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是中華民族的脊梁
——“學而時習之”章句甄讀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這段話,位於《論語》的第一篇第一章,可以說是老少皆知,是中國古文中知名度最高的語錄之一,但能正確理解的人卻寥若晨星。
說理解這麼一段著名古文很難,這不是我提出來的。照現行通常的解釋,這段話翻譯成白話文是:“學了能按時溫習,不也很快樂嗎?有共同見解的人從遠方來,不也很快樂嗎?不為他人所理解而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嗎?”這是根據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金良年先生《論語譯注》裏的白話譯文。金良年先生是做學問很嚴謹的專家,他的《論語譯注》我認為是現行的比較可靠的通俗注譯本。所以簡縮後作為“教育部《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指定書目”又在上海書店出版社出版。作為嚴謹的學者,他指出:“這一章的三句話,由於缺乏語境,很不容易確切解釋。”按他酌定的譯法,三個反問句各說了一層意思。第一句說“複習”的重要性,因為如果“學而不習之”,就談不上什麼“悅”了,“學”是前提,而話的重點卻在“習”;第二句說“遠交”的重要性,因為若“有朋從近處來”,就沒啥可“樂”,“遠”也是這句話的重點;第三句說調節情緒的重要性,因為假使“人不知而慍”了,就不“君子”了,“不慍”是這句話的重點。這三句各有側重,意思並不連貫的話放在一起,又要表達怎樣的統一的意思?這樣一段似乎沒有統一的意思,像隨口議論、莫名其妙的話又怎麼會放在一部《論語》的頭條位置上呢?成為幾千年來研究《論語》的學者頗感頭痛的難題。不肯采取回避態度的學者,都想對此作出合理的解釋。因此,對《論語》頭條的解釋,似乎變成了研究者有沒有推陳出新的創見的第一塊試金石。因為現在的注譯,等於承認孔子是隻會發表些哪怕是真知灼見的零星見解的睿智老人而已。南懷瑾先生說:“孔子因此便可以做聖人了,那我是不佩服的。”南先生在《論語別裁》中作了一番新解,而他的解釋,還是不能使我“佩服”。
現在,來談談我的理解。
南先生認為第一句話的關鍵詞是“時”與“習”,而“習”更重要;隻要把“習”理解為“見習”、“體驗”而非“複習”,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但把“習”提高到相當於今人所說“實踐”的高度,那是南先生的發揮。熟悉先秦古文的應該知道,“習”在當時一般隻有複習而熟知義,“見習”,就是按照所見的操練。“見習”與“實踐”是不同的,“習”隻是重複老師所教,隻求學到、學像;而“實踐”則不僅是重複老師說教,而且主要是按照學到的理論、原則去做,具體怎麼做要自己去發明,實踐還有檢驗學到的理論的任務,還可能修正學到的理論或原來對理論的理解。表示“實踐”,與“學”相對而言的,先秦時另有一詞“行”,或用“道”,“習”恐怕到南先生發現其價值前,從未擔負過“實踐”、“體驗”之重任。
所以,第一句的關鍵詞不在“習”而在“學”。按《說文解字》,“學”有“學習”與“教育”相反的兩個義項。繁體“學”,是個會意字,就是用幾幅代表某種意思的圖畫湊在一起表示一個意思。上部中間的“爻”代表知識(“爻”指《周易》中“爻”辭,《易》學為當時非常重要的學問),上部外部是個“臼”字,代表膝蓋,膝下有子,膝上有《易》書,會意父親把《易》學之類的知識教授給兒子,或兒子在父親的膝下學知識。《老子》中,據我考證,所有的“學”都作“教育”解,而《論語》中,也有許多“學”字應該作“教育”解。這在以後再說。這個意義的“學”,後來加上“攴”字旁(反文旁的字也在這部首中),寫成“斅”或“敩”,讀如“效”。雖然《現代漢語詞典》中還有這個字,但到《孟子》、《莊子》、《荀子》成書年代,“學”就主要是“學習”義了,因此,以後的學者就難以想到《老子》、《論語》裏的“學”會有“教育”的義項。中國的語言文字,總的來說是一脈相承,文脈不斷,自有文字以來的曆史沒有斷裂,古代文獻今人有辦法讀懂,但是,每個時代的語言、詞義、語法實際還是有差別的。我們今天用白話文,與文言文的差別比較明顯,我們的差別意識也比較明顯;而兩漢的文言文與先秦的文言文實際也有差別,以後隋唐、宋元、明清的文言文與以前的文言文更有差別,但因為所用都是文言文,語法差別不大,詞義差別也是漸變的,所以差別意識不強,反映在古文注釋方麵(古代叫“訓詁”),就是往往望文生義而不自知,在“學”的解釋上就典型的反映了這一點。所以要還《論語》的本意,就是要回到《論語》寫作時代的語境。
