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說:今天的農民群居在一起,仔細審察四時,根據節氣的變化而準備各種農具器械,搭配大犁(耒耜)小耙(穀芨,芨音捶,一人扶犁耙)。到冬天,清除田裏的枯槁的草,修整地塊,等待來年的耕種。到了春耕時節,深耕土地、均勻播種、快速改土,在春雨降下前,先間苗除草,等待及時雨的降臨。春雨來了,帶著鋤頭、小鐮等農具,從早到晚在田野幹活,脫掉衣服,賣力工作,分別幼苗和莠草,合理密植。頭戴苧麻蒲草做的鬥笠,身穿蓑衣,身上腿上沾滿了泥漿,體膚暴露,竭盡體力,抓緊時機完成農活。農家子弟從小就這麼學著幹,他們的心就很安定,不會見異思遷。因為這樣的緣故,父兄的教育不需要很鄭重其事就完成了,子弟的學習不需要很吃力就熟練了。
這段話中值得注意的是最後一段話:“是故農之子常為農,樸野而不慝,其秀才之能為士者,則足賴也。故以耕則多粟,以仕則多賢。是以聖王敬畏戚農。”
《管子》說:因為這樣的緣故,農民的子弟通常還是從事農業勞動,質樸自然而沒有邪念,其中可以做士的優秀的人才,就值得信賴。故而,農民耕作可以多生產糧食,從農民中選拔出來做官的,多數是賢士。正因為這樣,古代有道的國王敬畏農民、關心農民。
這段話在《管子·小匡》篇中,分說士農工商四民的好處,這段話是說農民群居處於田野的好處。前麵說“士”民,後麵說到“工”民、“商”民,都沒有“是故農之子常為農,樸野而不慝,其秀才之能為士者,則足賴也。故以耕則多粟,以仕則多賢,是以聖王敬畏戚農”這樣的話,可見《管子》對農民特別看重。認為農民出身的“士”足以信賴,從農民中選拔的官吏多數是賢人,說明管子認為農民是四民中最為可靠,是政權主要依靠的力量。
到孔子時代,政治權力出現向少數人手中集中的趨向。無論是暴君還是亂臣,都把政治權力這種服務於民眾的能力,變成驅使民眾為己服務的勢力。雖然在意識形態上還不是擺得上台麵的話語,但在實際政治中,專製獨裁政治的傾向已十分明顯、十分嚴重,政治寡頭和民眾的矛盾對立已十分尖銳,所以《春秋左傳》中記載了那麼多的“國人”造反、暴動。
麵對這樣的現實,《老子》明確提出“聖人”“無為而治”,在意識形態上高屋建瓴,占領了話語製高點。而孔子則試圖通過“複禮”的實際運作,來落實“無為而治”的貴族民主,為回複到推舉製的民主打下現實的基礎。但“國人”群體既受到專製政治的壓迫,又受到專製政治的利誘,特別是“士”民群體出現了分化,出現了“遊士”、“策士”、“辯士”、“遊俠”等圍繞政治權力為營生的文士、武士,這對遏製政權專製化的趨向是不利因素。“國人”的價值觀不很純粹,難以作為“禮教”的民本基礎,所以孔子要特別肯定“野”、“野人”在禮樂方麵的地位。
管子和孔子都看重“野人”,管子是從忠厚可靠,便於管理使用的角度去立說的,而孔子則是從“野人”的意願是價值的基礎,因而也是禮樂這種教化手段的基礎角度立說的。“禮失而求諸野”,不僅是種操作的思路,更是一種價值取向。
與“野”相關的詞是“史”。
曆來舊注,都把這個“史”解釋為“雕飾”,所根據的是《韓非子·難言》裏的一句話:“捷敏辯給,繁於文采,則見以為史。”但這個證據並不是太可靠。首先,除了這個證據,其他同時代的文獻中還沒有見到“史”這樣的用法。其次,把“則見以為史”的“史”理解為“雕飾”,還隻是猜測,而難說是確解。因為這段話後麵還有一句:“時稱詩書,道法往古,則見以為誦。”這個“誦”,和“史”意思相近,在當時一般作褒義用,在本句中作貶義用,意思是“被看作隻會引用《詩》經和《書》經裏的陳言,而缺乏新意創見”。同樣,“則見以為史”,也可理解為“被看作隻會引用史書裏的陳言,而缺乏新意創見”。最重要的是,即使“史”有“雕飾”的義項,而且還是常用義,也不過是佐證,在“文勝質則史”裏,“史”到底是“雕飾”,還是“史書”的意思,最終要由本句的解釋是否通順,並與孔子的整體思想是否一致來決定。當然,孔子的思想可能有自相矛盾之處,他在不同場合針對不同的人,或同一個人此時彼時不同的心思,對同一問題會作出不同的回答,但我們考證《論語》本意,研究孔子的思想,隻能預設孔子的思想的一貫的、周密的,而不能做相反的預設。在能按照思想的一貫性、周密性講通的情況下,不采取以思想、話語難免自相矛盾為前提的解釋,這是考證、訓詁、義校的基本規則。因為讀者中有可能在今後從事有關古文的研究工作,所以我在此重申一下。
