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返回露台旅館,這時我不再理會有沒有人繼續跟蹤了。時間尚早,我還是給羅莉掛了電話,聽到她低啞的聲音,我激動得半晌沒說話。她並沒有敵意,也許是因為我們有幾周沒通話了。我沒有考慮要向她說些什麼,隻一再說:“我很想見見你,今天早晨,我見到了田大凱,他令我不安,人倒和善,不過……”
她生氣了:“因為田大凱是我挑中的,你就不同意。你可以換律師,但是,這就要爭執起來,兩個律師,兩種觀點。”
我堅持說:“見見麵吧,求求你。明天好嗎?”
她往後推了一天,以表明她的獨立性。
這一天之差就足夠他們行動了。
當天夜裏,一場大火把王能達的服裝店燒得所剩無幾。她的服裝店離露台旅館不遠。我在《北方周刊》上一看到這條消息,就知道他們想要恫嚇王能達。(報紙總是隨早餐一起送給我的)我趕到了商店門前。
建築物的門臉兒讓煙熏得烏漆抹黑。玻璃碎片同燒毀的衣服混在一起,濕漉漉地堆在人行道上。道上有鐵柵欄擋著,不讓閑人靠近。正象我想象的那樣,商店內部全部焚毀。到辦公室去的樓梯已經倒塌,牆圍布幾乎燒光,到處是煙熏火燎的痕跡。穿衣鏡全打碎,碎碴子散滿了一地。
我看見坐在商店中央,還是穿著我們見麵時的那件黑綢衫,兩條腿交叉著。我們隻離幾米遠,但是,她望著空處,目光呆滯。
刑事縱火案喝?
這場火災之前有爆炸聲。下結論還為時尚早,但是,調查人員不排除這是一次縱火犯罪案件。
王能達太太並沒有仇人,然而,她想起來曾收到過好幾封恐嚇信,是一個自稱“無產階級行動旅”的集團發出的。其中一封匿名信上特別強調:“在上海窮困的失業者麵前陳列奢侈品,這是一種挑釁,我們將予以回敬……”
《北方周刊》記者G,B,
王能達不會出庭作證了。她已經為縱火燒毀服裝店的人(我想就是乾坤的打手)開脫罪責。他們會就此止步。已經接受了警告。
我隻向田大凱交了這個底。隻有他聽我說過。王能達可能會作證。他把消息傳了過去,他肯定是他們的同謀。
我一直到傍晚才回旅館。回來之前,我溜了一個彎,一直步行到虹口山莊,打定主意再同。王能達見一次麵。可是,走到樓道裏,我連門鈴都沒按就又下了樓。為什麼還要把他們和我拖累在一起呢?他們吃的苦還不夠慘嗎?我漫無目的地走著,又到了康塔裏公路的拐彎處,我身後的尾巴不見了。我苦心揣測監視我的那些人的意圖,如何才能避開他們為我設的圈套。可是,時間還來得及嗎?再說,我果真願意這樣嗎?一個事件還模糊難辨,我卻一味去碰它,但是,我已經預感到,這個事件可能要化為我的命運,從而賦予我的生活以某種意義。
這種種的考慮,也許不過是我當時的思想,經過想象,又重新組合起來。欲待證實,不如少說閑話,還是講講事實吧。
我同羅莉約會的時間是次日午後。我訂了一張早上的機票。我想見見喬楓警長,但是,他不在上海,要兩天才回來。我鬆了一日氣,因為,我打這個電話也是一時衝動,又何必冒這個風險,把我掌握的情況告訴他呢?然而,我今天倒覺得,當時我相信雷震的態度是坦率的。他終於讓我信服他是真誠的,誰敢說我最後不會向他開誠布公呢?但是,他外出了。這是偶然性起了作用。
我躺下了。給羅莉掛了幾次電話,一直沒掛通。於是,我躺在床上盡量不動彈,免得猛然一抖,加劇我的不安情緒。人要入睡的時候,常常會這樣驚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