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會觀(群我之道)(1 / 2)

人是群居的動物,不管在家庭、學校或社會上立足,都免不了要與人群接觸。人際關係是現代人處世很重要的一環,許多人生活裏之所以有憂苦煩惱,都是肇因於群我的人際關係不和諧。因為不懂得如何善待“你”,也不自知如何修持“我”,甚至還強力分別你和我,因此產生人際紛爭。

其實,人我之間的關係,都是靠緣分來維係,善因得善果,惡緣招惡報。然而一般人往往不能了悟這層因果關係,不僅不能相互成就,反而常常因為不服氣別人比我好、比我高、比我大,而千方百計地和對方計較、爭奪,總希望自己能勝過別人、贏過別人。人,一旦有了計較、比較之心,有了人我的利害得失之心,即使親密如家人、恩愛如夫妻也不能避免互相鬥爭。

佛教的僧團本身就是一個社會,“僧伽”的意思就是“和合眾”。佛陀雖然重視獨修,但也建立僧團,表示佛教對群我關係的重視。在佛門裏有謂“叢林以無事為興隆”;人和,才能無事。《三皈依文》說:“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所謂“統理大眾”,即“人和”二字而已。僧團裏平時依“六和敬”來維係人事的和諧,即身和同住(行為禮敬)、口和無爭(語言和諧)、意和同悅(善心交流)、戒和同遵(法製平等)、見和同解(思想統一)、利和同均(經濟均衡),因此又稱“六和僧團”。

《阿彌陀經》雲,西方極樂淨土“諸上善人,聚會一處”。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和諧。和諧就是淨土,一家和諧,就能一家快樂;一個社區和諧,社區就能平安。此外,解空第一的須菩提,因為深入空理,故而所證的“無爭三昧”,最為第一;乃至戒律學上的“七滅爭法”,都是僧團和諧的圭臬。

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凡是人生的各種問題,在佛法裏都有圓滿的解決之道。例如對於人我是非,《增一阿含經》中舉出四種處理方法:“不誹謗於人,亦不觀是非;但自觀身行,諦觀正不正。”

此外,人人都希望有好的名聲,然而有的人過分地希求令名,不惜自讚毀他,說人長短過失,不但容易與人結下惡緣,而且有失厚道,往往反招惡名,所以《六波羅蜜多經》說,想要獲得好的名聲必須注意:“不說他人過,亦不稱己德;智照無自他,當獲大名稱。”

《出曜經》亦說:“不可怨以怨,終已得休息。”以怨報怨,永遠不能息怨,唯有以德報怨,才能結束一切冤怨的根本。例如提婆達多雖然一再和佛陀作對,甚至三番兩次設計陷害佛陀,但是有一天提婆達多生病了,群醫束手無策,佛陀還是親自前往探視,給予無盡地關愛。佛陀的懿行,正如《六波羅蜜多經》說:“不念他人惡,常思其善事;智慧離分別,人中最第一。”