就是“善”;上帝說是“惡”,便是“惡”。後來,上帝不像在《舊約》中記載的那樣直接現身了,就由上帝在人間的代言人——天主教會來給出“善”“惡”標準,天主教會就利用這項話語權,發行“贖罪券”以謀利。路德發起的新教運動,就是以人人都可以心靈直接與上帝溝通,用不著通過教會、牧師為號召,深得人心。但是,從教會手中收回這項話語權(“善”“惡”等價值的定義權),是付出了多少人犧牲的沉重代價,綁在火刑柱上燒死的,有不少是提出“耶穌是守貧的”口號,發起苦行教派的教士。如果辯理,天主教會毫無勝算,所以,教會就給套一頂“敵基督”的帽子,實行殘酷的鎮壓。所謂黑暗的中世紀,遠比中國曆史上的黑暗要黑暗得多。中國皇權專製最黑暗的兩個朝代——明朝與清朝,黑暗主要是在統治集團內部;而歐洲黑暗的中世紀,教會的鎮壓直接針對要維護基本生存權利的廣大民眾。為什麼要燒死“敵基督”與“女巫”?就因為這些人在民眾中有號召力,擁有可能動搖教會不講理的統治的話語。
新教運動使一部分知識分子(在當時歐洲主要是教士)意識到要去尋找基督教神學以外的思想源頭,於是有了文藝複興運動,尋找到了古希臘的思想。“人本主義”的口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的,針對的是基督教神學的“神本主義”。
但是,長期盤踞歐洲思想界的崇力文化的思維模式、“唯我獨尊”的思路,使文藝複興運動從古希臘哲學中拿來的主要是亞裏士多德的“非此即彼”的形式邏輯(也許是中國學者對歐洲文藝複興運動的讀解,但這種“讀解”在當今中國被認為是毋庸置疑的真理),因此,為了對抗上帝話語權(其實是教會話語權)而提出的“理性的人”或“人的理性”,很快演變為新上帝。尼采宣布“上帝死了”,應該由超人來當道,隻是這種話語的最明確、最“瘋狂”的表述而已。所以,尼采受到普遍的歡迎,因為尼采的超人哲學,向每個自許為“理性的人”的野心家,提供了通向新上帝寶座之路,超人哲學是製造新上帝的夢工廠。這樣想,中國人就可以理解,在歐洲中世紀,宗教信仰可以成為戰爭的理由,不僅是基督教對異教徒的十字軍東征,就是教內各派,也以信仰的理由幹戈相向。而進入科技昌明的現代,宗教信仰的理由變成了意識形態的理由,兩大陣營一樣依此理由冷戰與熱戰。“社會主義陣營”解體以後,“人權”就取而代之成為發動戰爭的理由。還是“意識形態”的理由,以“人權”的名義,向一個主權國家投放大量的炸彈乃至貧鈾彈,造成大量無辜平民的傷亡,好像一點也沒什麼不對,甚至還理直氣壯地說“人權高於主權”,如果歐美發達國家的廣大民眾真是接受這樣的理由,那麼,不能不說是崇力文化的神本主義價值觀在作祟。神本主義使歐美的專家、學者、政客誤認為他們有權對價值定義,他們的價值觀,就是普世的價值觀。他們有這個資格把他們認為的“普世價值”,強加到全世界人民頭上,哪怕動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反觀中國,曆史上以宗教信仰名義發動戰爭,可以說從來沒有。現代以來,才有似乎以意識形態的名義發動的戰爭,但嚴格來說,恐怕隻有“文革”中“捍衛革命路線”的武鬥,才有點名實相副。三次國內革命戰爭,都不是打出“社會主義”的大旗,更不是以“共產主義”為號召,而是以反封建(專製)、土地改革的“新民主主義”為旗幟。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的分歧,也不在“共產主義”還是“三民主義”的意識形態之爭,而是在誰主張實行民主政治,誰反對實行民主政治。究其原因,就是中國老百姓覺得以宗教信仰的理由、意識形態的理由去打仗、去殺人,是很奇怪的事,所以,即使由於盲目、被煽動,加入了武鬥,很快就會意識到其中的荒唐,產生幻滅感。反思文革對文化的大破壞,從質疑以革命的名義“大義滅親”的《傷痕》開始,決非偶然。這不能不說,是崇德文化的人本主義價值觀,在發揮潛移默化、糾偏療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