回到當時的語境有沒有可能呢?當時的文獻資料雖然少,但還是有,隻要花功夫考證,有些問題還是可以得到澄清的。譬如,我說這句中的“學”,與《老子》中所有的“學”都是“教”,那麼,《老子》、《論語》中不是也有“教”字,這又作何解釋?我通過考證知道,“學”作“教”解時指的是“身教”,而“教”則指“言教”。先秦時有本主要記載戰國策士言行的書《國語》,在《晉語九》那一篇中就有話說:“順德以學子,擇言以教子,擇師保以相子。”這句話是晉國大夫郵無正對權臣趙簡子說的,意思是,您父親趙景子“遵照德行來教育您,選擇一些觀點、理論、知識來教授給您,選擇師傅來輔助您”。從這句話可以明顯看到,“學(敩)子”的是“德”,“教子”的是“言”(觀點、知識)。老、孔時代,身教重於言教,“禮、樂、射、禦”都非身教不可,隻有“書、數”可言教,故泛指教育,也用“學”。不像到《孟子》時代用“教”來泛指教育,也許反映了其時已言教重於身教的現實。
從上麵例句還可以看到,“學(敩)”又從具體的知識、技藝教育引申為“教化”,“教化”是西周以來政治的重要手段,《老子》裏的“學(敩)”都是指的教化,《論語》裏許多“學”,如“好學”、“博學”、“誌於學”,其實也都是指的教化。這一點對理解《論語》本意相當重要,以後再詳細論述。這裏,先按照把“學(敩)”理解成“教育”,來白話意譯這句話:“在教別人的同時,又能經常複習學過的東西,這不是很開心嗎?”
別的工作,隻有體力、智力、精力的付出,隻有在得到物質回報時才可能有一份快樂,唯有教師這工作,教別人是他的付出,而付出的同時就有收獲,再加上物質回報,這不是比從事別的職業的人有加倍的快樂嗎?這是孔子對他的弟子們說的,他用發現教師職業特有的加倍的樂趣,來誘導學生們熱愛這一份職業。
第一句話說了民辦學校教師精神上的樂趣,第二句話接著說民辦學校教師物質上的樂趣。第二句的關鍵詞在“朋”。這“朋”從來解釋為“朋友”,其實是錯的。《論語》中除這一處外,如果指“朋友”,或者單稱“友”,或者就是“朋友”連稱,再沒有單稱“朋”而指“朋友”的。而且,“朋”如果指朋友,指的是密友,“同門為朋,同誌為友”,為什麼“朋”是指密友呢?因為“朋”還是古代的基層行政單位,“八家為鄰,三鄰為朋”,二十四戶人家組成一個朋,若按現在的“家”的概念來比擬,比現在農村裏的自然村、過去人民公社年代的生產小隊還要小,相當於一梯四戶的六層舊公房的一個樓組,你說關係能不親密嗎?當然,上古時代的“家”指的是幾世同堂的大家庭,乃至指一個家族,比現在的“家”要大得多,但即使這樣,“朋”還是近鄰密友,怎麼會“自遠方來”呢?即使有密友長期出外,現在回來了,那確實是相當高興的,但孔子為什麼要特地到這兒來提呢?按照以前的解釋,剛說了學習以後經常溫習是很快樂的事,馬上接著說,關係親密的老朋友從遠方回來(按照古文的習慣用語,如果這裏真的是指從遠方回來,應該說“自遠方歸”,而不是“自遠方來”),也是很值得高興的事,這樣說話,不是太意識流了嗎?所以,我們應該要找一找“朋”是否還有其他的意思。一找,我覺得這千古疑團就豁然開朗了。當初寫《還吾莊子》,第一次、第二次遇到這種情況,我對輕易能解決類似的難題、疑點簡直不敢相信,為什麼那些大家、權威寧可曲裏拐彎去解釋、猜測,就不去找一找呢?後來這種情況遇見多了,我也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因而知道我們注釋傳統經典問題多多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循守舊加想當然,同時缺乏邏輯思辨能力,自己解不通,硬說古人就是這麼說話不講邏輯,或者前後矛盾。這裏的“朋”,其實應該取字本義,當初造“朋”字,就是用連在一起的兩串貝殼來象形,甲骨文中寫作,所以“朋”就是古代的錢幣。這句話的意思是:“有持幣從遠方而來拜師的,不很令人快樂嗎?”