“文勝質則史”的“史”,我還是采用通常的意思,解為“史書”。
最後,講一下第四個關鍵詞“則”。
“則”,《說文》:“等畫物也。”就是古人為標誌物品等級在木板上刻的線,所以這個字,右邊是表示刻線的“刀”,左邊是表示價值的“貝”。“則”字,在先秦多是作動詞用,表示“等同於”,引申出“效法”的意思,再引申出“規範”的意思。從“等同”引申出作虛字用的“即”義,再引申為“也就”、“那麼”的意思,但在先秦時用得較少,而後世用得較多。相反,在先秦時用得多的動詞“則”,在後世卻很少用。這種用詞習慣的改變,使後世注家讀到《論語》裏的“則”,不假思索的便認為是虛詞“即”“就”的意思。其實,仔細分辨一下,試從“則”作動詞的角度去看,是可以看出一些問題,解決一些疑難的。
我已經把“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的“則”解為動詞,意為“規範”。我認為這裏的“則”,也是動詞,意為“效法”。
辨正了“勝”“質”“文”“野”“史”“則”的詞義,我把“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意譯為:“要使有價值的內容具有優美的形式,就要效法民間的禮樂;要使優美的形式能表達有價值的內容,就要效法史書記載的禮樂”。
按“質勝文”、“文勝質”是“質任文”、“文任質”來理解,《禮記·表記》中說的“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就不能反過來理解為“虞夏之質勝文,殷周之文勝質”,而是說“虞夏時代的文辭不能承擔其有價值的內容,而殷周時代的有價值的內容不能承擔加在其上的優美的文辭”,就是說虞夏時代略輸文采,而殷周時代言過其實。略輸文采雖然有些遺憾,但畢竟實際內容是好的,而言過其實則是隱伏著禍害。所以,雖然周代與夏代一樣,“敬鬼神而遠之”,“親而不尊”,但孔子認為夏代民風純樸,而周代的民風巧偽。所以,把“質勝文”、“文勝質”理解為“質任文”、“文任質”,與孔子對虞夏時代和殷周時代的政治與民風的評價就不自相矛盾了。
接下來“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可意譯為:“優美的形式和有價值的內容相得益彰,然後成為君子的禮樂。”
“彬”,古文作“份”,“彬彬”,又作“班班”、“份份”,朱熹《論語集注》說是“物相雜而適均之貌”,據此意譯為“相得益彰”。
這段話的撥亂反正,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兩千多年來,我們對禮樂的意義和作用的認識,其實都是根據荀子的解釋。“古者聖王以(因為)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是以(正因為這樣)為之起禮義、製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馴)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始皆出於治合於道者也。今之人,化師法、積文學、道禮義者為君子;縱性情、安恣睢而違禮義者為小人。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禮樂就是聖王製定出來,自上而下,來移風易俗、矯治人心的。禮樂是統治者用來給群眾做規矩的桎梏。所以魯迅在《狂人日記》裏借“狂人”之口說,從曆史書裏看出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還複本意的孔子的論述來看,禮樂本是群眾的自發的文化需求,先在民間自然形成。執政者可以利用這種文化形式,來引導人民,聚合人心,和諧共處。這真可以說是截然相反的兩條禮教路線。正因為後來的儒家、儒教,骨子裏實行的是荀子的路線,所以,對《論語》裏的一些至理名言,隻能是被有意無意地曲解誤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