說到這裏,順便說一下,以後有人引用“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來表達歡迎遠道而來的朋友的欣喜心情,是不是錯了呢?是不是要對他“咬文嚼字”,就像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紀寶成在2005年7月12日歡迎台灣新黨主席鬱慕明訪問人大的致詞中,引用“七月流火”來表示天氣熱,是不是用錯了,說明他沒文化呢?可不能這樣說。因為語言在流傳過程中,詞義、句意會發生變化,固然有許多變化是由於引用者望文生義、斷章取義的誤讀造成的,但變化後詞義、句意已經凝固為語言的一部分了。這就是語言中的約定俗成現象。如果要否定約定俗成,都要回到語辭的本意,那麼,今天我們可能沒法說話了,或者像禪宗說的“一說就錯”。但如果我們就隻能按語辭的約定俗成的用法來解讀原典,那麼我們就可能以訛傳訛,將錯就錯,可能離古代聖賢的優秀思想越來越遠。所以,我認為,解讀原典一定要力求回複本意,回到當時的語境;而引用成語無妨約定俗成,當然,以回複的本意來引用成語也不能算錯。
也可能有人認為,這樣解釋,不是說明孔子很在乎經濟收入,不是可能降低孔子的精神層次嗎?這種擔憂,一方麵有研究問題從既定的概念出發(這裏,是從“孔子作為聖人,是不講利的”概念出發)的弊病,也是沒有回到當時的曆史環境考慮問題所造成的。孔子當時辦的是民辦學校,是收學費的,他也以此為生。孔子一生,除了早年幹過一些小辦事員的差使,隻在五十一歲到五十五歲做過將近五年的官,其他時間大多是教師的身份,即使周遊列國,也還是一個帶著一幫弟子的民辦學校教師。說是民辦學校,是相對官辦學校而言的。據史料記載,夏、商、周三代都有官辦學校,但對象都是貴族子弟。夏代的官辦學校叫“校”,“校”就是“教”的意思。商代的官辦學校叫“序”,“序”是“射”的意思,也就是以軍事教育為主。周代的官辦學校叫“庠”,“庠”是“養”的意思,是指教育注重品格的修養,就是教養。但三代又共稱官辦學校為“學”,就是教育人的地方。所以我認為夏、商、周三代的官辦學校其實也應該念“敩”的,隻是後來“學”一般沒有了“教”的意思,漢代又把郡國的官辦學校稱為“學”,把縣、道、邑、侯國的官辦學校稱為“校”,後人才認為三代的官辦學校都稱“學”的。三代的官辦學校到底念“敩”還是念“學”還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到孔子所處的時代,春秋末年,禮崩樂壞,官辦學校名存實亡,已經學不到什麼東西,作為周公倡導的禮教文治的政治製度,也麵臨崩潰的危險,所以,孔子辦私學,就不僅是教育普及的意義,更有政治上的教育救國、救族的用意。孔子不是最早辦私學的人,也不是辦私學影響最大的人,但他辦的私學,所教的是官辦學校都已經覺得不實用而廢棄的“仁義禮智”等有關“教化”的內容。他知道他的所作所為可能影響不了當時的政治,但可能決定以後的政治走向,而實際上也是決定了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發展走向,至今仍在發揮深層的影響。所以,他辦私學不是謀一份好職業,而是幹一項大事業。但一項大事業,不是一個人可以完成的,要靠一群誌同道合的人,一個團隊、一個群體,世世代代來接力完成的。對一個團隊、一個群體來說,隻靠理想,沒有實現理想的基本的物質條件,是不可能聚集起來、發展壯大、長期存在的。孔子認為民辦學校教師,是適宜擔當這一項文化任務的群體,他就要吸引人們來從事這一份職業。上一句說了教師這項工作本身具有的比別的職業多有的樂趣,這一句所說,教師這份職業,做得好,是有穩定的收入,更有很好的發展前景的。他根據自身的經驗,告訴弟子,你教得好,遠方的人都會前來拜師求學。遠方的學子前來求學,不僅帶來了錢,更表示你的價值得到了社會的承認,因此令人特別高興。就像我們寫書的人,寫出書來,自己認為很有價值,但出版社認為賣不出去,要你自己包銷多少冊,或者自費出版,即使書出了,你也不是很高興,自費出版,也不可能多次重複。像易中天、於丹書銷到幾十萬冊,版稅拿到幾百上千萬,當然是令人非常高興的。這高興還不在於賺了那麼些錢,老實說,這些錢也“多乎哉,不多也”。前些日子看到作家富豪排行榜,第一位的是餘秋雨,好像一千四百多萬。我問,這一千四百多萬是一年收入,還是累計收入,是光現金收入,還是包括不動產在內的總收入?就算是一年的現金收入,這一千四百多萬也不算什麼富,也揮霍不起。在上海市中心買一幢舊的花園洋房,肯定是不夠的,而無錫太湖旁的蠡園,據說當初是榮家管家的私人花園。我們不要說那麼遠,就說當前,沈嘉祿在《新民晚報》發表過一篇文章,說到過一處豪宅,外部隻是公寓大樓的一單元,但裏麵的躍層轉角樓梯的護欄,聽管家講,竟花了一百多萬,定做的一把椅子,花了八十萬。主人據說是一個來往內地香港的做生意的年輕小姐。年收入一千四百多萬,肯定是不夠這麼開銷的,不要說賺了幾百萬版稅的易中天,半夜要應對電話采訪,簽名售書要簽得手別筋。能走紅的作家、學者多是聰明人,要說賺錢,幹別的事可能賺更多,但他們賺到幾百萬、上千萬的錢一定很高興,高興的是自己的價值得到了社會的承認。就說易中天、於丹做的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普及工作吧,如何普及也是一門學問,能把《論語》說得使那麼多人聽得津津有味,聽了不算,還要買書來看,就是了不起的學問。我們對教師的要求,本來就不應該是他們有什麼科研成果、有什麼創新發現,而應該是他們課上得好,學生深深被吸引,對所學的課程產生濃厚的興趣。他們的書銷得好,證明了他們是個好教師的社會價值。所以他們應該是“不亦樂乎”的。
在孔子當時,“有朋自遠方來”這點物質利益,比起做官、經商的收益來,實在是少得可憐,但孔子已經認為很有說服力了,“不亦樂乎?”問得很理直氣壯,勝過財大氣粗者。是孔子沒有見過世麵,不知道外麵的世界多精彩,坐井觀天,沾沾自喜嗎?當然不是。不管這話是說在孔子五十一歲做官之前,還是之後,孔子對當時社會上層的生活、人們追求的功利價值都是一清二楚的。孔子早期的學生中,孟懿子和南宮敬叔兄弟倆,就是魯國的貴族大家,他們是奉死去的父親孟僖子的遺囑,來拜孔子為師的。孔子做官前,與魯國的貴族、權勢人物就有交往,在社會上層有很大的影響,像他這樣的交際層次,會不知道做什麼、怎麼做,能獲取更大利益嗎?但孔子為有人持幣從遠方來拜師而“不亦樂乎”,不僅體現了他的“安貧樂道”的情懷,更有相當重要的意義的。什麼意義,這就引出了下麵“人不知而不慍”這句話。
“知”不是一般的“知道”、“了解”。孔子時代,“士”民(包括武士與文士)隻有充當官吏、門客才可謀生。選士還沒有科考製度,全靠鄉裏推舉、官長賞識選拔。這賞識、選拔與推舉(越來越徒具形式,就像文革中工人、貧下中農推薦工農兵大學生),就是“知”,“知遇”之“知”。所以當時就有“士為知己者死”的話。據《史記》記載,“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是春秋末期晉國人豫讓說的。豫讓是晉國大夫智伯的門客,說這話時,智伯家已被晉國另三家大夫趙、韓、魏聯手給滅了,豫讓已逃到山中。此時,他聽到消息,趙襄子特別地恨智伯,把智伯的頭顱骨漆了當飲器。豫讓聽說後悲憤萬分,發誓說:“嗟乎!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為報仇而死,以報智伯,則吾魂魄不愧矣。”這段話,翻譯成白話文,大概是這樣的:“可歎啊!士應該為對自己有知遇之恩的人去拚命,就像女人為喜歡自己的人化妝打扮。現在智伯對我有知遇之恩,我一定要為他報仇而死,來報答智伯,那樣,我的靈魂就不會感到愧疚了。”於是,他改姓換名,把自己弄成好像受刑殘廢人,進入趙家的內宮,當個廁所清潔工。他懷裏總是揣著一把匕首,要找機會行刺趙襄子。結果,在動手前被趙襄子察覺了,被拿下。趙襄子問明情由,被豫讓的義氣所感動,就把他放了。豫讓又用漆塗身,使皮膚像生癩瘡似的,又吞炭啞嗓,扮成乞丐,連妻子也認不出來。他埋伏在趙襄子要經過的橋腳下,準備第二次行刺,又沒成功。抓住豫讓後,趙襄子說:“你不是曾經在範氏、中行氏手下都幹過嗎?智伯把他們兩家都滅了,你不為他們報仇,反而到智伯門下為臣;如今智伯也已經死了,你怎麼特別執著地要為他報仇呢?”豫讓說:“我在範氏、中行氏門下,他們像待眾人一樣對待我,所以我也像眾人一樣對他們。至於智伯,他待我如國士,因而我也像國士那樣報答他。”趙襄子聞言,流著淚歎了口氣:“您為智伯報仇之名已經成了,而我赦免過您,也仁至義盡了。這是您自己一心所求,我也不再放您了。”豫讓情願伏誅,但請求能用劍在趙襄子的衣服上戳幾下,以完成報仇的心願。趙襄子同意了他的請求,豫讓拔劍三躍而擊之,曰:“吾可以下報智伯矣!”遂伏劍自殺。
先秦時代,按社會分工,把“民”分成四類:士、農、工、商。豫讓的例子典型地說明了“士”民與農、工、商民的不同,在於他們的依附性。士的價值,要由“知”他的貴族、君主來決定。所以,士除了用他們的技能來實現他們的使用價值,更要用“信”“義”來作為他們的價值的擔保。但“士”的所謂的“義”,是一家的私義,而不是天下之公義。豫讓說得很明白,之所以不為範氏、中行氏報仇,而要為智伯報仇,就因為給我的待遇要比範氏、中行氏給的高個層次。至於智伯與趙襄子之爭,誰是正義的,誰是非正義的,豫讓是不問的。不光是豫讓不問,就是先秦其他著名的義士、俠客,如荊軻、聶政、專諸、要離,都隻問事主待他們是不是好,不問事主要他們去幹的事是否正義。而當時的士,對豫讓、荊軻等人的義舉、義行是高度認同的。豫讓死後,“趙國誌士聞之,皆為涕泣。”因為這些義士用他們的鮮血和生命,確立了士的使用價值和價值,使士有了充分的存在理由,所以士的群體中人,當然要大力肯定他們,宣傳他們的事跡,肯定他們,就是肯定“士”的品牌,為“士”在人才市場上爭取到一個良好的環境。但後人編演這些義士的戲,就要添加“為了伸張正義”的動機上去。之所以要加上這些動機,就因為後來的人,受到孔子倡導的價值觀的影響,不能接受隻講私義,不問公義、社會正義的人為英雄。由此可見,孔子對隻講私義的價值觀是不以為然的。孔子認為,要破除“士”的隻講私義的價值觀,首先要去除“士”的依附性。所以,孔子說,民辦私立學校教師,有了一份穩定的收入,弄得好,還有人從遠方跑來供養以求學,這樣,就可以做到“人家不賞識也不煩惱,這不很有貴族(君子)風度(人格之尊嚴、獨立之精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